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看待e租宝事件以及对中国目前网络融资的看法
高息都假的
㈡ 非法集资案件e租宝投资人信息登记表/怎么找和填写,表格在哪里下载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cn
二、登记期限: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购买“e租宝”及“芝麻金融”产品未赎回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及投资情况(详见平台登记信息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公安机关将在登记期限结束后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进行核对,适时公告投资人登录查看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投资信息将作为资金返还的参考。
㈢ E租宝为什么被定为非法集资,其实是为受害人
您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㈣ 钰诚集团员工求助 网曝e租宝非法融资近100亿
e租宝是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央视新闻前广告会宣传传销组织吗?上线一年多,已经融资快700个亿,哪个同行看了不红颜啊,网上很多黑e租宝的,人家不照样冠名真人秀,组织自闭症关爱计划,还请央视主持周涛做爱心大使,而且凤凰卫视《大政商道》针对e租宝的融资租赁模式专题解剖报道。我们都要客观看事实的,亲。希望能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㈤ 检察机关去年受理多件非法集资案 e租宝涉近600亿是怎么回事
为了利益不折手段!之所以这么多人上当也是为了贪小便宜!
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的情况,陈国庆表示,检察机关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
㈥ 公安部公布非法集资登记平台开通 e租宝案件投资人有出路了吗
“E租宝出事了,我们该怎么办?”近日中国基金报记者接连接到几位E租宝投资者的电话,向记者寻求解决办法。“怎么才能拿自己的钱?”这是摆在投资者面前最关心的事情。
记者经多方了解,就目前的情况,投资者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迅速到当地公安机安报案,尽量提交一切与E租宝等相关的资料,然后就是耐心等待,及时了解事件和案件的进展。但不少投资者认为,上述做法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一旦立案就必须走法律程序,什么时候能取回本金就成了未知数。
据了解,曾经轰动一时的“东方创投案”,仅调查取证时间就9个多月,涉案金额1.2亿元。最终投资人拿回的资金不足本金的一半。“1.2亿的资金相对于E租宝700多亿的资金来说,可谓小巫见大巫,调查的时间一定短不了。”一位投资者说。
一位P2P公司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管表示,E租宝的问题属于旁氏骗局的一种,从之前官方网站披露的内容看,承诺给投资者的收益远高于产品所投资标的的收益,出事后投资者想要拿回本金的可能比较小。旁氏骗局的一个特点就是拿后期参与者的钱补给前期的参与者,这样形成的账面亏空一般难以弥补,况且该公司的规模巨大,究竟亏空多少还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报告。现在E租宝网站已经关闭,记者无从核实上述情况。
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证实了上述产品的收益状况。他也曾问过该公司的业务人员,该人员解释为这是互联网公司常见的补贴式营销,并拿京东商城举例,该位投资者觉得这种补贴式营销可能是这家企业的商业模式,因此才进行了投资。
在投资者中,也有老的P2P用户。他们知道P2P行业跑路事件不断,对于投资者来说要选一个“靠谱”的平台,所谓靠谱就是在正规媒体有广告播放的大平台。之前E租宝铺天盖地的广告,甚至在某些电视台也有投放,这无疑成为其一道强有力的背书,羊群效应成为其盲从信任的关键。“就是看到他们的很多广告,才决定投资的”,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
一位P2P从业者告诉记者,E租宝在电视台的广告投放都在千万级规模,此类数据网上早已有之。不过记者多方询问其他从业者,均没能核实数据的具体出处。
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有一线希望是,E租宝与以往P2P平台跑路不同,以往此类平台的跑路是有预谋有计划,并且已经实施后才被投资者揭发,那时平台已经关闭,资金已经转移,实际控制人已经失联。而E租宝及其关联平台被调查时,公司还在运营中,高管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失联。“不清楚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助于调查取证,早一点拿回本金?”一位投资者说。
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公安机关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记者也无法获得最新消息。不过,当记者到达其位于北京的办公地点时,已有多位投资者来到现场,但也只能望着紧闭的大门无可奈何。
据新华网最新消息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北京及各省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专项处置工作机构,并开展有关工作,将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㈦ e租宝案主犯丁宁如何被判刑的
e租宝案一审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公司罚金19亿,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的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被告单位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法院根据二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集资参与人、相关使馆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80余人旁听了宣判。
触犯法律者,必将严惩啊。
㈧ 为什么E租宝被定为非法集资,其实是为受害人
您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㈨ e租宝是非法集资吗听说公司领导被抓了
你是真找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