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这些方式之间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企业转型或者发生危机的时候,往往会发生并购融资的现象,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在成本上下功夫,成本的高低会影响企业并购融资的关键和根本,当然,每件事情都有它的风险,融资更是有风险的,而融资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都知道融资成功后,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融资达到的收益比不上融资的成本的话,往往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那么在企业合并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呢,首先,内源融资,内源融资简单的来说就是这个企业本身的获得的收益,但是这种融资往往达不到融资的效果,是很难在融资后获得更好的企业合并收益效果。然后,外源融资,也很简单,就是说企业本身以自己的名义去借款,得到的资金就是外源融资,所以外源融资的资金都是来源于外部企业。以后是权益的融资,这种融资相对来说是兑换融资,就是说以企业的股份来获得的对等收益就是权益的融资。
第三,权益融资,这种融资会让企业本身的股份慢慢被外边的资金所吞掉,这种弊端一般企业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进行权益融资的,相对于外源和内部融资来说,这三者之间外源融资是可以让企业合并融资的过程中能够很快的发展起来。
Ⅱ 中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较以前更加丰富,包括哪些
比起并购贷款等传统方式,并购债券最大的问题是其在信息披露上不占优势。
内部
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公司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包括:
1. 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经常持有的、按规定可以自行支配、并不需要偿还的那部分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通常企业可用内部自有资金主要有税后留利、闲置资产变卖和应收账款等形式。
2. 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资金
这部分资金在其未被使用和分配以前,是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一旦需要使用或分配这些资金,企业可以及时以现款支付。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更新改造、修理、新产品试制、生产发展等经济活动的资金。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这是企业内部能够保持的一部分较为稳定的资金流量,具有长期占有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用来进行并购活动。
3. 应付税款和利息
虽然从资产负债表看,企业应付税款和利息属于债务性质,但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其本源仍在企业内部,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个来源。
外部
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本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包括企业现有股东和企业职员及雇员)筹措并购所需资金。外部融资渠道可以划分为:
1.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就是指不通过中介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直接由企业面向社会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渠道。在美国,企业融资的70%是通过证券市场实现的。从经济的角度看,直接融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形成多样化的融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又可以通过发行有价证券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方式进行融资。
2.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中介组织借入资金,主要包括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贷款。间接融资多以负债方式表现出来,其影响与企业发行债券类同。所不同的是,一则由于金融中介组织的介入,简化了融资操作,但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二则企业面向银行等金融组织,受到的压力更大。
Ⅲ 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Ⅳ 并购融资的方式
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如果收购方在收购前有充足的甚至过剩的闲置资金,则可以考虑使用内部资金并购。但是,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非常巨大,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有限,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现金流进行融资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内部融资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部融资,即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包括企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等。
Ⅳ 并购融资的渠道
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公司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包括:
1. 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经常持有的、按规定可以自行支配、并不需要偿还的那部分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通常企业可用内部自有资金主要有税后留利、闲置资产变卖和应收账款等形式。
2. 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资金
这部分资金在其未被使用和分配以前,是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一旦需要使用或分配这些资金,企业可以及时以现款支付。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更新改造、修理、新产品试制、生产发展等经济活动的资金。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这是企业内部能够保持的一部分较为稳定的资金流量,具有长期占有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用来进行并购活动。
3. 应付税款和利息
虽然从资产负债表看,企业应付税款和利息属于债务性质,但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其本源仍在企业内部,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个来源。 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本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包括企业现有股东和企业职员及雇员)筹措并购所需资金。外部融资渠道可以划分为:
1.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就是指不通过中介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直接由企业面向社会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渠道。在美国,企业融资的70%是通过证券市场实现的。从经济的角度看,直接融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形成多样化的融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又可以通过发行有价证券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方式进行融资。
