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众筹融资的弊端有哪些
首先,众筹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也有不少弊端,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所以有一定的额法律风险。
其次,可能大家对众筹并不是很了解,很多投资人缺乏专业的投资知识,更多时候是跟风投资,而目前很多平台的项目审核也不是完全做到位,因此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那些采用股权众筹的项目,筹到钱之后项目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可能跟项目最初的规划有很大的差距,导致项目亏损,那投资人的钱也就相当于打水漂了。
再次,目前众筹平台也很多,平台上的项目也多,但并不是说上了众筹平台就一定能融到资金,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时间节点和资金节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预定资金, 那项目融资就会失败,而且众筹的周期相对比较长,对于急用钱的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我们也看看到很多平台的项目并没有融到资金。所以大家也不能只押这一条融资渠道。
最后,对于创业者来说,即使融到资金了你也并不是说高忱无忧,因为你不了解投资你的是什么人,有可能别人打着投资的名义,目的就是了为获得你企业的控制权,到最后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企业可能成为别人的嫁衣。
如果一定要寻其他更灵活的方式,一定要找自己信任,公信力高的平台。众筹方面,最近新兴的米小粒,听说服务还算可以。
❷ 众筹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股权众筹不仅存在行政违法违规的合规性问题,并且还存在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同时,除却这些法律上的风险之外,股权众筹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会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潜在风险。
透明度与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机制待完善;
从目前现有实践来看,股权众筹行业缺乏比较好的退出机制。并且,股权众筹融资主体大都是初创型企业,它们不希望投资者在短期内将股权转让,它们需要的更多是能够长期投资的战略投资者。然而许多投资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内获得收益,所以就出现了在股权众筹中融资和投资双方的矛盾。流动性不强也许会成为今后制约股权众筹发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权众筹发展中面临较大的退出风险。
参考资料:http://www.zczj.com/news/2016-06-24/content_7571.html
❸ 众筹融资在国内的前景如何又有哪些风险
前众筹模式正在慢慢被国内人接受和认知,未来是很有前途的。众筹本身来说是建立在一个公开、公平、信用的基础上。凡事需要一个过程。现在国内大家还是很看好众筹的模式的,用互联网方式改变传统的投资方式,人人投和世界众筹大会也在积极建设国内诚信监管系统,相信不久的将来会给众筹添彩增光。
❹ 众筹融资模式的优缺点有哪些
众筹模式的优点
作为一种新投融资模式,众筹具有四大显著优点,在此结合“纸”钱包ONEDAY项目,对这四大优点进行分析。
(1)门槛低
从项目的发起来看,相比其他融资渠道,众筹基本没有或者只有很低的要求,只要是有想法、有创造能力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发起筹资。
(2)多样化
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草根性
项目的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民众,而非专业的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创新性
众筹的参与者发起的众筹项目大多非常有活力而且有很强的创新性。众筹的本质就在于项目获得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支持,这样才能从支持者那里筹集到所需资金。而获得更多人的支持,项目往往就必须有创新性、有活力、有可执行性。
2. 众筹模式的缺点
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无论是项目的支持者,还是项目的发起者,众筹平台都为其提供了一个较低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了投融资的难度和成本。但是相比众筹的优点,众筹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
首先,受相关法律环境的限制,众筹网站上的所有项目不能以股权、债券、分红或是利息等金融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发起者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其相应的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否则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另外,众筹模式较多,如奖励制众筹、募捐制众筹、股权制众筹、借贷制众筹,每一类型下又有多种类型的产品。但正是由于这诸多的经营内容,使得众筹领域尚无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其产品多属非标产品,故不能像P2P经营资金这种标准化产品一样可以实现规模化扩张,定价机制也难以清晰明确,也阻碍了众筹模式的扩张发展。
不论是优点还是缺点,何时能走出一条扬长避短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众筹之路,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已经悄无声息地走在这条路上,而且这条路将会越走越宽。
(4)众筹融资的主要风险分析扩展阅读:
众筹特征
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2、多样性: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依靠大众力量: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草根民众,而非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注重创意:发起人必须先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图、成品、策划等)达到可展示的程度,才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而不单单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点子,要有可操作性。
规则
1、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3、众筹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
众筹最初是艰难奋斗的艺术家们为创作筹措资金的一个手段,现已演变成初创企业和个人为自己的项目争取资金的一个渠道。众筹网站使任何有创意的人都能够向几乎完全陌生的人筹集资金,消除了从传统投资者和机构融资的许多障碍。
