『壹』 请问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指的是哪些资产
据鑫风口介绍,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指该公司自有的资产,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资产。
『贰』 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能发行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公司多如牛毛;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需要募集一定规模才能成立,如果信托计划规模比较大。往往是分期发行,分期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信托计划的风控主要由信托公司来把控(具体的风控模式可以阅读本地公众号之前的历史消息,金融狗已经把信托公司的风控体系介绍过了一遍)。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信托计划最多有50个300万以下的小额名额,小额额度稀缺。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毕竟信托现在6-7%的收益客户认可度在逐渐下降。)
首先,“刚性兑付”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资管计划这样的类信托业务,他的“刚性兑付”预期并不比信托弱,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监管层面:信托业的“刚性兑付”是 银监会的一个态度,其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与银监会同属于一个级别,证监会的监管风格更加稳健。银监会是总量控制,证监会是事前控制,我们通过资管计划的报备次数就可以看出, 证监会虽然放开了资管计划这样的类信托 业务,但是其仍然是审慎的监管态度,通过募集前报备,募集满后再报备一 次,证监会维持其严格的监管风格。
二、行业发展层面:资管计划由于刚开始发展,其初期的业务指引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行业内的公司都是很谨慎的在操作业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资管计划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对一的专项资管业务”。
三、基金子公司层面: 发行资管计划的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他的风险化解能力同样很强,不比信托差(主要包括产品自身的风控体系化解,大股东接盘,四大资产管理接盘,私募机构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等等)。还有一点,操作资管计划的这样的类信托业务团队几乎都是挖信托的人才,他的管理风格, 风控体系延续了信托行业严谨 的作风。
四、牌照层面:类信托牌照仍然很值钱,这也是为什么政策放开之后,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拥而上,争抢这个牌照, 没有哪家资管公司敢于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从而被监管层检查,甚至暂停、停止专项业务(即类信托业务)。
五、人员、业务层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 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 “刚性兑付”。
信托的化解能力:信托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自有资金接盘、资金池产品过渡、 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样很丰富,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 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只比信托少了自有资金接盘,和资金池产品过渡两个手段。
目前资管业务属于初期起步阶段,他们为了占有市场份额,推广自己的品牌,肯定会在项目风控上做的特别严格,而且未来肯定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很大的冲击,瓜分信托公司的项目。
家庭理财关键是规避潜在风险,保证财产的稳步的保值增值,所以无论投资什么,一定要投资合法合规的产品。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基金子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资产规模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2013年12月 6240亿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 5055亿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5日 4195亿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3152亿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2772亿
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 2013年1月 2246亿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2245亿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 2148亿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2130亿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1788亿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1726亿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 1695亿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1586亿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13年1月 1442亿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1336亿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7日 1113亿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1072亿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 1033亿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1025亿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1017亿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902亿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815亿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号 752亿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724亿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81亿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564亿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548亿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24亿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516亿
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 513亿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510亿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506亿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1日 497亿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482亿
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480亿
深圳中欧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479亿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469亿
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449亿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 399亿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371亿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361亿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355亿
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1月 342亿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335亿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324亿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297亿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9亿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273亿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268亿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 232亿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 217亿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4日 182亿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6日 172亿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171亿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亿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月 120亿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114亿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112亿
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 107亿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100亿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99亿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90亿
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80亿
上海瑞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76亿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 71亿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68亿