2.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中介组织借入资金,主要包括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贷款。间接融资多以负债方式表现出来,其影响与企业发行债券类同。所不同的是,一则由于金融中介组织的介入,简化了融资操作,但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二则企业面向银行等金融组织,受到的压力更大。
Ⅵ 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几种
并购融资的方式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
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2、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3、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
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
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
Ⅶ 如何选择并购的融资方式
一、当收购企业决定在市场上发动对目标企业(target)的并购战时,它首先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支付问题;二是融资问题。支付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以何种资源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融资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该利用何种金融工具筹集用以实施并购所需的资源。
融资方式所涉及的是筹集并购资源的金融工具:它主要有内部融资(internal financing)和外部融资(extemal financing)两大渠道。
1.内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利用留存盈余(retainedearnings)进行并购支付,其对应的支付方式主要是现金支付方式。
2.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通过外部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并购支付。外部融资包括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和权益融资(equity financing)。
(1)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举债(issue debt)来筹集并购所需的资金,该融资方式对应于债券支付方式和杠杆收购方式。
(2)权益融资。权益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发行权益性(issue equity)证券(如股票)筹集用于并购支付的资金,这种融资对应于股票支付方式或交换方式。
二、并购融资的方式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
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2、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3、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
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
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
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4、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
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三、企业并购融资风险
1.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安排不合理
支付方式的选择对并购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能以最低成本达到控制目的的支付方式就是恰当的。目前我国企业间的并购还很依赖现金支付,主要是因目标企业所有者抱有“现金为王”的信条。对于并购方而言,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特别是采用银行信贷的方式,还本付息压力过大就是财务危机来临的前奏。而企业在支付并购资金时大都显得过于草率,经常缺少科学的计算和合理的安排,对由此而来的风险估计不足就有可能导致并购的失败。
当然,在信息时代及时准确地掌握自己所需的信息,也是在激烈竞争中取胜的关键。由于融资时机掌握不好,会使企业因此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协议式并购的融资量一般变动较小,而在证券市场上对股权收购的融资量及并购后的注资是个变量,且变动的幅度可能很大。在并购融资量连续变动的情形下,融资量的确定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并非单纯通过压缩并购融资量就可以追求到最理想状态。
不能准确预算企业并购融资所需的资金数量,已成为企业融资时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大多数企业为了尽快筹到并购所需资金,忽略了企业自身所处发展时期,对融资策略的安排也并非讲究,盲目求多导致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徒增融资成本。
2.融资渠道过于单调
合理的融资方式,可以使并购企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方式选择不当,就有可能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甚至会影响并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股留存、增资扩股、发行债券、杠杆收购和无偿划拨等方式。但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和我国金融工具落后,使上述并购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方式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进而限制了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
从内部融资来看,我国只在1984年以后,企业才开始有很小比例的利润留成,真正意义的企业内部积累直到1993年才开始。企业要想在这短短的十几年,积累到并购其他企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又谈何容易。
在增资扩股方面,我国采取国家机关层层审批的核准制股票发行机制,即使是已上市的企业在增资扩股中仍然受到一系列的法律制约。在发行债券方面,我国发行债券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允许发行债券的国有企业大多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和基础产业,如三峡债券。至于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也只能称“试验”阶段。
对“小吃大”式的企业并购虽在我国也有发生,但大部分并购资金都是通过融资负债取得的,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几乎没有,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实行杠杆并购的条件。至于行政手段无偿划拨,虽在当前产权交易中还有身影,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操作方式终究是真正市场经济所抵触的。
3.投资银行媒介作用的弱化
并购活动的融资,往往要涉及到投资者、金融机构、政府和外商等多方主体,而投资银行的优势在于在长期交往中,它与各类投资者及有关部门建立了多维度的联系,是将各方投资者、机构联系在一起的媒介,通过它可以有效地进行资金的融通和协调。从跨国并购业务来看,多由投资银行来扮演收购经纪人和金融顾问的角色,特别是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后者角色尤为重要。目前,在我国企业并购中,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投资银行的参与力度均不够。
4.对国际融资中诈骗行为的忽视
