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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在融资

发布时间:2021-11-05 17:14:17

融资公司一般是怎么运作的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8种运营模式
简单融资租赁
也称“直接租赁”或“传统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意愿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的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转租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八条中将转租赁定义为“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合同中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第一层次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称“第一出租人”,末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称“最终承租人”。转租人同第一出租人的区别在于,转租人并非是该项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资人及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人。它之所以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向第三人转让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是因为它在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作为承租人受让了这些权利。而且,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它有权将这些权利向第三人转让。转租人同最终承租人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为了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而承租租赁物件。它承租租赁物件的目的是为了能向第三人转让对该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
转租赁的上述特点决定了以下各点:
第一,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必需是同一的;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应该也是同一的。但是,无论如何,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得迟于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
第三,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件的归属(.留购、续租或收回)的约定必须统一。
这种业务方式一般在国际间进行。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作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
回租式融资租赁
又称“售后回租”、“出售回租”或“回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中专门有一节是“售后回租交易”,其35-38条对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回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这种方式在我国也己被广泛采用。在实务中,回租交易同直接融资租赁交易一样,也是由买卖交易和租赁交易这两项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交易构成的。也就是说,先是由融资性租赁么司以买入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企业订立买卖合同(或称“所有权转让协议”),购买企业自有的某实物财产(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是“固定资产”,在《国际融资租赁公约》中规定为是“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在该买卖合同中,该融资性租赁公司的责任是支付买卖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款,其权利是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与此同时,该融资性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将上述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作为租赁物,出租给该企业。在该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责任是,在规定的租赁期间内,向承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收益的排它的权利,其权利是收取租金。
为使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就,首先,被出售的货物必须是该企业自己既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财产,当然,更不能是正在作为诉讼标的的财产或已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财产。为了确认这一点,通常需要通过某种确认产权的程序,例如,该财产所有权的公证等;其次,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出售还需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例如,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需有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上述买卖交易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但通常都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值依据作为参考,例如该财产的账面残值或经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等。
由于回租中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时发生的。不存在通常货物买卖中的物的流动。从法律上讲,认定某项交易是以回租方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的依据,不仅是上面说的契约性文件,而且还包括对该项交易的公证和在我国的物权立法完善后的公示程序。法官通常根据生效的契约性文件认定某项交易为回租交易。在特定情况下,他们还要根据承租人对该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尤其是,根据是否办理了公证的程序,来把回租交易同变相拆借区别开来。
就会计处理而言,在进行回租之前,某实物财产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是其司定资产的一部分。在进行回租之后,该实物财产从其固定资产中扣除,其固定资产的价值相应减少。与此同时,由于取得了出售价款,该企业的流动资产中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应增加,该增加值同上述固定资产的减少值基本上是相等的。
融资租赁项下的租入资产,列为“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管理。该资产的价值构成该企业的总资产的一部分,可依财政部和国家计委的特别规定提取折旧。与之对应的,是在该企业的负债栏内,增加一笔应付租金.
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的是指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完成一笔租赁业务。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就是获准具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法人,无论批准其设立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因此,它同时又必定是相关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即,金融租赁公司“可接受法人机构委托租赁资金”则显然,金融租赁公司是可以以受托人身份同委托人订立信托合同的,只要该委托人是法人。信托合同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调整的同时,优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调整。规范的委托租赁,是一种完全合法的信托活动。
这里面丝毫没有借贷的概念,当然更谈不上“变相”与否。把委托租赁视为变相拆借,是不适当的。之所以出现了委托租赁这一用语,仅仅是为了说明,在此类业务中出租人所运用的资金的来源的特殊性,以及因此出租人既不承担此类资金运用的风险,也不享有此类资金运用的利益。一般企业利用租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享受加速折旧,规避政策限制。电子商务租赁也是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的。
杠杆租赁
又称“借款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杠杆租赁也是信托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杠杆租赁同委托租赁的区别在于:(1)在杠杆租赁中,受托人(出租人)并非是完全不承担融资风险,只是所承担的是租赁融资额中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的风险;(2)在杠杆租赁中,委托人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有若干个;(3)出资人的动机不同。除了上述区别外,两者的法律关系及操作程序是完全类似的。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一种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简单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随之增大。
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共享式结构化租赁
又叫“分成租赁”或“变动租金租赁”。是把租金收入和设备使用收益相联系的一种租赁形式。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一定的基本租金后,其余的租金是按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出租人实际承担了租赁物的部分风险和报酬。
关于这种租赁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理论界是有分歧的。中国金融协会融资租赁分会副会长裘企阳认为,共享式结构化租赁的租金既然是随机的,就既可能多也可能少。极而言之,在承租人经营失败时,甚至可能无。在这样的条件下,该项交易还能将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视为是向承租人实质性地转移的吗?当然不能。既然不能,这种交易还能视为是融资租赁交易吗?显然也不能。
因为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但是,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共享式结构化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其租金方式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的第243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法律特意赋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权利,旨在为灵活的租金方式留下空间。这可参考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的解释“但目前国际和国内融资租赁领域,除保留传统的国固定租金方式外,已越来愈多地采用灵活的、多形式的、非固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以适应日趋复杂的融资租赁关系和当事人的需要。最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事人经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务的使用或者通过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来确定支付租金的大小和方式”。同时,共享式结构化租赁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租赁》中对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比如其租赁期再设备使用寿命的75%以上。的确,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既有租赁的性质又有投资的性质,不过,根据相应法规标准判别,结构化共享式租赁应该属于融资租赁。
还有另一种共享式结构化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特定的承租人,出租人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作为投资回报的一项租赁交易。简而言之,就是出租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租金的一种租赁形式。
综合租赁
它扩展了融资租赁的内涵,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还提供经营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全方位的租赁服务,租赁的收益因此扩大而风险因此减少,使租赁更显露服务贸易特征。完成这项综合服务需要综合性人才,因此也体现知识在服务中的重要位置,综合租赁的发展,将成熟的租赁行业带入知识经济时代。
创新租赁
租赁在中国,已经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创新租赁。它是以保障租赁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同时,将风险分散到当事人中间。具体做法灵活多变。实际上,它己经将传统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结合起来,发展成现代租赁。由于需要创新,因此每个项目的做法都会有所不同。创新是现代租赁业务的生命。

