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认定房屋融资租赁
根据《租赁》准则的规定,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具体有五个标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这里的“远低于”指“小于等于25%”。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含90%)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
(1)融资租赁在房地产扩展阅读
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贰』 房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对于“房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这个问题,首先答案是可以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很多家租赁公司都在操作,有的量很大,因为就当下来看,这是风险相对比较低的标的,受许多的人认可。那么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几个要素为: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最高院在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中特别强调了对于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的,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借款合同关系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影响法律关系认定,且争议较多的是标的物的性质问题,即房地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根据以上论述,可以得出,认定房产属于融资租赁适格标的物需要租赁物已取得预售证并办理过户登记且租赁物属于固定资产。
『叁』 什么是房地产融资租赁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正面临着越回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政府和答行业管理者同样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局面。面对行业的日趋规范、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客户理性化的程度提高,并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国际投资给我们带来的众多机会和巨大的竞争压力,您和您的企业将如何迎接这样的挑战,您将如何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地区经济,以确保您跻身于成功者的行列?
可以说,如何进行创新性思维,增强学习能力,提升房地产经营管理者的领导力及执行力,已成为每一个企业所应该深刻思考和热切关注的问题。
清华大学“房地产业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针对当前国内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计教学体系,以建立企业现代科学管理模式为目标,注重综合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旨在帮助房地产经营者和行业管理者掌握科学的房地产开发、营销、管理的规律及运作模式,获得最新房地产经营理论和方法,同时为参加者拓展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获取更多优势资源,能够在这个充满机遇的朝阳行业中彰显卓越、独占鳌头!
『肆』 融资租赁怎样介入房地产业
有以下三方面:
一、 房产设备类融资
1.主要是电梯、空调、消防、大楼安防系统及照明等设备(包括软件及安装工程等费用)。只要房地产项目前景好,房地产开发商只需自筹10-30%的现金(租赁的自筹要求大大低于开发贷款要求自筹30%以上的标准),其余由融资租赁公司筹资解决。融资租赁可解决房地产开发10-30%的资金。
2.出售类房产设备租金的回收时限
住宅等以出售为目的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期应为租赁的宽限期(即只收利息不收本金)。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开发商出售房产的前提下,设备本金的回收起始点为房产项目预售时,且随预售进度在扣除的预售收入滚动投入项目开发后的净现金流量,首先用于还租,以保证租金回收进度快于售楼进度,避免租赁物与租金的悬空。也就是说租金在楼盘售空之前必须全付完,至少不能出现开发商利润都兑现了而租金还未收齐。
3.开发商持有的(商业及办公)房产的设备租金回收
开发商以持有为目的开发的商业及办公房产中的设备融资租赁,是租赁更典型的形式。项目的整个开发建设期均为融资租赁的宽限期,租金的回收起始于房产的出租经营时。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及每期租金的数量与房产的出租状态须保持高度的协同(收租的频率及房产商的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后用于还租且呈前高后低的递增还租分布),真正体现房地产商以房养租(以房出租收入来保证融资租赁的租金支出)。
二、盘活开发商持有成熟商业物业
开发商往往持有大量优质商业、办公物业(以长期获得租金收益并分享房产增值的好处),但却极大地限制了开发资金的及时周转。虽然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也能解决部分高端物业的资金,但是银行对物业的质量与规模、租客的品质等都有十分严格的规范,真正能达到要求的相当有限,而且能融资的数量也大打折扣(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开发商将自有的成熟商业物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门槛更低(对租赁公司来说市场更为广阔),融资的量更大,可依据融资租赁期内,开发商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扣除经营费税后的余额进行拆现,让开发商在当期获得更多的现金用于新项目的开发。
三、 优质商业房地产的开发