国际融资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种种骗术也就接踵而来。当我们为能走出去融资而欢欣鼓舞时,我们自己的钱袋儿也有可能成为别人“融资”的对象。当面对诸如“国际财团中国总代理”这样吓人的头衔或“几天内就可以划款”这种诱人的说法,以及“出具担保就可融资成功”之类的听起来简洁但却违反我国政令要求的承诺时,总会有一些企业因为急于融资而盲动,忽视了融资风险而交了昂贵的“学费”。
5.对汇率变动风险分析力度不足
未来汇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融资成本的大小。国际金融市场是复杂多变的,在进行跨国并购时,随时会有各种变化的发生,汇率变动就是其中的一种。如何准确预测汇率变化,也就成为影响净现值大小进而影响并购方案本身取舍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汇率变动风险本身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甚至是掌控的,只是囿于我国涉足汇率变动的研究领域较晚,重视程度低,专业人员少,经验不足,对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的融资风险控制力比较薄弱,因此承担了更大的汇率变动风险。
Ⅷ 并购融资的问题
(一)现状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并购活动蓬勃发展。日益活跃的并购活动,对融资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广泛开展并购活动,企业在深入挖掘内部潜力,大力筹集自有资金的同时,还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随着现代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高度发展,越来越多的并购活动通过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与资源配置功能越来越得以体现。
大部分的收购方式为协议收购,收购时以现金直接支付为主,换股并购的方式较少应用。我国并购主要资金来源于内部股留存、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增发配股时积累的资金。由于我国对外部融资的限制较多,所以外部融资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且不少企业在融资时走在政策的边缘,在交易公告中,企业具体的融资安排披露不充分。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竞争的加剧,并购的规模将越来越大,频率也将增高,企业的自有资金将很难满足要求,如目青岛啤酒进行的一系列并购扩张,如何拓展外部融资成了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管理层(MBO)在中国的出现,融资渠道成为了制约企业治理结构转换和规模扩张的瓶颈。
我国融资从方式来看,与国外并无太大区别,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比较完全,但具体到并购,其可选用的融资方式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法规出于规避风险等考虑,对各种融资方式的应用有着严格且具体的规定。从权益融资和债务方面来看,主要有发行股票、股权协议筹资、发行债券(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贷款以及无偿划拨这几种情况。
无偿划拨是我国国有经济特有的现象,它是指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通过行政手段将目标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给收购方的产权重组行为,该中方式优点是交易成本低、阻力小、速度快、产权整合力度大,收购方往往会享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缺点是容易出现违背企业意愿的行政行为,从而使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由于无偿划拨违反市场规律进行并购,很难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并且由于强行进行企业间的合并,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企业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收购方往往会被被收购方的债务或较差的经营状况拖垮,达不到真正的并购目的。蓝陵集团并购环宇股份,一汽集团并购云南蓝箭,天津泰达并购美纶股份,都是通过无偿划拨方式进行的。
(二)存在的问题
1. 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企业为并购进行的内源融资,在当前企业效益普遍不佳的状况下,融资数量十分有限;外源融资的三个主要方面即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及发行企业债券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2.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数量少,比例小,人为增大并购的融资需求量,从而对并购的顺利进行造成阻碍。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将越来越多地采用收购方式。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特殊性,流通股比例低,因而这种方式对于收购方而言,则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成本。并购成本的提高,无疑会导致融资数量的增加,进而增大了融资的风险及其成功率。
3. 缺乏融资工具。
我国企业并购时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融资工具比较单调。再加上资本市场本身已有的缺陷,使得融通并购所需资金难上加难。
4. 并购融资并未真正实现市场化。
很多并购活动是由政府一手策划安排的,并非出于企业自愿,因而并购融资所遇到的难题也要靠政府出面解决,从而也会影响到其他企业的融资需求。
5. 通过市场手段进行的企业并购,不仅要考虑并购前的资金情况,还有考虑并购后的资金注入即再融资情况。
并购资金是支付给目标企业的所有者,并不进入目标企业;并购后资金的注入、偿还并购融资时的借款等对企业经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并购活动是否成功的关键。而当前企业并购恰恰只关注并购时的资金需求,对并购后的资金再注入缺少准备,这样做不仅易造成并购活动的半途而废,也浪费了先期投入的资金。
6. 对外融资的主要渠道——B股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市场规模狭小。尽管我国B股市场规模在逐年扩大,但扩张速度比较缓慢,从而导致市场规模一直较小。一方面减弱了国际大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另一方面使得抵御国际游资冲击的能力更加脆弱。
(2)市场流动性差。相对于A股市场,B股市场交易清淡,个股换手率较低,为了消化一定量的卖盘,必然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积累足够多的买盘,完成交易。所以,在小规模市场中,当卖方占主导地位时,整个市场行情就不会被看好。B股市场的低流动性导致入市交易人数较少,大资金在其中无法调度,进出都难,从而使市场陷入了流动性差——资金和入市人数减少——流动性更差的恶性循环之中。
(3)业绩好、素质高的上市公司少。在现有的B股上市公司中,除了极少数业绩出色的公司外,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净资产收益率低。与此相联系,B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尚有欠缺,与投资者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这些问题显然阻碍了国内企业通过境内市场向海外融资。 为有效地进行企业并购,必须开辟更多的融资途径,使用更新的融资工具,建立合理融资机制。
(一)寻求股权融资创新
如前所述,要充分发挥股权融资在并购中的作用,已有的股权融资方式存在许多障碍,必须对其进行创新。
1.股权融资新途径。
(1)定向配售。定向配售在西方和香港资本市场是比较常见的。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公司股票购入其资产,其最大的优点在于股份公司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从而使并购变得易于完成。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始阶段,此前,除初级发行和配股之外很少使用这种概念和做法。现已有部分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定向配售之先河,为企业并购融资找到了一条新途径。