㈡ 企业在融资方面需考虑哪些因素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 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融资战略需知五要素
1、成本
为什么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总收益、总成本是多少?只有当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去融资。企业融资成本从小到大顺序为: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
2、控制
企业融资中常会使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有所丧失,而引起利润分流,使企业利益受损。如:房产证抵押、专利技术公开、投资折股、上下游重要 客户暴露、企业内部隐私被明晰等,都会影响企业稳定与发展。要在保证对企业相当控制力的前提下,既达到企业融资目的,又要有序让渡所有权。
3、市场
扩大规模、占有市场是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要考虑资金用于哪个产品的扩产、增销上,将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市场份额,带来多少整体利益。同时,还要考虑能否争取到其他资金,进入资金市场,运用多种资金和资源,两个市场统盘决策,达到互补效应。
4、规模
筹资过多,增大企业融资成本,加重负债,偿还负担,增加风险(经营与信用风险)。 筹资不足,影响业务,缺乏产品实力,相对增加了成本。在企业融资规模上,要切记八个字:量力而行,综合决策。
5、时机
从企业内部看,要选准经营、开发与发展的关键时机,配合以适度、及时的资金到位。从企业外部看,要抓住银行等企业融资机构出台最新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良好时机,全力跟进,“吃第一口梨”,走在同行的前边。

提醒注意事项
1、企业融资战略的制定需要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出发。同时也要重视融资战略的制定要素,从而制定出更加符合企业自身的融资战略。制定融资战略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成本、市场、规模等。
2、创业公司融资是必经的一条路,资本的寒冬下,如何融到资金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同时,企业自身创新走出去同样必不可少。然而融资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律师。

㈢ 经常听说某某公司融资,这融资是什么意思拜托各位大神

融资公司就是把大家的钱聚集在一起,来做生意或者炒股、买基金这些行为,然后拿着盈余给大家分红利。
1、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2、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参考案例:
通过一项长达四年的融资计划,汇丰投资银行为新世界集团融资逾十四亿美元

前不久,香港汇丰投资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务董事兼中国事务主管许亮华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刚刚完成的香港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界中地)一项长达4年、累计逾14亿美元的融资项目作了详细介绍。90年代以来,香港著名华商郑裕彤财团通过旗舰企业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开始大举进军内地的中低档房地产市场,并成为北京、武汉、天津和沈阳等城市的房地产战略发展商,为此,需要筹集庞大的资金进行投资。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很大的结构性缺点:公司上市后,债券尚未到期就可以转为股票,在换股期间,可能会有大量股票突然涌入市场,这会给当时的股价造成压力,甚至影响初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因为投资者预计初次发行后股价不会立即上行。为此,汇丰设计的结构是,所有债券强制转换成股票,并在初次公开发行时作为发行规模的一部分,上市前必须决定是否换股,上市后就没有可换股债券了,这就给了投资者关于市场流通股数的确切信息;当然这也给发行增加了难度。这次发行是除日本外亚洲地区最大的可换债发行之一,汇丰承担了2.1亿美元的分销份额,却创造了8.6亿美元的总需求,发行后债券交易价格一直高于发行价格。

