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供应链融资的案例分析
核心企业及合作伙伴的风险都来源于三个方面,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行业风险衡量企业所在行业周期性的繁荣和衰退,对金融机构产生的潜在风险;经营风险衡量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能力,体现企业的付款能力;信用风险则衡量企业的付款意愿。合作风险来源于合同本身缺陷带来的合同风险,及双方存在的利益分歧而带来的违约风险。
规避供应链融资风险,需要企业、银行加强与物流公司合作由物流公司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银行则直接提供融资。这样银行可以利用物流公司对货物情况了如指掌的优势,降低自身风险,企业可以得到融资,同时,物流公司也取得收益。
案例一: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型。家乐福是全球500强企业,运营稳健,对上游供应商有明确的付款期限且能按照合同执行,在全球有着数以万计的供应商。银行可以将家乐福作为核心企业,为其上游供应商设计供应链融资模型。结合历年的应付款项和合同期限,综合评估后给予供应商一个授信额度,该额度在偿还后可以循环使用。银行需要家乐福将支付给上游供应商的款项,支付给银行,由此完成一个封闭的资金链循环。该供应链融资模型能够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银行获取更多的客户。存在几个风险点:
家乐福的风险:家乐福是否会出现经营、税务、人事变动等风险,如果出现,是否能够仍然按照合同支付供应商货款。在贸易公司中,违约支付货款的现象非常普遍。此类风险一旦产生,将严重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上游供应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家乐福的供货规模是否稳定,产品质量是否稳定,以及经营的规范性能否承受税务、工商、消防、卫生等政府部门的检查风险。由于上游供应商往往规模较小,经营的稳健性和规范性并不能保证,承受政府的风险往往较低。因此根据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交易数据,动态评估上游供应商的风险是必要的。
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合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上游供应商和家乐福的合作是否出现问题。其中,供货规模的波动能够反映很多问题,因此及时了解家乐福和供应商的交易数据是非常重要的。
案例二:基于库存的供应链融资模型。UPS(United Parcel Service 联合包裹服务公司)是 1907 年成立于美国的一家快递公司, 如今已发展到拥有 360 亿美元资产的大公司。UPS在2001年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并将其改造为UPS金融部门,推出开具信用证、兑付国际票据等国际金融业务。UPS可以在沃尔玛和东南亚数以万计的中小供应商之间斡旋,UPS在两周内将货款提前支付给供应商,前提是揽下其出口清关、货运等业务及一笔可观的手续费。出口商得到了及时的现金流,UPS则和沃尔玛进行一对一的结算。
UPS依托的是出口商的货物质押权,依据出口商、UPS、沃尔玛之间的三方协议,明确货物质量、价格调整等问题的责任划分和相关规则。将风险分解到合作各方,谁能更有效地承担和消化风险,就应该由其承担该风险。UPS连接着沃尔玛和出口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于:
出口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沃尔玛不能及时支付,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沃尔玛不愿意及时支付。由于UPS不能代替沃尔玛履行验货的职能,因此提前支付出口商的款项,必然面临货物验收不通过所带来的风险。尽管可以通过经验来判断哪些产品出现质量的风险较小,或者简单通过“免检”证明来判断,但依然存在这样的风险。此类风险必须在三方协议中加以明确,并转嫁给出口商。或者约定在沃尔玛验收合格后支付出口商货款,以屏蔽货物质量问题。
沃尔玛的风险类似于上述案例。沃尔玛和出口商的合作风险类似于上述案例。
以上两个案例是两类最为典型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案例一依托的是应收账款质押,案例二依托的是库存质押。通过上述两个案例的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核心企业风险、合作伙伴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合作风险。
从供应链融资风险的层次分析中,可以看出影响供应链融资风险的主要因素是核心企业风险及其合作风险,而核心企业风险主要来源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而合作风险最主要是来自于合同风险。因此,其风险控制策略如下:
持续动态评估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以便及时调整银行对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的信贷。
持续动态评估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源于公司一贯的行为或者资金周转困难及重大项目的产生,当核心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银行的信贷风险要转嫁到上游供应商或下游经销商,他们是信贷的第一承担人。
上下游合作伙伴和核心企业的合同风险。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主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同往往不够公平,但合同必须不存在争议,尤其在资金结算上。通过核心企业的数据共享,持续监控上下游合作伙伴的销售数据,了解核心上下游合作伙伴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银行的信贷对象和信贷规模。
② 求企业融资或投资的经典案例分析
1,2004年,复盛大网络登陆纳斯达制克,投资盛大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获得了高达1400%投资收益。
2,2005年,无锡尚德在纽交所上市,部分私募股权投资人退出后获得最高约50倍的投资回报(龙科,高盛,英联)。
3,2006年同洲电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背后的私家股权投资机构所获回报统计是:5年30倍(深圳创新投)。
③ 融资案例分析,某公司为新产品投资项目进行100万元的贷款融资,预计贷款期限为3年。
你给500—1000分,应该还是会有人帮你的。 - -!
