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资融券”的“强制平仓”是什么概念,能列个简单的数据说明一下吗
强制平仓是指当期货交易所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而实行强制平仓。
在期货交易中发生强制平仓的原因较多,譬如客户未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违反交易头寸限制等违规行为、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发生变化等。而在规范的期货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当属因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发生的强行平仓。
例如:自有资金300万元,融资50万元,买入某股票A350万元,如果持有的股票价值跌至340万元(理论股票价值,不包括交易费用和利息,实际强平股票价值要高于350万元),同时交易保证金不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则将被强行平仓。
(1)融资融券强制平仓举例扩展阅读:
强行平仓的不同情况:
1、当只有自营账户违约时,对自营账户的持仓按合约总持仓量大小顺序进行强平。
2、当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都违约时,强行平仓顺序是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
持仓超过限仓规定的强行平仓:当只有一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先平自营账户持仓,再平经纪账户持仓。投资者超仓的,对该投资者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会员和投资者同时超仓的,先对超仓的投资者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⑵ 强行平仓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最好举例说明
举例:假设甲有资金100万,券商给予的融资额度一般在50~200万之间。如果甲给本金全部买入某股票10万股,成交价10元,再融资100万买入此股10万股。当股价跌至9元时,甲持有的20万股市值仅为180万元;当股价跌至8元时,甲持有的20万股市值仅为160万元,减去其借入的100万,甲的本金已经由100万亏成60万股;当股价跌至7元时,甲持有的20万股股票市值只有140万元;当股价跌至6.5元时,甲持有的20万股股票市值只有130万元,即为触及平仓线,随时可能被券商商强行卖出股票。
平仓线130%就是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投资者需追加担保物且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如果您占用100万元,不考虑利息及费用总和的话,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只剩下130万元,就会要求增加担保物,否则强行平仓。
如果股价从10元跌至6.5元,20万股股票被券商强行平仓,则甲的本金也由100万元亏成30万元。所以,融资融券不仅仅是“放大杠杆、放大收益”,同时也会放大亏损!!!
⑶ 融资融券强制平仓的案例有吗,比如一只股票10块,跌到多少会强制平仓
你好,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百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度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1]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⑷ 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强制平仓,举例说明
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强制平仓?强行平仓也叫强制平仓,又称被斩仓、被砍仓、爆仓。是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的情形。爆仓就是亏损大于你的账户中的保证金。由公司强平后剩余资金是总资金减去你的亏损,一般还剩一部分。在现货黄金、期货交易中经常使用。根据强行平仓原因的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以下几类:1.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行平仓。根据交易所规则,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每一笔交易均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也就是说,市场发生行情逆转,朝相反方向变化时,以及进入交割月时,会员或客户还应根据交易规则和合约的约定,存入追加保证金。如果会员或客户未在被要求的时间内履行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交易所就有权对会员,经纪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有的仓位实施强行平仓。2.因违规行为被强行平仓。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有权依交易规则的规定,对其违规持仓部分实施强行平仓。主要包括:违反头寸限制超仓;违反大户报告制度未作报告,或报告不实;为市场禁入者进行期货业务;经纪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联手操纵市场;以及其他须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3.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行平仓。在前几年,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交易规则也经常因政策或监管部门的临时规定而修改,或临时不能正常执行。
⑸ 融资融券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平仓
融资融券的开户需要满足半年以上的交易经验和20交易日日均50万的资金才能办理。
保证金比例需要维持在130%以上,
低于130%就会被强制平仓的。
信用账户的开通是要临柜办理的
⑹ 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强制平仓,举例说明
利用自己的钱、在普通账户买进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发生强制平仓;在融资融券账户,利用融资买进的股票,在担保股票市值接近融资买进股票担保底线的时候,就会被提醒增加担保品市值,否则就会被强制平仓。比如你的融资借款100万,需要有150万以上的市值担保品被质押,假如你的担保品股价下跌到150万以下,你就会收到上述提醒的。
⑺ 什么是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强制平仓
什么是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强制平仓?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