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信托帐户
信托账户就是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账户的性质
1、 信托账户是将原始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利益放大的同时风险也在放大。
2、 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
3、 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4、 信托账户在接近强制平仓线时可继续追补资金,追补资金可以保证所持股票不被强行平仓。
5、 信托账户中存在限制买入的股票种类。如ST股、创业板个股
6、 信托账户中单只股票具有一定的持仓上限。
7、 信托账户持有某只股票数量过大时容易被主力察觉。
8、 信托账户存在一定的利息,一个操作周期结束后,账户持平也是亏损。
9、 信托账户资金量较大,买入卖出时受流动性影响明显。
根据信托账户的性质设定操作原则
1、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下跌趋势中禁止重仓操作,禁止长期持股。
2、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严格的亏损比例限制,且允许亏损的比例一般较小,在未创造出利润之前要采取保守操作,在有一定的盈利前提下,按照盈利的比例适当提高激进程度。
3、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账户接近强制平仓线时主动清仓,等待确定的机会再轻仓参与。
4、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整体下跌趋势中的反弹趋势中时,采取半仓以内博取反弹操作。
5、 信托账户禁止投机操作,所持股票均为价值投资。
6、 如果信托账户中持股数量过多,应将所持股票分组指派不同操盘人员进行盘中跟踪观察。
7、 由于信托账户的资金量较大,所选标的物必须保证有足够好的流动性。
B. 信托账户是干嘛的他和普通账户有什么区别吗
信托账户的操作交易软件不正规,没有相应券商的标识,而且交易软件功能很少,只有下单,卖出,查询账户资金的功能,并且下单的时候要手动填写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横向排列,严重影响下单速度。信托账户的交易软件并没有直接对接交易所并且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滑点,从而增加成本,而且信托如果出现解散的话,可能需要提前收回账户,想要增配或者续约会相对困难。如果您融资的话,千万不能贪图低息但提供的是信托账号。所以最好是用实盘账户,据我所知,申穆就是提供实盘账户。
C. 信托账户的什么是信托账户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D. 结合案例谈个人信托业务的功能有哪些
个人信托抄业务的功能有财产管理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1、财产管理职能
财产管理功能是指信托受委托人之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即“受人之托、为人管业、代人理财”,这是信托业的基本功能。
2、融通资金职能
融通资金功能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在融资对象上信托既融资又融物;在信用关系上信托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多边关系;在融资形式上实现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托成为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点。
3、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协调经济关系功能是指信托业处理和协调交易主体间经济关系和为之提供信任与咨询事务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以有别于前二种功能形式。信托机构通过其业务活动而充当“担保人”、“见证人”、“咨询人”、“中介人”,为交易主体提供经济信息和经济保障。
E. 什么是信托制度
信托制度
信托是普通法对世界法律制度的重要贡献之一,他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土用益关系,即土地所有人将土地交付他人占有、使用,但是约定土地收益度给原土所有人指定的受益。产生纠纷后,由于普通法院依据所有权转移的理论不保护受益人的权利,英王亨利三世时衡平法院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有关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了公正保护,到16世纪,最终形成了信托制度,因此,所谓信托即指财产所有人基于信托将财产交给受托人占有,使用,处分,但是约定将收益交给特定的人或用于实现特定的目的的制度,基于此,人们可以利用遗嘱或契约形成,在民事、商事或公益领域为各种合法目的设立信托,不视为一种深具社会机能的独特的法律构造,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有四个均成要件,其一为信托委托人,即基于不违法的目的而将财产交付他人占有管理的人;其二为信托受托人,即接受他人委托,并非为自己利益而占有、管理他人财产的人;其三为信托受益人,即虽不占有管理财产,但是有权获得该财产收益的人;其四为信托财产即信托标的物。因此,信托可以理解为信托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给了信托受理人,信托受托人虽然取得了所有权,却不享有为自己的利益或按自己的意志来支配的权利,只是 为信托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利益,按照信托委托人的意愿来支配他人的义务。(注:参加张淳著:《信托法原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00页)旧中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银行设有信托业务,1952年被彻底取消。1979年10月成立了直属中央政府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信托实践的开始。2000年 月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确立了信托目的合法性原则,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相分离原则,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信托公平原则、信托继承原则、利益冲突防范原则。
F. 个人信托业务的功能是什么
个人信托对财产管理来说,不但增加了投资理财的渠道,还能达成以下特定目的:
1、保存财产,累积财富。
2、照顾遗族,造福子孙。
3、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
4、财产规划,节税功能。
(6)个人信托账户制度扩展阅读:
个人信托形式种类繁多,既可以以信托目的划分,也可以以信托财产的形式划分,还可以以个人的生存期限划分。即个人信托最常用的分类形式是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这是个人信托所特有的划分方式。
1、生前信托:
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税负的考虑。
2、身后信托:
遗嘱信托则是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事实的时候,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网络-个人信托
G. 信托账户与普通银行账户有什么区别
信托账户与普通银行账户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内托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是容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
(2)性质不同:
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普通账户只是收付款的表现。
(3)开立主体不同:
关于信托账户的开立主体,凡在业务活动巾需接收信托资金的律师事务所均应以律所名义到监管部门指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银行申请开立专用于存放信托资金的账户,并到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备案。而普通账户是所有人都可以开立账户。
H. 单一信托可以在一个账户下开多个账户吗
一个信托项目开在银行的托管户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有一个,证券投资信托项目的虚拟子账户是需要依托交易系统的分仓功能来实现的,比如HOMS,而证券项目套用伞形结构分仓主要是考虑到证券开户困难以及单个账户的投资比例限制等问题;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我想不出你做成伞型的动机,你也没有一个可以依附的交易系统来实现分仓的功能;其次你说到通过内部的操作来实现虚拟账户,那我来假设一下…如果你这个所谓“虚拟子账户对应的是资金使用端,那就是个典型的资金池而已,不存在伞形结构的问题,目前信托非标准化资金池是禁止的;如果你是想通过虚拟子账户把信托单位拆小,规避资金来源的合格投资者要求,那就是掩耳盗铃,起不到任何规避的作用,属于毫无争议的违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