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这种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每一位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该种众筹模式获得从事某项创作或活动的资金,使得融资的来源者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可以来源于大众。在欧美逐渐成熟并推广至亚洲、中南美洲、非洲等开发中地区。
国内众筹与国外众筹最大的差别在支持者的保护措施上,国外项目成功了,马上会给项目发钱去执行。国内为了保护支持者,把它分成了两个阶段,会先付50%的资金去启动项目,项目完成后,确定支持者都已经收到回报,才会把剩下的钱交给发起人。截至2014年7月,国内有分属于股权众筹、奖励型众筹、捐赠性众筹等不同形式的平台数十家不等。
❺ 众筹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众筹,顾名思义就是向大众筹集资金,这种模式主要是初创企业或者新项目通过因特网将自己的创意或设计展示给普通大众,吸引大众的眼球并争取能够获得大众的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的股权众筹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领投+跟投”和“无领投”。“领投”顾名思义就是由具有一定该领域业务经验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投资人带领大家一起投资,他们需要事先对项目进行考察并向大家介绍项目的相关内容,传授自己积累的投资经验,同时有些项目中有获得该项目奖励或跟投人利益分成的权利。
而“无跟头人”的模式中各个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相同,并没有领投人进行经验介绍,一切均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或者投资经验进行收益和风险的管控,因此在实际的投资中这种模式的投资人大多是有经验的投资人或者天使投资机构等。
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持续推荐征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一方面,要加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因特网金融企业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并尽可能将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并加强信用记录的共享,有效化解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并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失信者的约束。
另一方面,要加快鼓励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类似于美国的FICO等)的快速发展,准确得揭示因特网金融服务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等级和偿债能力,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❻ 股权众筹有哪些风险
股权众筹的风险可以从两个角度上去讲,站在个人投资者的角度上看,众筹最大的风险来源于投资项目,初创企业,非专业的投资者很难具备敏锐的眼光。解决这种风险就需要做好尽职调查。其次,风险还来源于资金的安全上,但是像云筹这样的大平台采用资金第三方在线托管,可以放心的。站在平台上,众筹的风险在于投资人中出现的认筹后打款环节出现的变故,造成很多项目融资不成功,其实众筹在国内也就是刚刚起步,行业都还在探索之中。
❼ 怎样防范众筹融资风险
对众筹平台及股权众筹流程和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确定众筹平台的地位和性质,即众筹平台并非如一般居间人仅为投资者和项目公司提供信息的传递,而是应当参考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性质,明确众筹平台应当满足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应当具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
2.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即对投前、投后及退出各阶段的信息披露提出明确的范围、内容、时间等要求,并由众筹平台承担一定的审核及担保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不仅仅是项目公司的情况,还应当包括投资架构、众筹平台和领投机构的情况、投资文件、资金监管情况等等。
3. 制订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强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规范单一投资者在单一项目的投资上限。
4. 明确众筹平台或领投机构在SPV公司中的地位及应当具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及众筹投资者的权利和权益,以保障众筹投资者的利益。
❽ 众筹融资平台有哪些风险
就目前市场来说,众筹平台融资模式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需要承担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信用风险。
一、法律风险
非法集资的风险
代持股风验
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犯的风险
存在“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
监管制度缺失引发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
项目发起者信用风险
众筹平台的信用风险
❾ 众筹融资风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股权众筹不仅存在行政违法违规的合规性问题,并且还存在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同时,除却这些法律上的风险之外,股权众筹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会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潜在风险。
透明度与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机制待完善;
从目前现有实践来看,股权众筹行业缺乏比较好的退出机制。并且,股权众筹融资主体大都是初创型企业,它们不希望投资者在短期内将股权转让,它们需要的更多是能够长期投资的战略投资者。然而许多投资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内获得收益,所以就出现了在股权众筹中融资和投资双方的矛盾。流动性不强也许会成为今后制约股权众筹发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权众筹发展中面临较大的退出风险。
❿ 众筹行业目前面临的困境或者风险有哪些
在这种模式中,如果有足够人数达成出资协议,创业者既预筹了活动资金,又进行了市场验证。股权型众筹则为开展有风险的股权融资创业提供了一个额外的路径。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乏传统意义上的公开数据,其投资风险似乎更高。然而,通过同行评价和同行推荐,并向一大群潜在的出资人即时反馈和公开所有必要的项目细节,这种风险可以部分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