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托知识:信托公司为什么会被罚 信托公司被处罚情况
依据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贰』 增长过度 房地产信托收紧
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过度增长,不仅给楼市调控带来一定的对冲影响,也给自身业务的安全性埋下了风险和隐患。7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有部分地区银保监局召集辖区内信托公司开会,进一步对地产信托融资提出要求。从会议内容来看,监管明确信托公司对土地款融资业务,不得再新增仅接受符合“四三二”条件,即“四证”齐全、开发商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0%。同时,明确交易结构为贷款模式的业务报告等界限。据一知情人士透露,政策应该是偏向区域性的,很可能是敲打几家特定的信托公司,做偏中小城市房地产的信托公司概率较大。
部分机构被“窗口指导”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某地银监局在7月9日召集辖内部分信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层级“窗口指导”会议。明确表示,对于土地款融资业务,不得再新增。对于原已备案、已部分放款的,后续可能无法投放;对于已备案未投放的、新增未备案的一律不再给予备案和操作;这两年常规操作的房地产前融,后续无法操作;结合历次调控,信托余下可操作的业务只有常规432信托贷款、标准化ABS/ABN、私募ABS、真股权基金及城市更新基金这几类业务。
监管还要求信托公司地产信托业务事前报告,监管部门将进行逐笔审核;仅接受符合“四三二”条件且交易结构为贷款模式的业务报告;对于因合规原因被退回事前报告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将严肃追究合规审查责任。一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因为目前要重新审核,所以7月新报备的业务都已经暂停,等待重新审核后发行,之前的发行计划都延后了。“事实上,贷款条件一直都是这样要求的,但有的信托公司也有通过其他模式规避的,现在执行更严格了。”上述知情人士说道。
另一家涉及房地产信托业务相关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消息,窗口指导一般都是电话,也不会下发相关文件,而且各个地区其实都不太一样,目前楼市持续走弱对于前期投入贷款的信托公司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容易出现风险,监管也不希望发生此类风险”。在他看来,政策应该是偏向区域性的,很可能是敲打几家特定的信托公司,做偏中小城市房地产的信托公司概率较大。
房地产信托降温
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度增长,不仅给楼市调控带来一定的对冲影响,也给自身业务的安全性埋下了风险和隐患。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是出现约谈,说明窗口指导的力度是很强的,很大程度上也说明当前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操作还是比较多的。实际上这对于信托公司的资金发放计划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也需要积极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约谈后资金面会收紧,考虑到近期融资市场的降温和销售市场的降温,房企预期会改变,这会带来新的问题,或者说近期拿地会趋于保守。
今年以来,房地产信托监管趋严,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时,就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此后房地产信托中4种变相为不满足“四三二”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融资输血的做法,已被监管叫停。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房地产市场有很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房价有涨有跌很正常。但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历史证明,凡是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靠投资投机房地产来理财的居民和企业,最终都会发现,其实都很不划算。
而今年已有多家信托公司因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领到罚单。其中,中融信托因“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被监管点名,粤财信托被处罚的原因包括“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北方信托出现“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及“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但在23号文出台前,房地产信托业务是信托业的“香饽饽”,而促使监管“紧箍咒”出台的原因则是地产信托规模的疯狂上涨。根据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共计发行了2954款,占比39.43%,募集规模达到4531.94亿元。严跃进强调,过度增长,不排除部分房企违规拿地。而且后续房地产市场也有降温风险,信托业务过度增长,会导致偿债能力减弱。普益标准研究员夏雨强调,近期房地产信托规模和数量的变化,释放出行业继续加大房地产投资的信号,而监管层及时的窗口指导对信托融资做出了一定的调整。未来信托行业对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有望降速。
加速信托回归本源
监管“重拳出击”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过快增长的态势,也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严跃进强调,从信托业务来说,需要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目前来看,若是开发商可以主动提出积极做具备垃圾分类功能的小区等,这种情况是吻合政策导向的,往往可以争取到资金。但常规的地产项目是容易受牵制的。而此次监管要求无疑将对倚重房地产业务的信托公司带来巨大的冲击。
各类管控本质都是防范金融风险,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近期都会面临收紧,说明查处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做法会增加。类似警示的意义在于,当前房地产市场需要防范资金面收紧的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信托研究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约束房地产信托是房地产宏观调控举措的一部分,有利于防范房地产市场过热,推动信托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未来,信托公司应该提升房地产信托领域专业化水平,扩充业务覆盖空间,诸如商业不动产、养老地产等,积极开展存量资产的盘活,发展reits等业务。此外,信托公司可以优化业务组合,避免过度依赖房地产业务。
『叁』 在2019年国内反洗钱法监管处罚中,罚单数和罚金最高的前三个原因主要聚焦在哪些方面
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双方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只管货币政策方面的。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是由银监会处罚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第七十五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第七十六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办理结汇、售汇的;
(二)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三)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
第七十七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第七十八条 商业银行有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第八十条 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十六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条 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肆』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荔湾营业部怎么样
法定代表人:牟俊如
成立日期:1993-12-1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广东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
所属行业:金融业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133号
经营范围:仅供清理本企业债权债务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伍』 非法信托业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依据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陆』 放款方是广东粤财信托上征信吗
运气好的话上百行征信,鹏元征信等等一些大数据金融公司,不好的话就上央行的征信了。
『柒』 信托产品投资顾问被证监会处罚 信托会受到影响吗
有可能。如果你所投的信托产品的管理人出了问题。产品肯定会收到影响。毕竟投顾负责产品的运作策略。如果投顾被罚了。但是管理团队还能正常运作的话。那影响也不大。你要相信。能做投顾的管理能力强。
『捌』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1984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领取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在业内首批获得重新登记;2007年7月,按照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更名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是广东省唯一一家省属信托公司。粤财信托自成立二十多年以来一直秉承“稳健务实,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为本,稳健经营、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经营方针,适时把握金融改革与行业发展的机遇,调整经营战略目标,持续优化经营资源配置,完善决策体系,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历经金融信托业六次清理整顿和国际金融风暴的考验和洗礼而不断成长壮大,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在信托行业中排名居于前列。迄今为止,已到期结束的信托产品全部按合同约定进行了财产分配,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约现象;实际收益水平全部达到或超过预期,到期清算率和收益兑付率100%,信托资产不良率为零。
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成立时间:1985-03-07
注册资本:38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00000000711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9、14、40楼
『玖』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怎么给我转账
这个应该在当初合作的时候合同里面都会有写的,不可能你买个信托都不看合同吧。
『拾』 粤财信托是国企吗
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批信托公司,目前为广东省唯一省属国有信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