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挂板中如果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会影响企业挂板吗
其实没有太大的影响,具体可参阅这篇文章
一、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项目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链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ssgsjgb/ssbssgsjgfgzc/ywzx/201509/t20150918_284146.html)规定:
“七、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受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中介机构主要有: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暨保荐机构)因从事并购重组、保荐业务被立案调查后,我会对其出具的文件暂不受理,待立案调查影响消除后,视情况受理。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后,我会对其出具的文件暂不受理,待立案调查影响消除后,视情况受理。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被立案调查的,我会在受理其出具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后,在审核中将重点关注其诚信信息及执业状况。”
这意味着,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后,证监会将暂不受理这些机构出具的文件,待立案调查影响消除后才可受理,而审计和评估机构则不同,证监会仍然会受理其出具的文件,但在审核中重点关注其诚信信息及执业状况。也就是说,只要为本次重组申报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人员未被立案调查或采取监管措施,且没有参与被立案调查的相关项目,则申报文件受理不受任何影响。
不需要怀疑,读者可查阅近期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例如三湘控股(000863)、深大通(000038)、金谷源(000408)、啤酒花(600090)等均被中国证监会关注过重组相关审计机构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责令整改,并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是否影响本次相关审计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事实证明,这些重组项目均没有受到审计机构被立案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影响。
二、对IPO申报项目的影响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013年8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提问时明确:
“问:请问,如果是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审IPO项目财务问题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对此类事务所其他在审项目和新申报项目如何处理?
答:在IPO过程中,保荐机构与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与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监管的重心与手段也有所区别。对被立案调查的保荐机构采取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的措施,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办理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设置对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保荐机构作为IPO过程中中介机构的牵头人,应当组织协调各机构、人员参与发行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就申报材料中由其他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履行独立核查程序。对申报材料中涉及被立案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内容,保荐机构尤其应重点关注、审慎核查,并结合调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信息,独立谨慎判断。立案调查结束后,如最终处理结果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或暂不受理其文件的,发行人可依照我会有关规定,申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待恢复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文件后,再继续推进发行相关工作。 ”
上述答复意味着,如果仅仅是立案调查,对涉案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在审项目和新申报项目仍然正常受理,不受影响。
具体案例在资本市场中也同样屡见不鲜。
三、对公开发行债券申报项目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201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链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gszqjgb/zcfggszq/zqbjgwd/201510/t20151016_285171.html)规定:
“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这意味着,被立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只需说明立案情况不影响证券业务资格以及涉案签字注册会计师与本次债券发行项目无关即可,不影响债券发行申报文件的受理。
阅读至此,读者想必已经理解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其实不会对其正常业务带来任何影响,受影响的仅仅是涉案人员直接参与的项目,而且在当前强监管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或被处罚已经呈现常态化,完全不必大惊小怪。
一些媒体宣扬的所谓“市场将一片哀嚎”,不过是危言耸听,吸引眼球罢了。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渠道过为畅通,导致谣言比真话传播的更快,这要求读者必须要有一双慧眼,才能去伪存真,不被“忽悠”。
❷ 新三板收购报告书是持续督导券商做还是财务顾问做
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一是发挥市场的培育功能,帮助挂牌公司尽快熟悉资本市场,为其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可以优先为挂牌公司提供融资、做市、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服务,建立主办券商权责利相统一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主办券商推荐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挂牌,与中小企业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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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新三板 财务顾问 要证券资质吗
最好有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还是比较容易通过的,分数只要达到60分就可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信息http://www.sinobalanceol.com,里面有很多课程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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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公司总部位于美丽的杭州,南京分公司位于建邺区万达广场。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企业新三板挂牌,股权融资,股权基金投资的专业投资机构。
法定代表人:张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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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33010600034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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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城时代广场1幢2001室
❻ 新三板如何进入创业板新三板如何进入主板市场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证券会还没出台正式文件!所以就没有资料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❼ 上新三板财务顾问收取的代理费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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