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应如何计提
担保机构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目前据对省内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了解和掌握,上述机构在风险准备金提取上均未达到规定要求,原因之一是目前的担保企业还处在发展初期,经营范围窄,业务量少,收益低,由于是政策性的资金,各公司都极谨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很少涉及;原因之二是有些担保企业对此不够重视,觉得目前风险代偿业务发生的少,提取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第三点原因是监督指导部门没有强制执行上述规定,管理部门也没有将此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内,对企业的约束性不强。
担保企业执行的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恰恰是因为其经营的高风险,国家才设立了此项规定。因而,担保企业立足于长远健康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维护国有资金安全完整,使担保公司在改善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等方面发挥更大的效能。
⑵ 经营性保函银行怎样计算资本占用 若保函已开立,但根据约定还尚未生效前是否也占用是巴塞尔协议要求吗
经营性融资保函属于融资性保函,那它属于表外业务,按照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占用资本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和
但实施巴塞尔协议3以后,监管当局引入杠杆率、动态拨备以后,融资性保函也将全额消耗核心资本。
杠杆率=核心资本/表内外风险资产总和(不加权计算)
⑶ 融资担保行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怎么做坏账准备
我想这个东西应该和坏账准备差不多吧。应该是按“保费收入”计提的,...平时未计提,年末计提时,如果计提的金额大于期初余额的话,就补提差额;如果计提的金额小于期初余额的话,就冲掉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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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融资性保函对商业银行是怎样计算资本占用的
目前复,融资性保函属于表外业制务,按照风险权重计算风险资产占用资本,主要计算以下几点:
1、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和。
2、实施巴塞尔协议3以后,监管当局引入杠杆率、动态拨备以后,融资性保函也将全额消耗核心资本。
3、杠杆率=核心资本/表内外风险资产总和(不加权计算)。
⑸ 担保企业赔偿准备金和风险准备如何计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7号)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述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⑹ 担保公司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担保赔偿准备金具体怎么计提,还有一般风险准备金要怎么计提依据是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6)融资性保函银行风险准备金扩展阅读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公司一年以内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从本期保险责任尚未到期,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中提取出来形成的准备金。按照我国保险精算规定: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本会计年度自留毛保费的50%提取。
指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将保险责任尚未满期的,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出来所形成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一次计算提取,提取的计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月平均估算法和日平均估算法。
⑺ 为什么对于资金方来说,银行履约保函没有融资性保函有价值
一般来说
企业凭融资性保函可以直接获得银行融资(融资保函的意思就是银行愿意给保函申请人融资,相当于能直接获得银行资金);履约保函属于非融资性保函,因为是否履约需法律界定,可能会出现瑕疵(保函申请人需在没有履约的情况下银行才会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而是否履约,履约程度都没有个完全相应的标准。)
⑻ 银行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又称“融资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融资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此业务属于公司业务的贷款业务下的本外币保函。
产品功能:
1、对借款人
1)为申请人提供融资便利。
2)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有利于借款人取得融资。
3)在有价证券发行中,降低有价证券无力偿还的风险,利于有价证券销售。
2、对贷款人或有价证券购买方
1)分散融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金的安全。
2)获得有价证券偿付的充分保障。
(8)融资性保函银行风险准备金扩展阅读:
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增强借款人信用,便于借款人取得资金融通。
3、降低融资成本。
4、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⑼ 2011年融资性担保公司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按月计提的吗一般风险准备金是年末计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摘抄
根据财政部《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文件规定: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 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本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收代偿款”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责任未解除时,为承担未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包括企业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短期责任准备和为担保期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担保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 二、按规定比例提取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会计期末,按重新计算确定的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额低于已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风险准备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转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