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替政府代建(代建项目或BT项目)的基础设施在移交时是否要全额交纳营业税
税法上讲应该交,但一般要看具体地方政府的规定。例如这是重庆的规定:
BT(即“建设-移交”)投融资建设模式(以下简称BT模式)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通行的一种投融资建设方式,近年来在国内很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BT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由各级地方政府授权确定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融资人(以下简称融资人),融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给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回购价款。因此,BT是通过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的一种融投资方式。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明确为:
(一)无论其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融资人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融资方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应全额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
(三)融资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BT模式合同规定的分次付款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总承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分包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分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好歹送点分吧
『贰』 政府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公益性资产(例如道路、电力设施、航道等等)决算后应如何处置
1.由政府财政资金回购。2.由融资平台经营。
最终要使融资平台产生现金流及利润,以利于继续融投资。
『叁』 政府返还基础设施建设费如何纳税筹划,能作“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吗
政府返还土地使用权款如何帐务处理和税务策划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开发购入土地***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90000 万元,企业已缴纳90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以奖励方式返还企业50000 万元。土地成交价款90000 万元与土地成本40000 万元的差额部分50000 万元,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奖励,用于该项目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帐务处理和税务策划?
银河飞雪回答:
政府以其他名义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确实比较麻烦,目前各个地方的规定或者解释对房地产企业来说都是不利的。
企业所得税方面,各地税务机关的解释,都是要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后又返还的,不允许计入扣除项目。 也就是说返还款应该冲销土地成本
从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看问题,我们认为企业应该冲减开发成本—土地出让金,但是税务机关考虑问题往往只会从有利于国家税收的角度出发,受伤的总是我们企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188号
成文日期:2008年11月12日
各基层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102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7]200号)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若干政策问题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价款的扣除问题
纳税人应当凭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土地批件》、《土地出让金缴费证明》以及财政、土地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收据、土地使用权购置发票、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合法有效凭据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凡取得票据或者其他资料,但未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或支付土地出让金、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后又返还的,不允许计入扣除项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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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旧城改造项目收到的政府返还款,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相关处理
问:某房地产企业,通过政府挂牌出让方式受让了某旧城改造项目,改造协议中载明:政府按企业所缴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该返还款用于在该土地上修建市民广场以及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开发建设的市民广场、城市道路产权属于政府所有,由政府管理使用。该政府返还款是否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房地产企业受让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的市民广场、城市道路,产权属于政府所有,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政府将企业所缴土地出让金的部分返还企业,实质是房地产企业修建广场等公共设施取得政府给予的特定补偿,应在收到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现象其实还是比较普遍的
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地方政府对于招拍挂政策的规避
举个例子:
政府已经和某个开发商谈好了土地的出让价格,同时也委托开发公司进行了很多前期的拆迁、场地平整等工作。但是必须要走招拍挂流程,最后该房地产企业拍的土地后,政府按照之前约定的价格将差额以其他名义通过财政返还。
『肆』 政府市政道路建设有哪些融资方式
1,政府融资的主要内容有:
(1),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2),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
(3),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4),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
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有:
(1)各类开发区、园区投融资平台;
(2)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3)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
(4)城市投资建设公司;
(5)财政部门设立的税费中心;
(6)交通运输类政府投融资平台;
(7)其它类型。
『伍』 什么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即它的定义是什么
建设用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
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政府项目代建制中“代建制”是指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由投资方选择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保证工期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项目代建可分为全过程代建方式和分阶段代建方式。全过程代建方式,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陆』 招标法规定基础设施建设 必须由政府作为业主方建设吗
不一定。
因为很多原因,也可能是贷款方,也可能是建设管理公司最为第三方来主持招标。
还是要看资金性质的。
国内的很多基础建设,市政、交通等等,很多都是由第三方作为建设主体的。很多都是代建,融资,融资运营回购等方式完成。就拿个最好笑的招商引资来说,让商来建设,然后经营,政府来收取成果~~很多事情不用多说,你懂。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柒』 收到政府发放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怎么入账,能够直接按财政补贴算么
要查看文件规定 这笔建设基金有没有规定 1、有些要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2、 还有些要以后偿还政府的款项 计入专项应付款 --XX项目
3、还有一些 项目已经建成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项目没有建成要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基本所有的情况都列全了
『捌』 如何判断一个企业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
我认为主要看企业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部分融资平台本身并没有项目,只是在政府的授意下给其他企业投资,以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还要看企业本身是否参与工程建设,也即是否是实体企业。
『玖』 你好,请问企业收到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收到有红头文件的专项拨款,要设专账,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这样的拨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