④ 求项目融资的案例
澳大利亚恰那铁矿项目融资
一、项目背景
恰那铁矿位于澳大利亚的西澳州著名铁矿产区,是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与澳大利亚哈默斯铁矿公司的
合资项目。恰那铁矿1988年初开始动工建设,1990年初正式投产,是当时中国在海外最大的矿业投资项目,
也是自70年代初期以来澳大利亚最重要的铁矿项目开发,曾被誉为“开创了澳大利亚铁矿发展史上的新时
代”。
二、项目融资结构
1.恰那铁矿项目的投资结构
与大多数的资源性项目一样,恰那铁矿项目采用的也是一种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
通过在澳大利亚的全资子公司在项目合资结构中持有40%的权益,哈默斯铁矿公司持有60%的权益。
三、融资结构简评
① 恰那铁矿的项目融资结构与本章8.1节中关于中信公司在波特兰铝厂的项目融资结构在概念上是一
样的。由于采用了有限追索的杠杆租赁结构,利用项目投资前期的税务亏损和投资减免等政府税务政策大
大地降低了项目的融资成本。特别是在恰那铁矿达到1000万吨生产能力之前,项目初期资本投入高,但是
可用于债务偿还的项目净现金流量较少,采用杠杆租赁模式的项目融资,可以充分发挥其吸收项目税务亏
损偿还债务的特点,减轻了对项目前期的现金流量的压力。这在采用其它形式的项目融资结构时是比较难
以实现的。
②杠杆租赁项目融资结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税务结构的稳定性问题。 这里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内
容:首先,在杠杆租赁融资模式中的“股本参与者”所获得的收益是一种被称为“事先同意的税后收益”
(Agreed after Tax Return),这个收益大部分通过吸收项目融资结构中的税务亏损实现,不足的部分则需
要从项目的现金流量中以租赁费(或其它同类性质的形式)支付。因而,不难看出,项目融资结构中的税务
亏损越大,则需要由项目现金流量部分支付的比例也就越小,项目投资的综合经济效益也就越好。如果一
个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率经常调整,可作为公司(或项目)税务扣减性质的支出项目经常变化,必然将影响到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中“股本参与者”的收益比例构成,增加了在安排项目融资结构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评
价的难度;其次,杠杆租赁融资模式由于具有大量吸收项目税务亏损的能力,已经引起了多数工业国家税
务机构的广泛注意。在今天,虽然没有一个国家明确地表示不允许采用杠杆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但是
许多国家对其在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增加了大量的限制性条件,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以澳大利亚为例,
恰那铁矿的项目融资已成为使用杠杆租赁模式为一个项目进行完整的融资安排的最后一个案例。自恰那铁
矿项目融资之后,澳大利亚税务机构明确表示不再批准完整项目的杠杆租赁融资,只允许对项目的设备以
及可移动设施部分进行杠杆租赁的融资安排。因此,无论是在任何地方安排杠杆租赁形式的项目融资,必
须在融资结构实际启动之前获得当地税务部门的书面批准。盲目采用这种融资方式将会给项目投资者带来
较大的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