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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融资改革

发布时间:2021-10-04 02:46:23

『壹』 国企如何改革

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政府体制与产权问题
1.彻底改革政府干部任免制度和用人制度。首先要真正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和企业经营者的干部待遇,培育企业家市场,完善企业经营者业绩考评制度,促进经营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动;其次要在政府部门内部实行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建立公务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其素质;再次,要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
2.产权制度改革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产权明晰为前提,否则其他任何改革措施都将行之无效或收效甚微。成熟完善的产权制度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产权明晰,即明确财产所有权主体及其与法人主体间的责权利;第二,产权流动,即产权可以交易;第三,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即企业内部产权主体多元化。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动股份制的健全和完善。首先,要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彻底转变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应绝对控股的认识,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所有者有其“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其基础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关键就是所有者有其“位”,即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能够明确代表所有者有效行使其对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机构。
(2)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权的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已经纳入了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健全法规,规范产权交易机构的运作。鉴于目前在产权交易中政出多门、政府直接干预及场外交易普遍的现状,首先应尽快完善产权转让的法规,促使公有产权的合法、规范和有序地流动;其次要加强产权变动的监管和产权登记检查力度;再次要完善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能,强化产权交易机构的中介作用,积极促进产权的自由交易和国家政策性目标的实现。二是,结合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制定相应的政策调整国有资产的投资方向和结构,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调整目标。三是要壮大和完善资本市场。第一,要有步骤地逐年推进股市扩容,为有条件的企业创造向市场直接融资的机会,同时促使企业按资本机制的内在要求进行资本运营;第二,要进一步探索国有股流动方式和方法,尽快消除国有股、法人股和市场流通股之间的障碍,增强国有股的流动性,实现同股同利,规范国有股权运作,有效地保障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经济利益问题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细胞,必然关注和谋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企和国企职工的经济利益长期被漠视,“大锅饭”、平均主义盛行,严重挫伤了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这个问题应该成为国企改革中一个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国企的经济利益被漠视的问题只是国企长期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那种以解决国企的经济利益问题作为改革主线的做法很值得商榷。我们必须注意到,国企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其经济利益的诉求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概括起来讲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国企的所有权属于整个社会而不是企业自身。这就决定了国企获取的经济利益的受体应该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国有企业本身。其二,国企承担着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因此,国企经营的目标具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一致性,而不是单一对自身经济效益的诉求。其三,对国企经济利益的构成要加以界定。在国企所实现的经济利益中,有些是凭借资源的“垄断”地位获取的,这些经济利益应该完全归于社会所有。首先,关于国企中工作人员经济利益的问题。国企中的工作人员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企中的工作人员还不能直接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谋求经济利益,他们的经济利益主要是通过报酬的形式体现出来。国企中的工作人员报酬的数量是历史的、社会的企业效益等各种因素的集合,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在这个问题上,无论从改革旧体制的角度,还是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讲,最终必须依靠市场机制。在旧体制下,我们的劳动、工资制度带有“终身制”和“供给制”的色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企中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则必须通过劳务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本市场,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框架结构。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要求是荒谬的:从保值的问题来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必然造成企业资产的“无形损耗”,同时新兴产业的出现和发展会替代原有的产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单纯以“保值”作为国企的一项经营业绩考核标准是行不通的;从增值问题来看,生产的发展必然要求与需求的增长相适应,盲目的发展并不是社会的福音,而是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发展比例的失调。那种不看社会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不看社会经济发展的取向,不看多种经济形式所蕴涵的能力,仅仅受利益的驱动而发展国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国企的发展取决于所有者的意志而不是国企本身。我们可以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管理国企,但不能给予国企“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如果我们不适当地强调国企的经济利益,势必淡化国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出现国企与国家在“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上进行博奕的现象。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1.许多国有企业经过重组改制后竞争实力明显提升,但是员工素质和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甚至出现新的人才断层现象。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认识上,一些企业没有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没有把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员工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体制上,前些年的下岗分流也使得一部分人才流失,即使引进人才也因为待遇政策等问题而存在障碍。在文化上,对企业文化的构建重视程度不够,既不继承传统文化也没有建立创新机制,更没有完善的以人为本的先进企业文化。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对员工的教育引导力度不够。在培训工作方面,投入较少,培训的实效性不强,无法满足发展的需求。
2.一些企业片面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经济效益,造成新的浪费和污染。还有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国有老企业由于设备老旧技术落后给保护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这种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造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透支,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直接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老企业形成多个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相互之间的攀比使维护稳定的难度加大。从企业角度来看,有些企业在执行有关政策和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当中不够周密严谨,从个人角度来看,职工如何自强在市场经济的激流中获得一席之地,适应竞争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年龄老化,他们的思想、技能、文化水平都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与当今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社会的人才需求有较大距离。另外贫富差距社会失衡引起的社会问题的扩大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保障能力不强,就业压力较大,还不能保障充分就业。一些员工的心态不平衡就演变成了情绪的波动,直到聚集上访,形成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贰』 国有企业融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

