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哪个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租赁标的计入承租人固定资产 是要承租人计提折旧的
经营性租赁因为不计入承租人固定资产 就不需要承租人计提折旧了
㈡ 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
首先需要计算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其金额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和融资租入设备公允价值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因为涉及折现,所以需要知道折现率,由于租赁内含利率未知,所以可以采用租赁合同利率,如果仍无法取得则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上述利率将未来现金流量予以折现到租赁期开始日并和租赁设备公允价值比较,取二者较小者。因为不涉及初始直接费用,所以融资租赁设备入账价值即等于上述较小金额。
由于涉及租赁到期优惠购买条款,可以合理预见租赁期结束承租人将购买该租赁资产,所以设备的折旧期间为从租赁期开始日至设备使用寿命终结。也不存在担保余值的问题,所以折旧只需要找融资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和设备使用寿命计算折旧就可以。
另外,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注意,如果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采用设备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需要重新计算折现率,其值应当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因为条件不完全,所以就不列出计算结果了,你可以参照上述文字自行计算):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租赁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
贷:累计折旧
㈢ 为什么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和融资性租出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不是的。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作为租入企业的一项资产计价入帐。相对于经营性租赁而言,融资租赁有租期较长、租约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及租赁费和利息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等特点。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区别有:
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作为租入企业的一项资产计价入帐。相对于经营性租赁而言,融资租赁有租期较长、租约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及租赁费和利息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等特点。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则不需计提折旧,其有偿使用方式为支付租金。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其产权应转入承租企业,作为自有固定资产入帐,而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应退还给出租人。
㈣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有何区别,为什么一个计提折旧,一个不计提折旧
按会计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融资租赁视为本公司的资产 实际上就是向出租方融资 应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经营租赁不视为企业资产 因此不计入资产负债表 不提折旧 出租方提折旧
㈤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怎么计提折旧的问题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视为企业所有,其折旧方法与所有固定资产相同,折旧的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的方法有:
一、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二、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目前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的分数计算年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则分母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为10,第二年分子为9以此类推。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帐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另: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2、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㈥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的区别如下:
1、使用前帐务处理
相对来讲,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复杂得多,首先是在对融资租赁按上述标准进行判断,当然,在会计实务中因为有目的的去购置,就不需要判断,但在是否引进该项资产时同样要进行财务分析和判断。一经分析判断确认后,即按融资租赁财务原则进行,首先,根据该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资产总额大于承租企业资产总额30%,则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中较低者入帐,购进时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对最低租赁付款额与融资租赁原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如果融资租入的资产总额小于或等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经营租赁资产不需要进入承租人固定资产帐目,只需要在承租企业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2、使用中的帐务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融资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由承租企业负责,即承租企业对该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后,维护费用进入承租企业当期费用,数额巨大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承租企业按与企业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提取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贷记“累计折旧”,对折旧年限的选择《会计准则——租赁》中有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即可以以该项资产全部使用年限为折旧年限,如果无法确定租赁期满承租人能否取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则以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年限与租赁期限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限。另外,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企业按一定摊销率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经营租赁资产承租企业只履行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并将日常维护的相关费用进入当期费用,而不能对其提取折旧,但承租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均匀在各月提取,借记“制造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经营租赁款”,
3、租赁期满后的帐务处理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期满后,根据承租企业意愿或购买,或续租;如果是购买,根据合同约定支会如前所述很小一笔资金进行购买,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如果承租企业退回该项资产,则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的承租企业对经营期满后则不作任务帐务处理,只要承租企业支付约定的最后一笔租赁费用,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结束。
㈦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如何进行核算
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二、经营性租赁会计核算分为两种情况: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
(一)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资产,不涉主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人租入资产不能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也不折扣,仅需按期支付租金。
2、所付租金一般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二)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经营租赁用的资产应区别自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进行核算。
2、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应比照自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修理的会计方法处理。
3、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单独核算,经营租赁资产的修理费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㈧ 对于企业来说,采取融资租赁好还是经营租赁的方式好哪种方式要提折旧对于租赁公司,那种方式好
融资租赁要提折旧;
经营租赁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