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公司如何找融资
1、想法与概念
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好的想法和概念才是核心,产品可以模仿,思想不可能被模仿。
将概念进行包装,整合概念周边产品,形成生态链。
“创新的想法+一定包装的概念”=融资成功的前提。
2、产品
虽说通过概念拿到融资的案例笔笔皆是,但却不是最稳妥,最有把握方式,投资人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研究创业者的行业,
因此,简单有效的产品无疑才能有可能打动投资人。
在产品上无需下大资本,仅需保证2点,
1)符合自身概念;
2)产品能用,能跑通。
3、市场推广(品牌)
融资的成功与否绝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推广,如果让投资人尽早都知道这个产品和对这个产品感兴趣,将极大程度上增加融资成功率。
恒创是如何推广,如下:
1)通过渠道(SEM、SEO、SNS、DSP等)方式推广产品网站和APP等;
2)自媒体(微博、微信、短信、知乎、头条等)方式推广自身产品及产品动态;
3)联合周边产品平台,友情链接、新闻置换投放等合作方式;
4)路演等融资活动(含电视节目),推广CEO,投资人一看项目,而看人,参与的活动越多,认知度越高,人脉越广。
4、数据
对于战略投资人而言,筛选项目的标准,往往产业协同甚于盈利能力;
对于融资方而言,既获得资金,更重要的是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比如:入口/流量。
数据无疑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数据有两种。
1)销售数据,即产品产生的实际收入(盈利数据)
2)市场数据,概念对用户的影响,产品对用户的影响,如网站流量、APP下载量、APP峰值等
对于一个不了解产品行业的投资人,数据是最好的诠释。
5、融资计划书——三要点:简单明了、亮点突出、注重细节
详细五个体现:
1)介绍项目,简单明了介绍我们做的产品;
2)市场,突出市场的痛点,阐述产品的重要性;
3)运作数据,经过运作后的真是数据;
4)团队,介绍团队,告知价值;
5)所需资金及如何利用,让投资人知道自己的钱去哪了。
6、“讲故事”(类似商业计划书)
7、清楚融资方式
1)债券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2°国外银行贷款
-3°发行债券融资
-4°民间借贷融资
-5°信用担保融资
-6°金融租赁融资
2)股权融资模式
-1°股权出让融资
-2°增资扩股融资
-3°产权交易融资
-4°杠杆收购融资
-5°风险投资融资
-6°投资银行融资
-7°国内上市融资
-8°境外上市融资
-9°买壳上市融资
3)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
-1°留存盈余融资
-2°资产管理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资产典当融资
-5°商业信用融资
-6°国际贸易融资
-7°补偿贸易融资
4)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
-1°项目包装融资
-2°高新技术融资
-3°BOT项目融资
-4°IFC国际融资
-5°专项资金融资
-6°产业政策融资
最后说一下投资方的选择原则:估值意愿、品牌价值、战略价值。
2. 企业互联网融资中的特殊法律风险有哪些
企业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企业互联网融资中的存在特殊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做一下分析:
1,多重管理的风险,重复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在企业互联网融资中十分突出。
企业互联网要取得目前我国各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各类经营许可,需要办理15个以上的经营许可证。多重管理往往造成管理标准不一致,企业无所适从、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
2,非法集资的法律边界。
事实上,非法集资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包括四种犯罪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及非法经营罪。目前来看,企业互联网融资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
3,担保与资金的风险。
担保是传统金融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用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担保,例如银行,储户把钱存到银行,银行全额全息担保;二是引入外部机构担保。中国不具备像欧美那样具备开展融资的前期条件,没有征信系统,不可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业务,不得不跑到线下。而到了线下成本就上来了,为此与担保公司合作,从他们手上获取客户,把平台作为渠道帮助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进行融资。对于一些自担保机构,通过自己的资金池给自己做担保,则碰触了非法集资的红线。由此可见,平台自身的去担保化是行业发展和政府监管的必然趋势。
4,个人隐私保护。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在少数,而且越来越明晰。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一条就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国家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手机与用户相关、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个人信息。
总之,探索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路径,构建包括行业自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国际规则在内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切实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将是监管部门、司法界、乃至互联网金融业界共同助力的重大课题。
3. 请问,在互联网融资公司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此题是专门为我提问的吗? 哈哈哈。本人就职于国内首家O2O融资服务平台,应该说是接近题主的要求的。简单说说体验吧,
互联网融资,说到底就是互联网加融资咯,所以人员也分两部分,一部分做融资业务,另一部分负责互联网这边。你不能让员工一边写代码一边跟客户讲解新三板上市详解吧?所以要看你是做什么角色的。融资的一般都是融资专员,客户还在网上提交融资需求,然后融资专员就会联系他们,然后安排融资机构对接。互联网这边就多一点,要写代码的后台,做美工页面的,推广的,写文案的之类。
上班看各自公司,我们公司8小时双休。
4.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什么区别
