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租赁,前期合同里没有约定所有权转移问题,租期结束后,对方要求所有权,那样应该怎样缴税
没有约定的,租期结束后标的归出租方
㈡ 一般企业,偶尔经营融资租赁业务,需要牌照吗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目前的法规(例如商务部2013年发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都是在说如何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199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曾经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是,该规定已经被2014年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所废止,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关于出租人资质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展的业务,应该允许企业自主开展。因此个人认为,一般企业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当然,如果涉及金融行业,应当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和监督。对于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的企业,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属于有效合同。
㈢ 个人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吗
个人不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 Capital)国际商业机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
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修、配件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余地,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设备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免技术更新风险等多方面的需求。
2、金融机构类出租人
即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该类金融机构利用其资金势直接参与融资租赁交易,或者为了参与融资租赁交易而设立其属的租赁部或租赁子公司,在融资租赁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3、独立机构类出租人
即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或者与租赁业务相关的财咨询公司和经纪公司。这类出租人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主要是用其专业的租赁技术,通过安排各种交易方式,面向特定客户群体,独立地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保证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㈣ 融资租赁的出租人的所有权一定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的所有权法定,但是由于租赁物往往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出租人的所有权就极易受到侵害。尤其在租赁物已经被其他债务人查封、执行的情况下,出租人提起的确权之诉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只能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方式排除查封、执行,但是由于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人所在地法院进行,出租人的所有权往往很难得到支持。因此,为了避免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侵害导致租金债权失去保障,原则上必须办理租赁物的抵押登记,同时加强对于租赁物运营的过程管理,严格监控租赁物的权属状况,并及时采取救济措施。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合同法》及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按照行业惯例为了方便租赁物的运营管理,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指定的挂靠公司名下。那么由于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一旦承租人或者挂靠公司与第三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租赁物车辆权属变动的情况,出租人对租赁物车辆的所有权就极易被侵犯。
现有某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与林某、李某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中,租赁物被挂靠公司的债权人在债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进行处置,出租人在其所在地法院取得确权判决后,该法院又主动发起再审程序对原判决中已经确认的租赁物所有权进行变更。
㈤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没有融资资质此合同是否有效
是否有融资资质这个并不是首要的问题.建议你先查一下,该融资租赁公司是否依法成立.这个是首要问题.如果其没有融资资质,但其股东自身注册投入到公司的钱,也是可以用来融资租赁.
㈥ 租赁期内资产的所有权归生产商并不归出租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融资租赁
这要看是否符合融资租赁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即使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应当确认为融资租赁
㈦ 一般的企业做融资租赁是否需要审批
需要审批。
目前国内审批融资租赁的部门有3类:
第一类:金融系统的融资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以上。
第二类: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商务部已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直辖市的商务委。
第三类: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
以上三类公司中为简便的是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在获得融资租赁资质后,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方能享受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
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在还款方面,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中小企业。
具体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㈧ 怎么理解 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出租人必须得取得相关租赁业务牌照 才能经营融资租赁
㈨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没有融资资质此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融资的资质的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因为合同主体无效
㈩ 无融资租赁资质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朋友您问用工程资质施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答:借用资质施工的单位或个人,首先说是违规施工,上级发现要吊销那家的资质证书,但是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违法、犯罪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