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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信贷属于贸易融资

发布时间:2021-09-30 18:47:54

A. 中国银行福费廷包括哪些业务

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由公司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业务两部分组成。

一、公司信贷业务包括:

工商企业贷款业务、进出口企业贷款业务、房地产企业贷款业务、海外筹资业务。

(一)工商企业贷款业务:

工商企业贷款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向国内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业务,包括国营、集体、三资、私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工商企业均可申请此类贷款。贷款期限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贷款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汇。贷款担保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

工商企业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工商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两大类。

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各类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流通活动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工商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为满足各类工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购建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新产品:中国银行向信用优异的工商企业提供了一些新的贷款业务:

公开授信业务:中国银行以与客户签定协议书(即银企合作协议或公开授信意向书)的形式,向客户提供某一类或几类信用支持的有条件承诺(如贷款、承兑汇票、进口开证等)。

贸易融资额度:是以贸易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国际、国内贸易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是属于有担保的短期资金融通。

循环周转限额贷款:这是银企间签订的一份具有特殊内容的合同,如果假设“循环期为一年”,中国银行允许借款人在一年内,在最高限额内随时借用。并可以在偿还后,依约还可以使用,即随借随用,用完归还,依此再借,借了再还,在一年内循环往复。

买入应收帐款业务:指中国银行按照双方议定的价格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帐款,并在帐款回收前提供资金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如信用分析、记帐等。

票据贴现: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现款而向中国银行转让所持票据并贴付一定利息。

(二)进出口企业贷款业务:

进出口企业贷款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向国内进出口企业提供的各项贷款业务,包括国营、集体、三资、私营企业在内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均可申请此类贷款。通常一般为短期贷款。贷款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汇。贷款担保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

进出口企业贷款业务包括:进出口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进出口企业打包贷款。

进出口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中国银行为满足进出口企业在生产、经营进出口商品,以及从事跨国服务贸易活动时产生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进出口企业打包贷款:中国银行为帮助进出口企业在接到海外开来的信用证后,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而发放的贷款。贷款额通常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贷款新产品:中国银行向信用优异的进出口企业提供了一些新的贷款品种:

公开授信业务:中国银行以与客户签定协议书(即银企合作协议或公开授信意向书)的形式,向客户提供某一类或几类信用支持的有条件承诺(如贷款、承兑汇票、进口开证等)。

贸易融资额度:是以贸易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国际、国内贸易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是属于有担保的短期资金融通。

循环周转限额贷款:这是银企间签订的一份具有特殊内容的合同,如果假设“循环期为一年”,中国银行允许借款人在一年内,在最高限额内随时借用。并可以在偿还后,依约还可以使用,即随借随用,用完归还,依此再借,借了再还,在一年内循环往复。

买入应收帐款业务:指中国银行按照双方议定的价格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帐款,并在帐款回收前提供资金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如信用分析、记帐等。

票据贴现:指票据的执票人,在票据到期以前为获取现款而向中国银行转让所持票据并贴付一定利息。

(三)房地产企业贷款业务:

房地产企业贷款业务是中国银行为满足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购地、建筑、装修等活动所需资金而提供的贷款。

(四)海外筹资业务:

为帮助国内企业进行海外筹资,中国银行提供国际银团贷款等多种海外筹资业务:

国际银团贷款:由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牵头,组织多家国际银行参加,共同对一个项目提供较大金额的长期贷款。

买方信贷:外国银行或信贷机构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以向进口企业提供信贷的手段来达到增加出口的目的而发放的贷款。中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此类贷款的中介和转贷业务。

卖方信贷:为了便利出口商资金周转,外国银行以优惠利率向本国出口商提供一定期限的贷款。出口商以赊销或分期付款方式向进口企业提供它所获得的出口信贷。中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此类贷款的中介和转贷业务。

政府贷款:外国政府利用其国家的财政资金向我国提供的优惠性贷款。一般用于国内的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公共设施、福利设施、卫生、农业等领域。中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此类贷款的中介和转贷业务。

混合贷款:外国政府为了使其本国资本货物、技术和劳务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将政府贷款(或赠款)与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混合在一起,提供给进口企业的一种贷款。中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此类贷款的中介和转贷业务。

境外商业贷款:指国内借款人为支持某一建设项目或一般用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中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此类贷款的中介和转贷业务。

二、消费信贷业务:

