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资类的工作具体是做什么的
主要有以下几项:1、 负责与各金融机构、银行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 负责与外部机构回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答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3、 负责公司融资信息的收集、整理,融资渠道的建立; 4、 负责各种融资方式的分析、探讨、操作、实施; 5、 负责配合公司战略部署安排相关投融资事务; 6、 负责参与融资商务谈判,撰写相关报告和文件; 7、 负责协助资金主管办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协调工作; 8、 负责处理公司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 9、 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
② 融资租赁的业务类型有哪些
种类袭:
(1)直接融资租赁
(2)经营性租赁
(3)出售回租
(4)转租赁
(5)委托租赁
(6)分成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2)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③ 请问信托公司的投资类业务和融资类业务分别指的是什么
1、融资类业务是把信托资金贷款给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如房地产公司、工商企业等;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证券为融券交易。
2、投资类业务是指把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产品或股权。
投行业务是一类金融机构,根据投资银行在线,国际投资银行的业务包括: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等业务。投行业务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在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收购、资金管理、项目融资、风险投资、信贷资产证券化等。
根本的区别在于:一类是债权,一类是股权。
(3)2015年融资类业务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业务风险
1、融资融券业务对标的证券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证券市场存在越涨越买、越跌越卖的特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追涨杀跌现象。融资融券业务引入信用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或者融券来进行操作,对标的证券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
2、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证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纵。融资融券业务通过引入信用交易而具有杠杆效应,使得投机资金操纵市场变得更加容易,易引起市场的巨幅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
3、融资融券业务可能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带来一定威胁。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信用交易,实行保证金体系,这加剧了证券市场的动荡。
④ 融资类业务
你好,证复券公司融制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通过向客户放款获得利息收入,在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交易量低迷时,融资类业务成为证券公司保持业绩增长的重要手段。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⑤ 2015年4月融资融券门槛多少
融资融券的最低门槛是50万元。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于2010年3月31日。其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之初,证监会曾有“资金50万元、18个月开户时长”的规定。不过,2013年开始,证监会相关窗口指导意见缩短为“6个月”,资金门槛也一并降低。
据报道,2013年4月,多家券商将两融最新门槛调整为客户资产达20万元、开户满6个月。随后这一门槛被不断降低:10万元、5万元,甚至零门槛。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两融门槛,将提高这一市场交易活跃度。随着两融呈现出爆发式增长。Wind资讯统计显示,2013年5月2日融资融券余额为1789.27亿元,到2015年1月中下旬,增幅已经超过5倍。
不过本月中旬,证监会强调,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融资融券,证监会将加强对融资类业务的监管,适时启动对其的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券商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券商也都做出整改措施。比如中信证券就公布了四条主要整改措施: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⑥ 国际贸易融资主要有那些业务类型
1、货权、或动产质押授信业务、
2、出口退税托管贷款;
3、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
4、出口保理业务;
5、大力发展银行融资风险较低的福费廷业务;
6、供应链融资。
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运用短期性结构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款等资产的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资金的总和。
当代特点
1、融资方式多样化
2、融资手段更为灵活
(6)2015年融资类业务扩展阅读
贸易融资表现方式
1、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给开证行。
2、限额内透支。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3、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4、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立的规定汇票为远期,开证/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贴现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的融资方式。
5、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后,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的融资方式。
6、出口保理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获得进口保理商信用额度后,发货并将发票及相关单据提交出口保理商(银行)代其收款时,银行以预付款方式为其提供不超过80%发票金额的融资方式。
7、进口托收押汇。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寄来的全套托收单据后,根据进口商提交的押汇申请、信托收据以及代收行与进口商签订的《进口托收押汇协议》,先行对外支付并放单,进口商凭单提货,用销售后的货款归还给代收行押汇本息。
⑦ 广发证券有哪些融资类业务
广发证券目前的融资类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等。
⑧ 融资性担保的业务主要有哪些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⑨ 什么叫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融资性贸易”,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融资性贸易”从2014年以来显现极大的风险,多地政府国资委部门都非常重视融资性贸易带来的风险,广东省曾明确禁止国有企业从事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
201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就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数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研讨,再次表明的国资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
(9)2015年融资类业务扩展阅读:
“融资性贸易”的骗局
融资性贸易本质上是以融资为目的的虚假贸易。在逻各斯和中民飞的案件中,整个贸易链条甚至只有资金流和票据流,而没有货物流,脱实向虚,造成金融空转,严重违反中央政策。
早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广东省属商贸业务风险防控及企业转型创新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规定,以借出资金赚取息差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限期清退,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
融资性贸易也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关注。2015年下半年,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了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课题报告,对国内融资性贸易的发展现状、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以及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及主要形式进行了分析。
国资委对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明令禁止。2017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指出,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要严格禁止。
2017年7月19日,国资委召开会议再次重申:违规融资性贸易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严肃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处理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性贸易损失事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性贸易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融资性贸易”骗局重重 信用证“黑金”利益链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