当代融资租赁标的物已非简单的机器设备,中外法规都约定,凡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目前,房产已成功融资租赁(如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等政府办公楼、天津空客A320 项目总装线等厂房);道路、桥梁已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如天津市蓟县滨河大街弯线段(中昌路-四中路口)道路的3.329 公里的路段;武汉四座大桥);而且,在建工程(船坞、公路、学校)也可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如舟山同基船业有限公司在建船坞码头构筑物及设备,湖南省岳阳市政府规划1.4亿元城市南环线道路,规划700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以上详见罗晓春《关于融资租赁项目信贷的认识》)。因此,融资租赁也可融资参与优质的、市场风险极低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伍』 房地产融资租赁还远吗
“公司将自有的成熟商业物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门槛更低,融资量更大。”房地产“售后回租+保理”租赁模式,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金融租赁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三方“牵手”成功,将实现金融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商业银行三方共赢的局面。但是政策、法律、税收等层面的掣肘因素也是房地产融资租赁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陆』 融资租赁再出租的房产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啊<br/>
融资租入的房屋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属于企业的资产,再将其出租给他人应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
『柒』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产,房产税如何缴纳
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产,房产税的缴纳如下: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捌』 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可以开展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或不可以的依据
融资租赁主要是对可移动的固定资产(设备)为主要融资对象,房地产为不动产固定资产。两者对象不同,故不可以开展该房地产租赁业务。
『玖』 融资租赁怎样介入房地产业
融资租赁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如何与房地产业共谋发展,既是后者的渴求,也是前者的期待。我们结合两个行业的实践,认为融资租赁介入房地产业的机会在于-------- 一、 房产设备类融资 1.主要是电梯、空调、消防、大楼安防系统及照明等设备(包括软件及安装工程等费用)。只要房地产项目前景好,房地产开发商只需自筹10-30%的现金(租赁的自筹要求大大低于开发贷款要求自筹30%以上的标准),其余由融资租赁公司筹资解决。融资租赁可解决房地产开发10-30%的资金。 2.出售类房产设备租金的回收时限 住宅等以出售为目的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期应为租赁的宽限期(即只收利息不收本金)。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开发商出售房产的前提下,设备本金的回收起始点为房产项目预售时,且随预售进度在扣除的预售收入滚动投入项目开发后的净现金流量,首先用于还租,以保证租金回收进度快于售楼进度,避免租赁物与租金的悬空。也就是说租金在楼盘售空之前必须全付完,至少不能出现开发商利润都兑现了而租金还未收齐。 3.开发商持有的(商业及办公)房产的设备租金回收 开发商以持有为目的开发的商业及办公房产中的设备融资租赁,是租赁更典型的形式。项目的整个开发建设期均为融资租赁的宽限期,租金的回收起始于房产的出租经营时。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及每期租金的数量与房产的出租状态须保持高度的协同(收租的频率及房产商的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后用于还租且呈前高后低的递增还租分布),真正体现房地产商以房养租(以房出租收入来保证融资租赁的租金支出)。 二、盘活开发商持有成熟商业物业 开发商往往持有大量优质商业、办公物业(以长期获得租金收益并分享房产增值的好处),但却极大地限制了开发资金的及时周转。虽然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也能解决部分高端物业的资金,但是银行对物业的质量与规模、租客的品质等都有十分严格的规范,真正能达到要求的相当有限,而且能融资的数量也大打折扣(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开发商将自有的成熟商业物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门槛更低(对租赁公司来说市场更为广阔),融资的量更大,可依据融资租赁期内,开发商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扣除经营费税后的余额进行拆现,让开发商在当期获得更多的现金用于新项目的开发。 三、 优质商业房地产的开发 当代融资租赁标的物已非简单的机器设备,中外法规都约定,凡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目前,房产已成功融资租赁(如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等政府办公楼、天津空客A320 项目总装线等厂房);道路、桥梁已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如天津市蓟县滨河大街弯线段(中昌路-四中路口)道路的3.329 公里的路段;武汉四座大桥);而且,在建工程(船坞、公路、学校)也可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如舟山同基船业有限公司在建船坞码头构筑物及设备,湖南省岳阳市政府规划1.4亿元城市南环线道路,规划700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因此,融资租赁也可融资参与优质的、市场风险极低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