直接融资,说白了就是缺钱的人直接跟有钱的人借钱,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你买了股票相当于就是借钱给了企业,然后他每年给你分红,债券也是,你买了一个企业的债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间接融资就是有钱的人或者企业不直接借钱给缺钱的人,而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是谁呢?最典型就是银行,我们大量的人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统一对资金进行调度和安排,发放给缺钱的人或者企业。我们获得了存款时候银行给予的利息,而银行获得了放贷款时候,企业给予的利息,两者差额就是银行的盈利。(信用货币的流转有两个特征的,一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二是这个分离的过程是有报酬的,一般体现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联网只不过是把人类底层的结构再往上重新实现了一遍而已。所以说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网上的潜能的,无非是现在大家的操作习惯允不允许这件事产生而已。(这里说下余额宝,它只不过是对接了一个货币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并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创新)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谢平教授,曾经提出过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数人对这个模式的理解。他的定义是: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联网金融作为第三种融资方式来看待的,当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了这个融通的行为都看做互联网金融。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为互联网金融。
其中最关键我认为是要明白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是实现去中介化,即所说的金融脱媒。 希望能够利用互联网会让信息不断的透明化,让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对称所掌握的信息优势,让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由于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让大量金融机构的职能不断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联网金融or金融互联网?】业内有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是金融互联网。我认为这样生生把他们俩割裂对立开来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维做互联网,或者用互联网的思维做金融,无非争论的是谁服务谁的问题。
而我所认同的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把原来线下的金融产品放到网上去贩卖,更多的是用互联网的“精神”来做传统金融行业做的事,而传统的互联网精神是什么?是开放,是平等,是协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户体验至上!!从短期来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心点还是金融属性,互联网还只是工具而已,大体遵守的还是金融规则。你看在国外最具有互联网金融属性的P2P在中国却因为没有有效的风控被做成金融互联网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应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还是无法脱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质上成担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为了银行,利用构建资金池,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这种变形,其实是已经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该有的模式了。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这儿就不举例了。
5. 互联网金融是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
股权和债权都有的。众筹可以筹集股权,别的也可以拿应收账款来融资,那就属于债权了。互联网金融只是资金端来源问题,具体要看项目才能决定是股权还是债权
6.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什么区别
互联网与金融是两个不同的产品,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之前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存在着相互成长的特色。
互联网是指平时大众所用的网络平台,个人、企业、媒体等可以因各自的需求在线操作互联网或借助互联网成长;金融分为线下线上两种,现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很多金融公司加入到了互联网平台上。
一、互联网金融
这个是分两种,一个是互联网平台诞生出来的金融产品,另一个则是加入到互联网上的线下金融产品。现在最为明显的则是如支付宝,网络钱包等是线下诞生的;线下明显的我这里就不多说了,一般人都会知道。
二、金融互联网
这个大都是线下加入到线上的,类似很多传统企业、新颖行业加入到互联网上的现象;它不涉及到任何在互联网上诞生起步的,它主要以线下为主,同时线上开通业务为准的模式。
三、两者关系
他们本身没有存在太大的矛盾,两者是相互包含与相互辅助的关系;互联网是一个平台,它可以给金融行业提供成长的或是拓展顾客资源的平台;金融是一种产品,它可以借用互联网领域让自己的产品更快速的传递给有需求的人群身边,更好更精准的为大众服务。
以把这两点考虑清楚的,或是运用到位的也越来越明显。很多人喜欢互联网,也有很多人喜欢金融,那么两者就可以完美结合走在一起为大众服务;所要注意的则是网络平台规则,金融服务原则等标准各自遵守条件下进行。
7. 互联网金融
虽然互联网金融成为当下的金融热点问题,但与较高的关注度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涵义在学术界尚未形成非常明确的界定。想要为互联网金融下定义,首先要以金融的定义为切入点。
从广义上来讲,金融本义为资金的融通,与货币的发行、流通相关的就是金融;从狭义层面来理解,金融仅指货币的融通,即资金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融通转移的过程。
这一转移过程,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融资,二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直接向资金提供者融资,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就是股票和债券;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不直接与资金提供者对接,这种方式以商业银行为代表。
由于广义金融和狭义金融的存在,互联网金融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讲,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渗透形成的新领域,在广义的互联网金融里,包括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并不仅限于此。
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界定在与货币的信息化流通相关的层面,即资金的融通无论是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只要运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就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狭义定义更侧重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实现与金融的相互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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