(2)增发新股。在我国资本融资的实践中,企业公开发行新股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初次发行,二是配股。这里所说的增发新股,其对象是社会公众,它既非配股又非初次发行,因而成为初次发行和配股以外的第三种公开发行方式。增发新股。在发行对象上,增发新股突破了向老股东配售的单一做法,按股份公司的一般规则,股份转让或发行新股,除了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外,老股东一般有优先受让或优先认购的权利。配股就是这一原则的典型体现。在配股的条件下,股东的选择或者是无条件购买,或者是放弃。而增发新股,老股东可以有优先权购买,同时公募一部分,这也是考虑到老股东承受能力的一种比较实际的做法。但无论怎样,初次发行和配股之外的增发新股无疑将给并购融资市场注入新的成分,将推动企业并购继续向前深入。
2. 规范发展证券场外交易市场。
为了更好地实现股权融资方式的创新,应大力培育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当前尤其应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发展证券场外交易市场,这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一个重要条件。通过场外交易(柜台交易),证券经纪人或证券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把未上市的证券,有时也包括一小部分已上市的证券直接与顾客进行买卖。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中两种不同交易形式,可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为并购企业融通资金。
(二)扩大债券融资比例
当前我国企业债券规模太小,远远落后于股票和国债,同国际上债权融资兴起、股权融资衰落的局面比较,正好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从80年代开始,国际上债权融资已成为发达国家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在国际融资市场上所占比例正在不断扩大。美国债市规模大约为股市规模的5倍,特别是业绩好的公司担心把股权让给别人,更加关注债券融资。为了适应今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在积极发展股票市场的同时,更应重视债券市场,以“两条腿”走路,让企业债券也正常发展起来,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发展债券融资,在当前应主
(三)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工具,降低并购融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向持有者提供了一种选择权,使其可以在某一特点能够时间内,按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型并购融资工具,对并购方来说,其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可以以一个低于普通债券的利率和较优惠的契约条件发行,从而大大降低并购融资成本。同时,在公司顺利度过并购时期进入发展时,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可以避免出现收购完成后企业过度负债的情况,降低收购后公司的财务风险。在大量公司并购完成初期,由于面临巨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这无疑是一种较优的融资工具。认股权证同样可以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以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筹集大量资金,但在我国并购中尚没有广泛应用。因此,在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中,应借鉴国外经验,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证券,作为一种有效的并购融资工具。
(四)试行商业票据融资
针对制约企业并购顺利进行的短期巨额资金缺口问题,采取发行商业票据的形式不失为一条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国外,票据发行融资是一种中期周转性的商业票据融资,是信誉较佳的大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借助商业票据筹措短期资金的融资方式。由于商业票据是一种无担保票据,只有那些资本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财务风险小的大公司才可以发行商业票据进行融资。其发行的对象主要是专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
票据发行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较低的融资成本、充分的灵活性、广泛的资金来源以及借款人可以有多种选择等。
我国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巨大的资金需求也为票据融资提供了发展空间,与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其他几种融资方式比较,票据发行融资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能随时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及应变对策。同时商业票据融资又可以避免其他股权融资方式带来的企业机会成本的增加,因此,票据发行融资应成为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一种现实选择。
(五)商业银行发放并购贷款
在拓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上,应鼓励商业银行向企业直接发放并购专项贷款,并实行封闭管理、专户使用。国家在贷款企业承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给予提供贷款的银行以利率和偿还期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向企业直接提供并购贷款将有力地促进企业并购的顺利就进行,提高并购绩效。
(六)利用国外证券市场融资
我国企业并购除了积极在国内需求资金支持外,还应大力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方式呈现证券化趋势,即大量的融资工具为证券形式,较过去以贷款为主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资本市场的这一发展趋势为我国企业在国际进行并购融资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七)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融资方式的创新,尽管在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成熟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企业存量资产与货币资金的置换,投资者主要依据的是资产组合质量的状况、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而将资产发起人本身的资信能力置于一个相对次要的地位。通过资产证券化,既可以达到企业并购融资的目的,又可以提高存量资产的质量,加速资产周转和资金循环,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金使用率。因此,资产证券化可以作为应用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的一种新的融资工具。
(八)放松企业并购法律、法规限制,为企业并购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
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收购方往往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特别是用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时,所需资金更为巨大。这时往往要求助于资本市场融通资金。通观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并购案例,几乎无一例外都伴随着巨额外源融资。但目前我国对并购所需资金的筹集设置了重重障碍,其结果是阻碍了正常并购的进行,同时也导致大量企业不得不为了并购融资进行违规操作,使相关的法规形同虚设,亵渎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因此,当前的明智之举应该尽快对现有法规进行适当修订,使企业正常并购所必需的资金渠道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