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融资租赁”通俗点解释一下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1、 直租
传统的直租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举例:
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有家商店正出售这种洗衣机,但你发现你不够钱一次性去买那台洗衣机。这时你看到我很有钱,于是你跟我签融资租赁合同,让我买下来那台洗衣机,然后再租给你。你只需要分期给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机了。当我们的租赁期满之后,事先有约定好的话,一般你只要按这个用过的洗衣机的残值给钱,就能得到这台洗衣机的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那这台洗衣机就归我。
2、 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
举例:
你需要钱花。你发现你拥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我仍然是那个很有钱的人。于是你把洗衣机卖给我,我给你一大笔钱,然后你和我签融资租赁合同,我再把洗衣机租回给你。洗衣机你继续留着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给我(以上的卖和租并没有先后顺序,实物也并没有实质转移)。租赁期到了之后,洗衣机我再卖回给你或者我收过来。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网络
『贰』 康业融资租赁公司都有哪些优势
中小企业主只需提供简单文件,就能迅速完成初步审批。 售后回租服务不仅不会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更能美化财务报表、提高融资能力。 而且客人资金用途不限,搭配不动产就能提高融资额度。
『叁』 中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在我国,传统租赁的历史非常悠久,绝大部分的传统租赁交易都属于消费性质,目前我国仍有大量企业从事传统租赁交易,经营对象包括钢模板、通用设备、建筑施工机械、医疗设备、汽车、电脑、办公设备、电视、音像制品、健身器材和儿童用品等众多品种,在方便人民生活、满足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融资租赁开始在我国发展,成为我国现代租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将重点论述我国融资租赁的发展情况。
1、我国融资租赁业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的融资租赁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国外引进的。1980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试办了第一批融资租赁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中包括为河北涿州纺织厂引进纺织机,为北京首都出租汽车公司引进200辆日产轿车,中信公司同瑞士一家跨国公司达成引进协议,运用杠杆租赁为民航引进一架波音747大型客机。1981年4月,中信公司与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合资组建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国际租赁公司,同年7月与内资机构合作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这两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创立和现代租赁体制的建立。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起步阶段,财政、税务、海关、工商、外贸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鼓励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融资租赁业在80年代中后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0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6家,其4家由于经营问题或破产或关闭,现仍有12家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则有42家。此外还有213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80家财务公司和4家资产管理公司兼营融资租赁业务。
从80年代初诞生后的20年里,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运用融资租赁从国外引进设备和资金,支持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0年底,有近7000家企业通过合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交易进行了技术改造,行业遍及民航、城市出租汽车、轻纺、烟草、石化、电力、邮电通信和移动通信业等领域。(2)运用融资租赁进行资产管理,扩大产品销售。例如鞍山钢铁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将进口轧机出售给租赁公司再租回使用,解决了流动资金的需要,深圳华为公司则将融资租赁作为产品的促销手段,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浙江省金融租赁公司将租赁融资与政府财政支出相结合,既支持城市公交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又提高了财政投入拉动社会投资的倍数效应,此外,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为促进外商在华投资,引进新的投融资理念和先进的项目评估及风险管理经验等方面也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2、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但是融资租赁业发展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1) 融资租赁交易规模小,租赁渗透率低,租赁设备渗透率只有低。(2)融资租赁基本上是企业筹资的方式,资产管理功能和促销功能远远未能发挥作用。(3)部分租赁公司资产质量恶化,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经济环境的因素,也有租赁业自身的问题。从宏观经济环境看,在融资租赁业产生发展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国没有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规定,出租人的经济利益在法律上没有保障;同时在会计制度上没有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规范,在税收上也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资金来源上租赁公司筹资渠道少,这些问题既影响了企业运用融资租赁的积极性,也抑制了租赁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整个社会信用环境恶化,承租人托甚至拒付租金,致使租赁公司投资无法收回,经营陷入困境。从租赁业自身因素来看,主要问题是租赁公司租赁主业不突出、经营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等等。
3、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前景
虽然我国融资租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但是融资租赁在我国仍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生产领域,运用融资租赁可以扩大实质性投资带动就业增长,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推动高新技术和设备的使用;在流通领域,运用融资租赁可以改变原有的生产、运输、销售等部门相互分割的传统流通方式,建立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营销体系,促进国产设备的销售, 扩大国产设备的市场占有率;在金融领域,运用融资租赁,可以改变单一的贷款融资方式,改善银行资产结构,低经营风险,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在财政领域,融资租赁与财政政策相互配合,可以改变原有的财政及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运用融资租赁,可以减少固定资产占用,提高资金流动性,盘活国有资产。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宏观环境在不断地改善,从1999年开始,对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三个法律法规相继颁布。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性质,交易当事人的权利责任进行了全面规定,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机构设置,业务经营及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突出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 对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作用;2001年1月1日起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开始实施,这项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将租赁会计划分为融资租赁会计和经营租赁会计,确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交易条件下的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为我国经营性租赁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创新创造了条件。
同时,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融资租赁在投资、融资、促销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开始利用各种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加入WTO后,我国将对外开放租赁市场,国外租赁公司和生产厂商的进入,必然会加剧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竞争,但同时也会带来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国内租赁机构应抓住机遇,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努力创新,使融资租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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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银行如何看待融资租赁公司
向银行贷款是融资租赁公司很重要的一个融资手段 这个角度看来 融资租赁公司是银行的客户
而且 由于融资租赁在风险规避上的优势 使得银行认为风险太大不愿放贷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从这个角度上看 融资租赁公司不单是客户 还是增加银行贷款业务同时不增加风险的合作伙伴
银行也有同样做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 在这个角度上 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又有竞争关系 不过更多的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金额都比金融租赁公司小太多 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主要做些飞机 船舶 融资租赁公司更多是汽车 机械 互补更多
『伍』 怎样理解"融资租赁"
融资差不多是分期付款,要对这个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提折旧,差不多算是自己的资产.而租入的固定资产是不用提折旧的.
『陆』 互联网金融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的意义是什么
红象金融CEO林士强表示,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在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资金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内银行资金和外资。从银行来说,目前融资租赁企业已经大量利用银行资金开展业务。在利用外资中,一方面一些融资租赁企业缺乏外债额度;另一方面借外债也有较大的汇率风险。互联网平台可以帮助融资租赁企业对接大量的个人投资者,接触到最广泛的民间资本,最大程度地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
『柒』 融资租赁公司运营模式
(1)简单融资租赁
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2)转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八条中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3)回租式融资租赁
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的是指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完成一笔租赁业务。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就是获准具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法人,无论批准其设立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5)杠杆租赁
又称“借款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杠杆租赁同委托租赁的区别在于:(1)在杠杆租赁中,受托人(出租人)并非是完全不承担融资风险,只是所承担的是租赁融资额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风险;(2)在杠杆租赁中,委托人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有若干个;(3)出资人的动机不同。
(6)共享式结构化租赁
又叫“分成租赁”或“变动租金租赁”。是把租金收入和设备使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租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承担了租赁物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7)综合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8)创新租赁
租赁在中国,已经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创新租赁。它是以保障租赁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时,将风险分散到当事人中间。具体做法灵活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