在公开流通债发行两年半以后,新世界中地准备在1999年到股票交易所上市,发行规模为5.68亿美元。这次发行面临的最大障碍在于,国际投资者对于中国房地产业有很多误解,对实际发生和酝酿中的变化知之甚少。如何改变投资者的不良印象就成了决定发行成败的关键。为了让股本投资者能够更好了解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汇丰集团属下的汇丰证券于1999年5月6-7日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举办了中国住房改革研讨会;为配合全球发行,汇丰组织了两次独立的访问活动,活动事先都有详尽的研究报告作铺垫,活动横贯了亚、欧、北美三大洲;6-7月,汇丰又组织了大规模的全球路演,访问了三大洲的11个城市。为一次发行举行三次全球规模的推介活动,这是非常罕见的做法,经过这三次声势浩大的活动,终于完成了对投资者的"教育"工作。

在此次发行过程中,可换股债券的换股程序是个关键环节。债券持有者的换股方式有三种:在初次公开发行中认购最大数量的股票,或是将债券折算成股票出售获得现金收入,或是只认购最大债券股的一部分,其余债券则兑现。经过路演,结果相当令人振奋:来自股本投资者的需求为7.83亿美元,来自债券持有者的需求为1.43亿美元,总需求达9.26亿美元。至此,由汇丰一手策划的为新世界中地总额超过14亿美元的这个融资故事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㈣ 公司为什么要融资

公司进行融资的原因是获取大量的资金进行扩张、还债。

融资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4)公司一直在融资扩展阅读

融资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法:

1、银行

需要融资的时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银行,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由于银行财力雄 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众基础”。

2、融资平台

由于从银行融资存在一定难度,第三方的融资平台是融资者的不错选择,比如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融资平台 投融界 提供了比较专业的投融资信息服务。

3、信用卡

信用卡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结算方式日趋电子化,信用卡这种电子货币不但时尚,而且对于从事经营的人来讲,在急需周转的时候,通过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资金也是可行的。

4、保单质押

保单质押保险公司“贷”钱给保险人吗?很多人可能会表示惊奇,然而,这项业务确实已经出现了。投保人如因经济困难或急需资金周转时,可以把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并按相关规定和比例从保险公司领取贷款。

5、典当行

典当可能是从古至 今最具生命力的行业。通过典当行取得资金,也逐渐开始为百姓所熟知。黄金、珠宝、家电、房地产、机动车等都可以典当,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质押。

6、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这也是解决个人资金需求的一种办法。简单地讲,就是资金的提供者通过商业银行将资金借贷给需求方,借款人按时将本息归还给对方在银行所开立的账户,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成,具体由双方商定。

㈤ 为什么现在的公司总要融资,既然不能盈利为什么还能融到钱

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圈钱

㈥ 上市公司大量融资是好事还是坏事

发行债券,也是一种融资手段。

企业债相对股票来说,需要支付的是一定的利息。债券相对股票也享有优先赔付权利。债券的好处就是公司的股权不受影响。

而如果通过增发股票融资的话,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

持股的人跟买不买债券没有任何关系的。没人要你必须去买。公司发行债券与股票的联系不是很紧密,至于影响其实也不是很大——你持有该股票也可以不买债券,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

总的来说,

1、要看该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还是弥补在经营上财务的漏洞。

2、如发的债息低于银行贷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构成压力。一般来说,能取得发债的公司还是相对优质的公司,在牛市环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看怎么解读了。一般认为是利好。毕竟没有增加股本结构。但也有认为利空的。融资都有成本,加大了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盈利会有部分影响。 发债目的是偿还旧贷款,提高资本充足率。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拆东墙补西墙”。这样的公司的后续发展应该可见一斑,但短期对公司的帮助还是很正面的,毕竟钱还了!到期债务了了。长期债务又增加了!

㈦ 公司再次融资的问题。

这是一个非同比例增资的问题。
原注册资本3万。A占60%,1.8万;B占40%,1.2万。
如果再度同比例增资,双方的股比不变。
但现在B钱不够,或不想出那么多,那么B的股比将被稀释。
比如第二轮增资,共10万,其中A出8万,B出2万。
则增资后,A的股比变为:(1.8+8)÷(3+10)=75.38%。
增资后,B的股比被稀释为:(1.2+2)÷(3+10)=24.62%。
B的持股比例从原来的40%下降了。
不必有人收购B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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