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已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损失,应当转入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已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损失,应当转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错误,应转入资产减值损失。
2企业为应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活动i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必须低估负债和费用,高估资产和收益。()
错误,不是低估或高估,而是合理估计。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不高估资产和收益。
3一项租赁合同是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应视出租人是否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指上转移给承租人而定
正确。
4所有者权益体现的是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剩余权益,其确认和计量主要依赖于资产、负债等其他跨级要素的确认和计量
正确。
B. 融资租赁的房地产,对外出租,是否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投资性房地产,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协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即使尚未签订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C. 直接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的会计可采用净额法和总额法的两种。按净额法处理,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以租赁净投资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总额法处理,应以租赁总投资分别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以后未实现利息收入应逐步转为已实现利息收入。可见,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并无损益发生。承租人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的低者,在租赁开始日借记租赁资产,贷记应付租赁款和未确认利息费用。未确认的利息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承租人还应在以后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 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 1 、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 (折现率顺序依次为 :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2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 ≤30% ,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 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 借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贷记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 、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 、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 , 借记 “ 制造费用 ” 、 “ 管理费用 ” 等科目,贷记 “ 累计折旧 ” 科目。
(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 、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和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调帐,是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同时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转为 “ 自有固定资产 ” 明细科目。
2 、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和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是以评估值入帐。
( 1 )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
( 2 )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贷记 “资本公积” 科目。 实例 例 1 :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租赁一艘新船,设定船的购置成本为 8000 万,船的正常折旧年限为 20 年,租期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万,期满所有权转移,手续费100 元。
1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按资产购置成本和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一般是合同利率)较低入帐, PV= (2666.67+560 )/ ( 1+7% ) + (2666.67+373.33 ) /( 1+7% ) + (2666.66+186.67 ) /( 1+7% ) =8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1120.01 万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120.01 万
2 、 A、第一年支付租赁本息时候,收到出租人开具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226.67 万
贷:银行存款 3226.67 万
B 、 第二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的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040 万
贷:银行存款 3040 万
C 、 第三年支付租赁本息时,要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853.34 万
贷:银行存款 2853.34 万
3 、 在租期内 ,未确认融资费用(含名义货价)采用直线法分摊, 确认是当年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373.337 万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73.337 万
4 、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0 年) , 每年 400 万计入当年成本、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400 万
贷:累计折旧 400 万
5 、租赁期满,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0.01 万
贷:银行存款 0.01 万
6 、同时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转为 “ 自有固定资产 ” 明细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 设备 8000 万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
分析意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明确所有权转移、在折旧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的条件下:
1 、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资产负债中资产方增加9120.01 万(固定资产增 8000万、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1120.01万);负债方增加2504.01 万(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9120.01 万)。
2 、承租人在三年租期内进入财务费用 1120.01 万,通过折旧要进入制造费用、进而入成本400×3=1200 万。
3 、当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为 8000 万、已提折旧为 1200 万、帐面净值为 68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
例 2 :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租赁一艘新船,设定船的购置成本为 8000 万,船的正常折旧年限为 20 年,租期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万, ( 合同签订日不确期满所有权转移 , 折旧按租期计提 ,在所有权补充协议中明确期满以 100 元转移产权 ) .
1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按资产购置成本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一般为合同利率)较低入帐, PV= ( 2666.67+560 ) / ( 1+7% ) + ( 2666.67+373.33 ) / ( 1+7% ) + ( 2666.66+186.67 ) / ( 1+7% ) =8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1120.01 万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120.01 万
2 、 A 、第一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226.67 万
贷:银行存款 3226.67 万
B 、 第二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040 万
贷:银行存款 3040 万
C 、 第三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853.34 万
贷:银行存款 2853.34 万
3 、 在租期内 , 未确认融资费用(含名义货价)采用直线法分摊 , 确认为当年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373.337 万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73.337 万
4 、按租期计提折旧( 3 年) , 每年 2666.67 万计入当年成本、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2666.67 万
贷:累计折旧 2666.67 万
5 、租赁期满,资产帐面净值为 0, ,以 100 元取得所有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0.01 万
贷:银行存款 0.01 万
6 、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为 0 )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设定评估值为 6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设备 6000 万
贷:资本公积 6000 万
同时作如下抵消分录;
借:累计折旧 8000 万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
分析意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不明确所有权转移、在折旧按租期计提的条件下:
1 、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资产负债中资产方增加 9120.01 万(固定资产增 8000 万、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1120.01 万);负债方增加 2504.01 万(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9120.01 万)。
2 、承租人在 3 年租期内进入财务费用 1120.01 万,通过折旧进入制造费用、进而入成本 8000 万。
3 、期满时,承租人经评估后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增加为 60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资本公积增加 60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
D.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有什么更改
06年的不叫会计制度,一般我们通俗的叫法是新会计准则。
一、资产类科目及核算比较
(一)、科目名称和会计处理均无变化的科目
主要包括“
银行
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或会计处理变化较小的科目
1.“其他应收款”科目增加核算内容: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出资金的,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应计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坏账损失”科目核算的变化有两点:①坏账损失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②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除原核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3.“原材料”科目核算变化:按照新准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诚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变化: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时,超支差异从贷方结转;节约差异从借方结转。
5.新设“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成本,取消“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6.新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7.新设“在途物资”科目核算结算票据已到而货未到的材料实际成本。
8.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预付的各种暂付款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9.按新会计准则,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方式的销售应在当期确认收入和成本,取消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三)会计处理变化较大的资产项目
1.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新准则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企业会计制度,这些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核算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科目下设“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①“成本”核算取得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取得时的交易手续费冲减投资收益。②“公允价值变动”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该差额造成的损益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将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记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该科目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①“成本”核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为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②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其折溢价及手续费,通过“利息调整”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折溢价,并计算投资收益。③“公允价值变动”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并将该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内容、方法基本相同,有两点变化:①该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
