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间贷款公司有哪些
常见的民间贷款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民间借贷是有一些黑社会组织在做·但是这都是小数,但是大多数是正规的,前提是你得找到这正规的。因为较银行贷款手续简单,一般人也是可以贷到的。但是贷款信用低与银行抗风险能力较小,而且利息颇高。
❷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融资的民间借贷公司,从个人手中吸收到的资金及利息应如何做账;
本金可以放在其他应付款,利息及手续费由财务费用列支。利息及手续费超过规定部分由税后列支,这个等汇税清缴时再改也不迟,没查出来就混过去了。
❸ 个人借贷管理系统简介,怎么写啊求帮忙啊
那种语言写》
❹ 开个个人融资小额贷款公司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前面的网友说的条件,基本都是属实。
再加一条,小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就会被处罚,甚至被定型为高利贷。另外,如果变相吸纳存款,则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最高可以判死刑。
❺ 关于贷款公司私人融资的问题
他的意思就是让你放高利贷。
国家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利息只要在法定的范围内国家是给予保护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5倍。高处的法律不再与于保护。或者说,高于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倍以上的借款利率的借款就可以称得上“高利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上浮)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个人之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即为高利贷。
其实高利贷不能算是违法,只不过风险很大的,一旦您借钱的那人不还钱,您只能要求他给您银行利率的4-5倍的利息加上本金,而且最后那人就是不还,两条路:一是找打手逼他就是影视作品各种下场,二就是打官司了老神费心,本质上因为你出的本金,所以风险您自己扛着,对方在赚钱呢!这种钱不借也罢!
❻ 个人融资!如何个人融资个人融资渠道有哪些
1、银行贷款:有房有车的可以申请大额的贷款,需要进行评估后估值,缺点是速度慢,周期长,成功率低,好处是金额大且相对利率低。
2、P2P:一样也是可以用来借钱融资的,虽然可能利息高,但是对借款人的要求低,消费贷通常还是需要很多条件限制的,比如央行征信等等,有些没有固定工作或者收入不稳定的人来说,这个P2P贷款可能是最快速的。
3、典当行,这个很多人很陌生,但是实际上短期的周转,这个是非常快的,而且相对来讲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几乎没有,只要有能值钱典当的东西,很快就可以拿到资金。
个人融资渠道:
1、信用卡卡贷:就是信用卡融资和信用卡背后的卡贷(信用卡背后贷款)融资,这个对于每个人来说,就算没有资产,通过逐步的打造,可以打造的个人融资在50万至300万之间,如果打造的时间越长,当然打造的金额越高。
2、分期卡:它的额度与正常的信用卡额度是是不共享额度的,每家银行都有,额度独立的分期卡有的银行最高是30万,有的银行最高是50万,有的银行最高是100万,这也我们完全通过纯信用可以去实现的。
3、纯信用贷款融资:纯信用贷款融资也就是说你没有信用卡或者说有了信用卡还可以再通过信用再去融资,纯信用贷款是每家银行都有。
(6)个人融资贷款公司介绍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注意事项:
1、在融资过程中,以商业计划书(BP)为例,它是融资过程中较为要害的一步。因为出资人往往会比较关注怎么使自己投入的资金利益最大化,因而,关于创业者来说,就要把BP这个敲门砖变成一份出售意味更重的企业说明书。
2、要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总结出自己的项目亮点,再针对客户需求,明晰地论述出公司与客户的需求互补。要用足够吸引人的商业模式来吸引出资人的注意力,然后说服出资人为你的项目出资。
3、融资需求有坚决的情绪,创业者要会集一段时刻,全力以赴将融资作为首要任务,只需这样当融资的结果事与愿违,才可以确信现阶段是不适合融资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融资
❼ 个人借贷和公司借贷有什么区别
独资企业借贷的先由独资企业承担责任,独资企业不足已承担时由出资人承担; 合资企业借贷的由合资企业承担责任; 个人借贷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❽ 怎么申请个人借贷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您说的应该是小额贷款公司吧。以下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要求,其他请查询您所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 申请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拟任人或其配偶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的负债,或正在从事的高风险投资不能明显超过其家庭财产承受能力。 (三)拟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能够运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了解拟任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职责。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拟任人应当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 第七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首先向县(市、涉农区)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及小额贷款的需求分析,主发起人的经营发展情况,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二)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三)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四)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情况。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内容包括法人股东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企业法人股东附经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除自然人以外的出资人,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章程草案,包括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九)拟任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十)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县(市、涉农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认真初审,拟定申报方案: (一)县(市、涉农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二)县(市、涉农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 第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方案由所在县(市、涉农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金融办。 省政府金融办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票决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金融办将票决意见报省政府,根据省政府意见,由省政府金融办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筹建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省政府金融办应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复意见。 第十二条 筹建期为省政府金融办批复意见签发之日起6个月。未按期完成筹建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延期申请,省政府金融办应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答复。筹建延期最长为90日。 筹建人应在筹建期届满前将开业申请提交至省政府金融办;逾期未提交的,筹建批复失效,由省政府金融办收回。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筹备组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自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之日起60日内,凭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报省政府金融办确认原文件的效力。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完成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可在开业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延期申请,省政府金融办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答复。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由省政府金融办收回批复文件,通知工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开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 小额贷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依法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住所、经营期限的,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5日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并报告省政府金融办。 第三章 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主发起人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2年连续赢利,且2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出资人的,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无任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 其他社会组织为出资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自设立之日起连续2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可以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第二十一条 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拯救心田”回答,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祝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