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回租租赁)
售后回租 会计分录
首先需要确定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1、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资租赁(以固定资产为例)
(1)结转出售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原值)
(2)出售该固定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3)年末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5年内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为20%
摊销额=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摊销额)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2、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1)结转出售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原值)
(2)出售该固定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3)年末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5年内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为20%
摊销额=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摊销额)
贷:管理费用——租赁费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总之,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
第二步,计算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售价-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三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第四步,会计分录。
㈡ 售后租回在会计上是如何处理的
1.出售资产
(1)出售资产时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出售资产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或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2.租回资产
(1)租回资产形成一项融资租赁
①租回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②租回资产以后各期: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或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贷(或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2)租回资产形成一项经营租赁
①租回资产时——不用账务处理,只需作备查登记。
②租回资产以后各期
③支付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④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或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贷(或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㈢ 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如何账务处理
答: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货物资产,不征收增值税。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㈣ 售后回租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2、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4)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帐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
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㈤ 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一)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二)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
㈥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㈦ 请教,自有固定资产售后融资租赁回租账务怎么处理
这道题非金融机构(银行)抵押贷款性质,属于民间财产抵押信贷性质关系。
一、财产抵押产权转移会计处理: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150万
贷:固定资产_A设备150万
②借:累计折旧_A设备折旧126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清理126万
③:借:融资租赁_甲公司A设备(抵押)24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_A设备清理24万
二、财产抵押获得信贷资金会计处理:
①借:银行存款152万
借: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40万
借: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8万
贷:长期借款_甲租赁公司200万
三、履行抵押手续后,按约定收回尚未支付的信贷资金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万
贷: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10万
四、归还抵押信贷资金及财务费用会计处理:
①借:长期借款_甲租赁公司200万
贷:银行存款170万
贷:其他应收款_甲租赁公司履约保证金30万
②借:财务费用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注:1、手续费、财务费用增值税忽略未计;2、全部履行财产抵押归还信贷资金后,甲租赁公司是否归还了抵押设备本题未作提示说明,忽略待处理。
㈧ 售后租回交易的账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的账务处理
简介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讲,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没有什么区别。而对于承租人来讲,由于其既是资产的承租人同时又是资产的出售者,因此,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因此,会计准则对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实际上是从承租人(即卖主)的角度做出的。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所形成的租赁类型而定,可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一)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满足了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或数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因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的价值,而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的价值,因此,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⒉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二)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没有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与形成融资租赁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会计处理相一致,为使承租人各期损益均衡,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也就是说,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采用了与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而没有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将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立即确认为损失。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⒉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
(三)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分摊的账务处理
⒈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以单独核算的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下,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作为当期折旧费用的调整项目。这是因为租赁双方可能会通过故意提高或压低各期租金产生销售损益,从而造成资产虚增或虚减,各期折旧费用虚增或虚减,为使各期损益均衡,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调整折旧费用。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其账务处理为: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用"等科目。
经营租赁
⒉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以单独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在经营租赁下,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作为当期租金费用的调整项目;按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是指在确认当期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费用时,按与确认当期该期租金费用的支付比例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其账务处理为: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营业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