(一)小额质押贷款:客户因存单未到期而急需用款的,可以持由中国银行签发的、金额不低于一万元的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物交中国银行保管,以获得最长期限为1年、最高额为十万元的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由购房者向与中国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订购商品房,交付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放款后,将所购房产及其全部权益抵押给中国银行,并赋予中国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由中国银行提供贷款支付购放款差价部分,购房者根据贷款合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汽车消费贷款:指中国银行向购买国产汽车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四)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单价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正常使用寿命期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近期将要推出新品种:

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中国银行向申请装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2.个人/子女教育贷款:中国银行为满足客户因求学(包括海外留学)支付各项费用所申请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3.新居大套餐--组合贷款:中国银行为满足同一客户在购房、装修、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根据具体情况而发放的用于综合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客户可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客户需求分批提款。

您在办理消费贷款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消费贷款的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到我市投资、工作并具有合法居留证件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及外籍人士。

2.申请贷款时,您需要带下列文件: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您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合同意向书、协议;

(4)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户,存款余额占消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首付款;

(5)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6)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承诺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3.只要您购买是与中国银行建立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作关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就可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4.如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可参照流程图的提示办理。

5.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金额以不超过您家庭年收入的5-6倍为宜,每月还本付息额以不超过您家庭月收入的40%-50%为妥,以保证您应有的生活质量。

(2)您向中国银行提供的各种情况和文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要真实、合法、客观。中国银行将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B.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特点优势

(一)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0年。
(二)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一国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本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本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三)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中国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C. 企业贷款卡上未结清信贷信息中,贸易融资和信用证项的分别指的是什么

贸易融资,是银行的业务之一。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D. 银行贷款方式有哪几种

题主是问银行贷款的类别吗?银行贷款根据借贷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根据抵押性质的区别,可以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无论哪一种贷款,都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资质,比如有打卡工资,社保,公积金,按揭房,保单,全款房,车,税票,烟草证等,满足任一才能办理,名下无资产又无权威银行流水是无法办理的。

E.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有什么异同点

卖方信贷主要指外贸银行或商业银行对出口商提供中长期贷款,以支持出口商开拓和争夺国际市场。在一个国家出口信贷发展的初期起步阶段,卖方信贷往往占有主要地位,其原因主要是提供信贷的银行和申请信贷的出口商都在同一国度,操作比较方便。
一、出口信贷可以向卖方即出口商授信,也可以向买方即进口商或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授信。二者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差别,但在促进出口方面是共通的。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被应用得更多。下面就看一看买方信贷的操作是怎样进行的。

二、操作和便利
(一) 操作
买方信贷涉及的当事人常有四类:出口商、出口国银行、进口商、进口国银行。
现在有一项大型生产设备的国际进出口贸易要开展。首先,出口商与进口商要坐在一起谈这项贸易,洽谈的内容包括了使用买方信贷问题。当双方对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必要的准备工作就绪后,便签定贸易合同。然后,进口商要交纳15%左右的现汇定金。这是必要的。这15%很可能最终成为付款的一部分。买方信贷最多会达到总贸易金额的85%,所以进口商肯定要先付部分款项。第二、进口国银行和出口国银行之间签定一个贷款协议。在此之前两家银行要与各自的买卖当事人接触,洽谈。了解审查该项贸易。贷款协议将以贸易合同为基础。同时具有独立性。第三、出口国银行向进口国银行贷款,进口国银行再向进口商贷款,进口商以此向出口商支付现汇货款。为避免不必要的周折和因此的风险,这笔款项实际是由出口国银行直接交给了出口商拿走。然后由进口商来还。第四、出口国银行向本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利差补贴。因为出口国银行此项贷款的利率根据其本国法律或政策将低与一般商业市场贷款利率。这个利差由政府以补贴的形式填补。另外出口国银行还要将其该笔出口信贷的回收风险投保。国家设立专门机构经营出口信贷保险业务。种种措施都是出于促进本国出口的战略目的。第五、进口商按贷款协议向其本地的进口国银行分期归还贷款、进口国银行再分期还款给出口国银行。直到还款完毕。
有时买方信贷的当事人只有三方。其中缺少了进口国银行。虽然在操作上有些不同,但在基本的法律关系方面与四方当事人结构的情形并无甚大区别。实际上,四方当事人结构的买方信贷是更多见的,下面的分析也可看出,进口国银行的介入是很必要的。