您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确保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现将《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监事会实行当期监督的重要意义,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工作机制和制度,共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支持配合国有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开展当期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企业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及时、全面提供监督检查所需信息资料。
第三条 企业和监事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资料失泄密。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严格执行“六要六不”行为规范,遵守企业有关工作制度,恪尽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
第二章 工作联系机制
第五条 企业和监事会应当加强工作联系、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明确联系人员和方式,协商确定有关支持配合事项。
第六条 企业建立与监事会的工作联系机构,由企业有关负责人牵头,办公厅(室)、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联系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报告、会议通知、财务及经营管理等信息资料报送、监督协同配合、监事会要求纠正和改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其他需要支持配合的工作事项。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及主要职能部门向监事会汇报企业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支持配合监事会与有关人员谈话工作。
第八条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为职工监事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 企业应当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行政保障,协助做好监事会对所属企业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十条 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和企业情况,与企业商定支持配合具体事项和要求,确定重点联系人负责与企业日常联系工作。
第三章 重要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第十三条 涉及企业重要机构及人事变动、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发生重大经营危机、违法违纪违规、法律诉讼和仲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监事会,并通报后续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监事会应当对企业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作出灵敏有效反应,随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加强企业风险分析,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四章 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涉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重要会议,应当通知监事会列席。
第十六条 监事会列席的企业会议包括: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年度(年中)工作会议;
(三)财务工作会议,财务预决算会议,生产经营(经济形势)专题分析会议以及纪检监察、审计方面的重要会议;
(四)监事会主席认为需要列席的其他重要会议。
第十七条 监事会列席的有关会议,企业应当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通知监事会,并提供相关材料。
会议通知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监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及早报送监事会。企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应提前送达监事会。
第十八条 企业重要会议决议事项、会议纪要等有关会议材料报送监事会。
第十九条 监事会收到企业会议通知后,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及时向企业反馈。列席会议人员应认真进行会前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及相关建议及时向监事会主席和办事处报告。
监事会可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列席企业会议。
对未列席的企业重要会议,监事会应当在会后查阅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材料。
第五章 信息资料报送
第二十条 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报送信息资料范围、程序及相关责任等,及时提供财务和管理信息资料,开放企业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企业按照监事会有关要求,做好《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牵头,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报送。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资料日常报送制度,及时将有关规章制度、财务和生产经营动态及分析资料等报送监事会。
《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中已反映、借助企业信息系统以及列席企业会议可以获取的信息资料,不重复报送监事会。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向国资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应当同时抄送监事会。
企业接受国家审计等情况及时通报监事会。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和企业情况,合理确定资料收集范围和程序,对获取的企业信息资料应当妥善保管、有效利用。
重要及涉密文件资料应编制交接清单,需退还企业的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第六章 协同配合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安排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调。
在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应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与监事会沟通,将监事会关注事项纳入审计计划,相关工作底稿供监事会查阅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和审计报告阶段,就重要审计事项交换意见的有关会议,应当请监事会参加。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审部门年度或阶段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资料应报送监事会。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案件及查处情况报告监事会,重大案件及时与监事会沟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将监事会要求自行核查的有关问题或事项,纳入内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审计或检查,审计报告及检查结果报送监事会。
第七章 交换意见和整改落实
第三十条 监事会在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需要企业自行纠正和改进的问题,通过座谈会、签发提醒函件以及监事会主席向企业负责人提示等形式,及时与企业交换意见,督促企业整改。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落实监事会要求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并及时向监事会反馈。
附件:企业提供信息资料范围
企业提供信息资料范围
一、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二、企业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企业财务有关资料
(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报审计材料,企业财务快报(含重要子企业);
(二)企业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三)会计账簿及有关凭证。
四、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情况及分析资料
五、企业当期重要事项情况资料
(一)企业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工程建设、重要物资采购及招投标、非主业及高风险业务投资、对外担保、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主辅分离、关闭破产清算等资料;
(二)企业负责人职责分工、薪酬和职务消费、兼职取酬、股权激励等情况;
(三)重要机构及人事变动、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诉讼和仲裁、违法违纪违规等资料。
六、企业及其重要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七、报送国资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八、企业董事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会议纪要,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资料
九、与企业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状况等资料
十、国家审计及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情况资料
十一、监事会需要的其他信息资料