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49亿
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41亿
北京国开泰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29亿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 10亿
柏瑞爱建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4亿
『叁』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
我国《信托法》没有明确规定,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信托法》第2条规定,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
第14条规定,信托财产是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及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没有使用“所有”或“所有权”术语。
因此,日本学者对信托通常的解释是,信托使受托人取得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则拥有向受托人要求以支付信托利益为内容的债权,即受益权。
(3)信托资产扩展阅读:
信托的成立,以信托财产由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为前提条件。因此,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是转让性,即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信托人独立支配的可以转让的财产。
信托财产的转让性,首先要求信托财产在信托行为成立时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在要设立信托时,信托财产尚不存在或仅属于信托人希望或期待可取得的财产,则该信托无法设立。其次,要求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属于信托人所有。
如果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虽然客观存在,但不属于信托人所有,则因信托人对该财产不享有处分权而无权将其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无由成立。第三,信托财产的转让性要求凡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都不能成为信托财产。
『肆』 信托资产的信托资产核算
信托资产会计核算
1.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信托”科目。
终止资金信托时,按向委托人支付的金额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按原收到委托人信托资金的金额,借记“资金信托”,其差额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
资金信托应按信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财产信托
财产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房产、地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作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财产信托时,按实际接受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贷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
终止财产信托时,按向委托人退回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贷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
如果向委托人支付信托收益,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产信托应按委托人、财产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投资基金信托
投资基金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经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经批准办理投资基金信托时,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基金信托”科目。
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投资基金信托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按原接受的金额借记“投资基金信托”科目,其差额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
投资基金信托应按基金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为公益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公益项目包括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共事业。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公益信托业务时,应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财产价值,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等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公益信托”科目。
公益信托应按信托类别、委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伍』 信托资产余额什么
你可以理解为存续的信托规模!现在是24万亿,在一季度达到峰值26万亿,后来政策去杠杆,通道业务减少了 信托规模。
『陆』 信托资产的基本解释
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包括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设立日的账面原价或余额、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信托文件约定的价值、信托期间等),并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仍应由委托人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信托项目不应对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如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仍应由委托人采用权益法核算,信托项目不应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期末,信托项目对委托人未终止确认的信托财产不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二)信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三)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 信托业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全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急剧膨胀之下,信托业凭借“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的先天制度优势,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获得了高速发展。
2007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为9358亿元,2011年底接近5万亿元,2012年底更是突破7万亿元。5年来,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迅速膨胀,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惊人的50%。
从受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在2012年新发的信托产品中,权益类、贷款类和其他类投资信托为主要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发行规模分别为1406.67亿元、1540.87亿元和1104.72亿元,三者共占2012年全年新发信托产品总数的62.66%。其中,权益类信托规模同比下降9.82%,占比由2011年的26.37%降至21.75%;贷款类信托规模同比增加14.35%,占比由22.31%同比上升至23.83%;其他类信托规模同比增长80.10%,占比由10.37%同比增至17.08%。
占比同比降幅最大的是股权投资信托,规模同比下滑62.74%,占比由2011年的18.86%降至6.43%。2012年新发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首次跌出三甲,其他类新发信托产品异军突起。
从受托资金的投资方向来看,据统计,2012年,基础产业的信托产品数量占信托产品发行总数的22.43%,金融市场信托产品占21.77%,房地产信托产品占15.91%,工商企业信托产品占17.08%,其他信托产品占22.81%;相较2011年,基础产业产品占比从8.31%上升14个百分点,在2012年这一年中增长迅猛,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均超过了房地产信托产品。
事实上,从2011年年底开始,新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数量便呈现下降趋势。据多家券商研判,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下滑,主要源于市场需求的萎缩,投资者出于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产品能否到期后顺利偿付的忧虑,在一定程度上选择避开房地产信托产品。
而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基建类信托产品在2012年大幅攀升。申银万国分析师朱赟认为,该类信托产品高增长的原因之一在于,2012年地方政府进入债务偿还期高峰,加上监管层对银行平台贷的控制,发债和信托融资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重要融资来源。
据统计,2012年全年新发基建类信托产品共计333只,较2011增长了3倍。基建类信托产品的“井喷”弥补了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低迷对信托业整体业务收入的影响。
据中信建投统计,2012年信托业营业收入预计为662亿元,较2004年的29亿元增长18倍;2012年信托业净利润预计为466亿元,较2004年的8亿元增长61倍。
『柒』 请大咖通俗解释下:什么是信托资产谢谢
信托资产是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要求,由受托人受托管理运用、处专分信托财产属而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客户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信托资产来源分为短期信托资产来源、长期信托资产来源。
短期信托来源是指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应付信托账款、代扣代缴税金、待分配信托收益、应付受托人收益及应付其他受益人款项等。
长期信托资产来源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信托资产来源,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投资基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