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托~政府财政支持 和 政府承诺还款有啥区别 求大神帮忙解答
区别很大!,政府财政支持。完全可以从政策层面去理解。只是说政府财政支持内信托所投资的项目。信托容所投资的行业。(比如说:国家对农业有财政支持,这是政策。但是如果你买的信托是投资于一个农业公司。广告也可以写说政府财政支持,但是出问题还是要企业自己来担责任)
相反的,政府承诺还款。这就意味着,这个信托项目是投资于政府的项目,如果项目出问题,地方政府也需要用税收收入来填补信托项目的损失。这可是强背书。
㈡ 信托公司倒闭或破产,政府会接管吗
信托公司如果来发生经营性危自机,会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体制进行。
鉴于信托公司的牌照非常稀缺,比银行的牌照还要少,所以如果信托公司发生经营性危机,一般来讲,会由政府牵头成立资本性财团,置换原信托公司股东,有时候还会增资扩股,通过资本化运作能有效降低信托公司的经营性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若还要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我哦~~
㈢ 如何选择政府类信托项目
一、地区差异:不同省市之间财政收入差别非常大,所以尽量选择经济发达地区内,财政收入稳定,违约风险小容。一般来说东部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等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经济实力相对比较雄厚,对投资者的利益比较会有保障。
二、抵押率:财政还款承诺为信用类保障,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有实质性的抵押物来作为还款保障,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为主,抵押率低,安全性就高。
三、收益率:在各种条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不同项目之间收益率也有一些差异,年收益率差别约在一个点左右,投资者可选择同档期中收益率相对较高的以获取更好的收益。
总得来说,政府类的信托项目会比非市场上的信托项目要来得靠,在自己没有十分了解这个行业的时候,可以先在政府支持下的信托项目中试水,待自己有一定的实力之后,再考虑其他的信托项目。值得提醒的是,不管是哪一种投资,都要风险的,需要谨慎。
㈣ 什么是政信类信托
政信类信托是为了保障收益的有效实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会以自身能力为基础提供一定的信用增级措施。
具体指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共同合作,通过单一或集合的形式发行信托产品来接受或募集资金,并将资金运用到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各类政府项目之中以获取收益。
(4)信托政府扩展阅读:
从2003年开始,一批信托公司以政信类业务作为突破口摸索出了中国信托公司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形成以投融资为手段的理财方式,后来逐步派生出房地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和工商企业类信托等多类型的信托业务。
在政信类信托业务中对目标地方政府及其下属企业的展业评估上,信托公司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分析模型和风控措施,并一直是众多信托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类型和收入来源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华西新闻——长安信托:政信合作类信托产品是当前优质投资标的
㈤ 怎么区别政府类信托还是企业信托
主要看2个点:
1、资金投向。如果资金是给到当地政府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内区改造容,水厂,电厂,桥梁,路段,等等的项目。
2、担保方。政信类项目担保方一般是地方政府的城投公司,地方政府还会出具承诺函或者担保函。
㈥ 信托公司受政府部门监管吗
只要在中国开任何公司都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㈦ 政府债和政信信托有什么区别
政府债券属于显性的政府债务,对应的债务人一定是各级政府,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其中,国债大家都熟悉;地方政府债则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一般期限为3/5/7/10年,也不是想发就发,而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一般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发债前一年上报额度需求,由省级部门上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汇总再经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批准。
政府债有严格的统计数据,据2019年1月23日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亿元。收益率根据时间有所不同,大致在3%~4.5%这个区间。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或券商购买。
政信信托特指以国有城投融资平台为融资主体的信托项目,以债权项目为主,债务人大多为当地重点城投(排名前三位),投资起点为100万,目前年化收益区间在7%~9.5%左右。部分贫困县、偏远地区较小城投公司300万收益可以到10%。
政府平台定向融资工具,地方政府信用背书,20万起投门槛,收益固定年化9%-11%,期限一到两年,季度或者半年度付息,AA级以上地方政府平台融资+AA级以上地方政府平台担保,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利国利民。资金直接打给地方政府平台公司。
(以上内容转自网络,较为简略,仅供参考)
㈧ 信托公司收政府部门监管吗
信托牌照属于稀缺牌照,目前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远远少于银行、证券公司数量。
信托业监管不仅限于政府监管,在信托业领域,自律组织的监管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托业的监管分为三方面的内容。(一)信托法律监管。(二)信托行政监管。(三)信托业的自律。
信托行业的监管职能原归属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以下简称“非银部”),后随着信托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强,银监会于2015年1月新设立信托监管部,原属非银部的信托行业监管职能划归信托监管部。银监会单独为信托行业监管设定独立部门,意味着信托公司在监管层面不再与金融资产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P2P个体借贷公司等金融业“非正规军”相提并论,而是有了自己单独的“班主任”。事实上,信托公司不论是注册资本规模、资本充足率要求,还是行为监管方面的要求,虽然不如银行,但均高于非银部监管的前述非银金融机构。银监会信托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对信托行业实施监管行为,是履行信托监管职能的政府机构。
中信登于2016年12月19日在上海设立,其定位为信托业的信托产品及其信托受益权登记与信息统计平台、信托产品发行与交易平台及信托业监管信息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是“一体三翼”中最晚设立的机构,而与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是银监会《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登办法》)。根据《信登办法》,信托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即过渡期之后发行的信托计划必须在中信登进行登记。尽管中信登的职责为管理和维护信托登记信息,确保有关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数据的依法、合规使用,并不直接对信托登记信息内容的合规性进行监管,但其提供了集中记录信托登记信息的平台和数据库,并保证其公开、公正、透明,为监管机关和自律组织提供最基础的监管依据,也从另一方面督促信托公司真实、合法、安全地进行信托信息的登记。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作为投资工具的信托。既然市场风险是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都无法避免的风险,那么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在诸多风险规避工具中,行业统一的保障基金是安全保障机制的物质基础。在这样的监管思路下,中信基应运而生。中信基于2015年1月16日在北京设立,与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是银监会、财政部《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保办法》),其规定了信托公司须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资金信托计划和财产信托计划须另行认购,在规定的风险事件发生时可由中信保使用保障基金。上述保障基金以市场化的方式处置风险,保护了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体三翼”各有分工而又相互配合,其搭建完毕标志着国内信托监管机构体系的初步完善,特别是中信登和中信基近两三年的设立反映出国内信托监管思路的逐步清晰明确,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信托监管路径。
㈨ 国家管理信托公司的政府部门有哪些
信托公司统一由银监会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信托行业的一法三规:一法:《信托法》;三规: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