『叁』 为什么禁止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

所谓融资性贸易,指企业缺乏足够资信,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时,通过第三回方,以第三方名义与答贸易相对人签订贸易合同,从第三方处处取得融资,企业销售货物后返还本金和一定手续费给第三方的融资方式。
融资性贸易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隐含极大的资金风险。
(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肆』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4)国有企业融资改革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伍』 目前国有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

1、银行借款

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信贷融资由于责任链条和追索期长,信息不对称,由少数决策者对项目的判断支配大额资金,把风险积累推到将来。信贷融资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

2、P2P融资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或现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3、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

4、企业融资

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本市场运作。与信贷融资不同,证券融资由众多市场参与者决策,投资者对投资者、公众对公众的行为,直接受公众及市场风险约束,把未来风险直接暴露和定价,风险由投资者直接承担。

5、股权融资

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也可选择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如美国(NASTAQ)和香港的创业板。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6、招商引资

它不通过公开市场发售,一种私下寻找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因此其优缺点与发行股票上市类似,但由于不需要公开企业信息以及被他人收购的风险较小等原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融资也受到一些企业的欢迎。

7、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也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途径,民间借贷主要有:民营银行、小额贷款、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银企对接平台、网路借贷、金融超市、金融集团、民资管理公司、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等,除了这些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典当行也成为民间资本一大新的流向。

8、民间借贷

大多中小企业更希望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来进行融资,然而在商业银行方面,更愿意贷款给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许多中小企业被各种严苛的条件拒之门外。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贷款申请遭拒率达56%。因此,中小企业选择民间借贷是相对来说较为容易的融资渠道。

9、租赁融资

融资租赁为中小企业融资重要渠道,中小企业融资重见新曙光。

(5)国有企业融资改革扩展阅读:

企业融资的作用:

(一)企业融资是反映资金运动的方法

企业融资对资金运动按经济内容进行的分类,一个会计科目反映一类经济业务,各个会计科目从不同方面反映资金运动的总体。每一个会计科 目,就是反映资金运动的一个环 节,会计科目体系,就是反映资金运动的链 条。

通过某个会计科目所提供的资料,去认识资金运动的某个方面,例如,“固定资产”科目,提供在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和现有多少数额的 资料,就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情况;通过全部会计科目所提供的资料,就能全

(二)企业融资是组织会计核算的依据

企业融资作为基本的会计制度,它规定了会计科目包括的核算范围、具体内容、核算方法、编制会计分录方法、明细核算和登记账簿的要求等。根据 会计科目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在账簿中设置账户;进行日常会计事项的处理,

确定会计分录,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等。例如:购入物品一批价值 元,其中属于材料的元,应按“材料”会计科目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属于管理费用的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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