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成本”同原‘‘面值”,“利息调整”同溢折价”。②折溢价的摊销采用实际哪率法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变艺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核算内容的调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司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能够可靠计垦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恨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②成本法及权益法核算范围的调整。新准则规定权益法核算的范围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投资,成本法核算的范围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投资。③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新准则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④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确认的不同。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确认。
2.新准则新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其核算主要有两种模式:①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计提的折旧记入 “其他业务成本”,但处置时不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置净损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成本”。②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取得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该核算模式下不需要计提折旧。
3.“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一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①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入账,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赂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②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4.“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变化主要有:①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应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入账。②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将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5.“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变化:①“商誉”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单独核算。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应按资本化记入无形资产成本。③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两种情况:可以合理确定年限的在受益年限内摊销,不能合理确定年限的则采用减值测试。④无形资产的摊销通过“累计摊销”科目核算。⑤用于生产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可以计入产品成本。
6.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递延税款”在新准则中分别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核算变化主要有:①“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按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②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或小于1其账面余额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当期的所得税费用。③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④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⑤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负债类科目及核算比较
该类科目中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基本没有变化。其他变化如下:
1.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核算内容在新准则中合并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在新准则中合并纳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3.“其他应付款”科目增加核算内容: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实际收到的金额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记入“财务费用”。
4.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的代销商品款,在新准则中的“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核算。
5.新准则取消“预提费用”科目,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未付款项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6.新准则增设“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①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递延收益”。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各期应补偿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新准则取消“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接受捐赠时,按受赠资产价值直接计人“营业外收入”科目。
8.“应付债券”核算的变化: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折溢价(即利息调整),并计算当期的利息费用。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9.“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变化: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
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10.“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①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或小于1其账面余额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当期的所得税费用。②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⑧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及核算比较该类科目中的“本年利润”、“利润分配”核算基本没有变化。其他变化如下:
1.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已归还投资”科目,按照新准则,在“实收资本”科目中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范围扩大: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②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按照相关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在注销库存股时,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新准则增设“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①企业为减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②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科目。③转让(或转销库存股,应借记“银行存款”(或“股本”)等科目,按转让(或转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_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四、损益类科目及核算比较该类科目中的“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核算基本没有变化。其他业务支出在新准则中改为“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在新准则中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收 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因相关资产、负债类科目核算的变化发生相应改变。其他变化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变化主要有:①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核算主营业务收入。②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债务重组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核算主营业务收入。
2.新准则增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
得或损失。
3.按新准则,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不再分期摊销。
4.企业各项资产发生减值的,应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其中应收账款、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冲减资产减值损失,并转回相应资产的减值准备。其他资产的减值不可以转回。
五、成本类科目及核算比较该类科目中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基本没有变化。其他变化如下:
1.“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变化: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新准则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3.新准则增设“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其中,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资本化支出。期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当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E. 资产类科目有哪些
资产类会计科目:
1.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
4.交易性金融资产
5.应收票据
6.应收账款
7.预付账款
8.应收股利
9.应收利息
10.其他应收款
11.坏账准备
12.材料采购
13.在途物资
14.原材料
15.材料成本差异
16.库存商品
17.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
18.存货跌价准备
19.待摊费用
20.长期股权投资
2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长期应收款
23.固定资产
2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1604在建工程
25.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清理
26.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
2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29.待处理财产损溢
F. 属于营业外收入核算的项目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1. 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注意:不是冲减管理费用) 2. 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章节) 3.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章节) 4. 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无形资产章节) 5.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非货币性交易章节) 6. 罚款收入(收入章节) 7.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流动负债章节) 8. 融资租赁出租人收回租赁资产价值低于担保余值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租赁章节) 9. 未支付的或有支出(超过原营业外支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债务重组章节) 10. 应收债权融资收益(应收预付款项章节) 11. 逾期未退包装物加收的押金(存货章节) 12. 生产经营期间工程完工后工程物资盘盈
G. 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核算方法,比如说本公司向其他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应如何核算,审计是应注意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颁布对于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租赁业务品种也逐步出现多样化。但是,从承租人会计处理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最终可归结为为直接融资租赁型和售后租回型两种基本处理方式,以下对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1、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H. 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主要包括哪些
一、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营业外收入也称营业外利得,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I. 承租人融资租赁帐务处理实务
LZ: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颁布对于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租赁业务品种也逐步出现多样化。但是,从承租人会计处理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最终可归结为为直接融资租赁型和售后租回型两种基本处理方式,以下对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1、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协议,将自有固定资产(须是使用过的)出售给购买人(出租人),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溢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折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租回,承租人按资产帐面净值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三)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五)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工业企业,通过它进入生产成本)、“营业费用”(服务性企业)、“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折旧基金)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一般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六)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的摊销,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等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制造费用” 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