(二)便利
买方信贷被认为对当事人有如下的好处:
第一、对进口商有利。进口商可以先取得并使用货物,价款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同时能享受到低廉的利率。有关信贷问题由本国的银行出面与出口方面洽谈,其谈判能力要比自己强(在卖方信贷中,信贷问题是由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洽谈的);同时自己则可以集中精力就贸易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谈判。
第二、出口商也高兴使用买方信贷。因为出口商实现了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且也不会象卖方信贷那样在其会计报表中造成大额的“应收帐款”——因为这可能引起外人对企业的一种不好的印象。同时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对出口商来说剩去了很多计算、考虑并转嫁各种费用的麻烦。卖方信贷中,银行是把款项贷给出口商的,所以向银行分期归还贷款的事也要由出口商做,还的款项里当然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这样在定约之时,出口商要充分地考虑这些费用的转嫁问题——当然是转嫁给进口商。方法是提高货价。然而,在买方信贷中,贷款在名义上是贷给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也是由他们向出口国银行归还。出口商卖出货物,收回现汇即可。大可不必为费用的转嫁问题费脑筋了。
第三、对银行方面也有利。信贷问题由两个银行坐在一起谈,很多事务会容易处理得多,同行好说话嘛。另外出口国银行把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有还款义务,这样的贷款更加保险。而且进口国银行与进口商在同一国家或地域里,彼此容易沟通和接触,更加了解彼此的资信情况。所以风险也就小了很多。

三、法律关系结构及基本条款
(一) 法律关系结构(如图)

出口国A  进口国B
出口商☻  ☺进口商
 


出口国银行  进口国银行

如图关系(1),是一种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关系,表现为一份贸易合同。卖方是出口商,买方是进口商,自不待言。关系(2)是借贷关系,表现为一份信贷协议。贷款方是出口国银行,借款方是进口国银行。关系(3)表示进口国银行把这笔款项转贷给进口商。
以上三种关系的建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最根本的是(1)所表示的买卖关系,在它的基础上,才会产生(2)这一借贷关系。同时借贷关系又是转贷关系(3)的基础。这种联系主要体现在谈判和签约过程当中。实际上,出口国银行为了维护其利益,减小其收款风险,会非常强调贷款协议的独立性。这样,进口商不履行向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义务并不能成为进口国银行不履行向出口国银行还款义务的抗辩理由。同样,进口国银行也将非常重视它与进口商之间的转贷协议的独立性。
图中(4)所示为银行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行为。款项完全不必经过进口商的手再交给出口商。实际上,在进出口双方银行之间定有“买方信贷总协议”的情况下,进口商向进口国银行申请的其实是一个买方信贷的额度。取得这个额度,就可以完成该贸易,并取得货物了。而出口国银行那边随之就替它向出口商支付了货款。(5)反映的是出口国银行向出口国有关部门申请该项买方信贷的利差补贴,同时投保出口信贷保险。

(二) 基本条款
买方信贷是政府推动本国出口的重要贸易策略。长期一段时间中买方信贷的实务操作并无规范。全靠各国国内的贸易政策。为了避免过度贸易竞争的负面效果,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在买方信贷的国际规范方面达成了一致。这便产生了一个被称为“君子协定”的文件(全称《关于官方支持出口信贷指导原则的协定》,由于该协定只是表明一种道义上的承诺,故称“君子协定”)。它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78年定立的。由于在国际贸易领域,OECD的这些“富国”常常是台上的主角;所以该“君子协定”便逐渐地成为国际出口信贷领域一项重要的国际惯例。从目前的买方信贷操作的一些基本条款上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该协定的影响。
下面是买方信贷一些基本的条款。
1、专款专用。买方信贷是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优惠性的政策贷款,所以,贷款方一定会要求进口商将这笔款项用于购买贷款银行所在国制造的货物。这一贷款用途限制是严格的。
2、贷款比例。出口国银行所提供的贷款额占该项进口所需资金的比例越大,表明买方信贷越优惠。“君子协定”把该比例最高额限定在85%。所以,进口商至少要自筹15%的货款。
3、定金。这15%现汇要求作为定金付给出口商。而且合同中常常要求,只有此定金付清,才能提取贷款用于支付货款。
4、利率。合同中对利率将有详细约定。“君子协定”将不同的国家进行了区分,划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富有3类,并分别规定了利率的最低限。
5、还款期。这也是重要的条款。“君子协定”按不同种类的标的和金额的大小,对还款期也作了规范。
6、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承担费、保险费等。该费率合同中应有约定。承担费用的人一般是进口商,有时也不排除出口商承担一些信贷业务中的费用。

