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公司债信托的信托关系人
公司债信托(Corporate Bond Trust)也叫抵押公司债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举债公司的委托,代替债券持有人行使抵押权或其他权利的信托业务。其基本做法是:以信托公司为受托人,以所有公司债债权人为受益人,以保护所有公司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为目的,以举债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担保权为信托财产,由举债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缔结信托契约,信托公司取得抵押物上担保权并为受益人加以保存和施行。
B. 附担保公司债信托和金融资产公司资产证券化本质区别是什么
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债券发行公司的委托,代替债券持有者行使担保权或其他权利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协助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和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形式,表面上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证券化相似,但本质区别在于,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信用为发债基础,以交付特殊目的信托的资产本身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单纯”的偿债资金来源。而附担保公司债是以整个公司信用为发债基础,交付信托的担保权利只是为了提高债券的可靠程度,资信等级,吸引投资者,确保发行成功。
C. 信托产品与债券主要有哪方面区别
首先是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债券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实质上是发债人对投资人的负债;而信托产品只是基于信托关系,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在受托人完全履行了相应的信托合同的约定义务后,不对承担委托人承担其他的责任。简言之,债券投资原则上是要“保本保息”的;而信托投资更重要的是“风险自担”,不得承诺本息不受损失。 其次是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下,二者的载体不同。债券目前的主要载体是标准化、无纸化的“电子”证券;而信托产品则必须以书面信托合同为基本载体; 第三是相关的发行渠道不同。债券主要的发行方式是公开募集,原则上没有最低投资金额和份数的限制;而信托产品法定私募,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一般的信托产品(主要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数不得超过200份。 第四是流动性不同。债券基于其标准化、无纸化的特性,可以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进行即时的转让,亦可在商业银行进行抵押;而信托产品的载体是纸质的信托合同,其转让是比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转让,需要有一系列书面工作要做,流动性较差,一般商业银行不接受其抵押或质押。
D. 公司债信托的种类
据抵押方式不同
可分为开放抵押型公司债和闭锁抵押型公司债两种债券。
1)开放抵押型公司债是指发行公司与信托机构在缔结信托契约基础上,先确定公司债的发行总额,并设定以同一资产为抵押的公司债信托,发行公司有权在原定公司债总额的限度内,分数次发行附有同一顺序抵押权的公司债。
2)闭锁抵押型公司债是指在发行抵押公司债时,将发行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契约所定的公司债总额一次发行完毕,且所提供的抵押只能作该公司债抵押之用,日后不得以同一抵押发行公司债。
据债券担保品的不同
可分为以实物财产为抵押的公司债和以有价证券为抵押的公司债。
据债券物上担保权的顺序不同
可分为第一顺序担保权公司债券、第二顺序担保权公司债券和第三顺序担保权公司债券。
据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不同
可分为以下四种:
1)可随时收回的债券。
2)设立偿债基金的债券。
3)可转换债券。
4)定息债券与分红债券。
E. 信托与债券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2、特点不同
债券的特点低风险,低收益,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
信托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3、作用不同
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
F. 公司债信托的定义
如果委托人按期清偿公司债的本金和利息,则信托目的达到,信托关系结束;若委托人违反信托契约,不履行或不如期履行清偿兑付义务,受托人则履行担保权,拍卖抵押物,以其价金清偿公司债本息。
企业向外部筹资有两个途径:一是发行公司股票;二是借债。如企业所需资金巨大,借用时间长,多以社会举债方式筹措资金。信托公司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中间人,其重要职责是保管抵押品,其次是代办有关手续,辅助发行。信托公司重要的业务品种。在《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信托法规的框架下,我国信托业将进入规范发展的新时期。依照信托原理,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种信托产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公司债信托客观具有稳健性特点,回避了历史上曾出现的单靠信用方式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的风险。公司债信托有利于扩大市场对信托的认识和信任,树立信托业新形象。在具体公司债信托品种的设计上,要贴近市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如零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附息(每年分红付息)、贴现、浮动收益、可转换债券等。
G. 公司债信托的办理程序
1、发债公司提出申请。
2、信托机构审查核实:
审核债券发行的合法性;
调查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
核实举债企业将要抵押的财产的真实情况。
3、签订公司债信托契约,建立公司债信托。
4、转移信托财产。
5、在信托公司协助下发行债券。
6、发行公司偿还利息并到期支付本金。
H. 信托与债的区别要哪些呢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
债券所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第二,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主体;第三,发行人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付息还本;第四,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
1,债权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2,流动性。3,安全性。4,收益性。
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在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权利要求上处于一种类似的地位。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收益权.而债权人对债务人则享有请求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收益权是特定的,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并无财产上的利益。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受托人间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而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一定存在信任关系。信托与债的区别还具体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上;
1.关于破产时权利的区别
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如存在法律上的债的关系,当某债务人宣告破产,则此债权人只能与此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破产后的财产。某债权人没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若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存在的是法律上的信托关系,即债权人是受益人的地位,债务人是受托人地位,则此债权人(受益人)在债务人(受托人)宣告破产时,则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清偿的权利。
2.关于利益承受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举债将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此收益当然归债务人所得.债权人不得要求享有.只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借资金的权利。但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受益人处于债权人地位.受托人用收取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受托人(债务人)不能享有此收益.收益应归于受益人(债权人)。
3.关于风险承担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对待定的借款负责。如所借财产发生遗失或损失,其对债权人应负的责任并不因此减轻。但在信托关系中,如严格按信托文件规定运用,发生信托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资金受损,均应由受益人(债权人)承包,受托人(债务人)不承担损失责任。当由于受托人(债务人)本身造成的过失而使财产受损,则应负责填补。
I. 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回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答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J. 担保信托债券与设备信托证的区别
是以公司特有的各种动产或有价证券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也称流动专抵押公司债。用作抵押品属的债券必须交由受托人保管,但公司仍保留投票表决及接受股息的权利。
设备信托公司债是以公司的特定设备作为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区别:
前者抵押范围大,后者只有特定设备
前者有信托环节,后者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