四、银行的风险及防范
开办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面临的风险包括这样一些:
1)缔约前的商业风险。主要源于信贷关系的建立要以贸易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比如贷款合同已经缔结,甚至款项已经划出,但由于贸易合同具有某些合法性的缺陷,或者干脆就没有成立、生效,而导致贷款合同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
2)缔约后因进口商的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如进口商破产、无力还款或不还款等。造成银行收款困难。这种风险在三方当事人结构中将由进口国银行面临,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由出口国银行面对。
3)缔约后因进口国银行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在四方当事人结构中,进口国银行也可能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对出口国银行来说是重要的商业风险。
4)政治风险。如进口国的战乱、暴动使收款变得困难或不可能;汇率风险;进口国或出口国实行贸易管制,影响贸易的继续等等。
防范如上种种风险措施很多。
对于授信者——出口国银行来说,需要注意的方面大致有:
1)注重事前对贸易当事人,尤其是借款人的资信审查。对贸易项目的各方面进行论证,作好该笔信贷的风险评价工作。
2) 缔约时注意信贷合同与贸易合同的关联。在贸易合同生效之前慎重对待信贷合同的效力问题。
3) 缔约过程中,重视事前的法律消费。不要忽视法律专家在谈判和起草合同中的作用。
4) 与进口国银行签定贷款协议,采用四方当事人结构的操作模式,或采用签定买方信贷的总协议等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商业风险的。
5) 投保出口信贷保险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F. 出口信贷的特点是什么

①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0年。②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一国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本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本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③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我国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G. 什么是出口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是指出口国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扩大外汇,卖方政府通过贷款给出口企业,让其用来准备出口货物的装船,及其他费用,还担保:如果进口方不能付清货款,国家会先把货款付上,然后国家再去追款。

出口卖方信贷一般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贷款。
出口卖方信贷目前主要有以下贷款品种:项目贷款有中短期额度贷款;海外承包工程贷款(包括BOT、BOO);境外建厂设点贷款(主要是CKD、SKD散件装配厂);境外设备投资贷款。

出口卖方信贷的一般做法指: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的范围比较广泛,只要单笔出口合同金额超过30万美元,设备在我国国内制造部分的比重符合国家规定,出口合同中规定的现汇支付比例符合国际惯例(一般机电产品不低于15%,船舶不低于20%,特殊情况例外),或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在其合同总额中能带动20%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的,都属于银行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的范围。

希望能帮助你一些。

H. 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异同

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异同

一、借款人不同

1、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

2、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业主(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二、担保情况不同

1、卖方信贷是业主委托银行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直接给承包商开出还款保函或信用证

2、买方信贷是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由第三家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所在国家财政部)再进行担保

三、付款方式不同

1、卖方信贷相当于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建设期工程承包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是人民币,业主的还款是外汇

2、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就是现汇项目

四、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不同

1、卖方信贷存在利率风险(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利率情况调整)、汇率风险(人民币有升值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企业难以承受)、收汇风险(对于非承包商责任业主和担保银行到期不还款,中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赔付率为90%,剩余10%要由承包商承担)

2、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不存在上述风险,或上述风险发生对企业影响不大(出现不还款情况,承包商要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追讨)

五、前期开拓工作量不同

1、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是由承包商直接与业主谈判,所有融资条款都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

2、买方信贷是由承包商协调和安排业主指定的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谈判贷款合同

六、对项目的控制程度不同

1、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以及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确定后,承包商顺理成章地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2、买方信贷则存在业主公开招标的可能性

七、倾向不同

卖方信贷业主委托一家金融机构担保还款即可,操作简便,且融资条件双方可讨论变通,如利息可计入合同总价中等。业主一般倾向卖方信贷的方式融资

买方信贷业主要委托两家金融机构介入,工作难度大,银行费用高,既要支付担保费,又要支付转贷费

I.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有什么区别

1、借款人是不同的。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所有者(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2、担保情况不同。卖方的信用证是业主根据项目总合同直接向承包商签发还款担保书或信用证的委托银行。买方信贷是指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之间,然后是第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财政部)之间的贷款协议。

3、付款方式不同。卖方的信贷相当于项目总合同规定的分期付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建设项目承包商贷款为人民币,所有者的还款为外汇。买方信贷是承包商的收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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