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法相关的简答题,简明扼要就成了~~~谢谢了!!!
1.
有效
比较复杂...
Ⅱ 票据法案例分析:
类似案例在 中国票据网 有很多,而且分析的很详细,可以直接登陆该网站查看。
Ⅲ 以下哪项可判断为控制,应当编制合并报表
根据以下原则判断是否合并报表,而不仅仅是看投资比例。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具体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Ⅳ 北京证券
证券和信托啥的有啥区别的啊我最近刚在唯达理财上了解这个信托产品啥的
Ⅳ 票据法案例分析
2:担保法案例分析
抵押合同未生效。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动产的抵押应当登记生效。如果是因丙的原因导致的未登记,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过错责任).对于抵押登记的效力,我国学者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抵押权必须抵押登记方能成立,不经登记就不能成立;二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抵押登记不是抵押权的必须程序,登记只具有公示效力,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但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Ⅵ 信托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破抄产不影响原信托的存在。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B公司被撤销,其信托职责终止。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三十九条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终止。3,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作为遗产。
Ⅶ 商法案例之破产信托
大哥,你的问题太专业了,还好我能力范围之内能回答你。
①该笔1000万元的资产能否被列为侵犯财产,为什么?
答。。。 不可以,信托法第一章第15条规定,第一......委托人死亡或者法人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对信托财产应当按照如下两项原则进行处置:第一,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第二,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后面还有点,不说了解释起来麻烦)
所以根据本法本章本条的第二种情况(看好了 是第二种情况)甲和丙同时是受益人,其财产不做为清算财产。属于法律保护的资产。
②对其中设立了抵押担保的200万元资产,相关债权人
答 在该笔资产中有200万元资产在签订信托合同前,已设立抵押担保 这个我觉得应该行使优先求偿权吧。也就是说属于担保收益方的优先求偿权。
我这全是一个一个字敲上去的,就连信托法都是我磕磕巴巴想起来的。所以没功劳也有苦劳的。
Ⅷ 高级财务会计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不具有关联方关系的两个独立的公司.有关企业合并资料如下
1、编制甲公司2012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份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2、编制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确认损益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80
贷:投资收益180
3、计算甲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
固定资产的处置损益:2600-(3000-500)=100
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800-(1000-100)= -100
4、编制甲公司2013年1月1日购买日进一步取得股份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
累计折旧500
贷:固定资产3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3400
累计摊销100
营业外支出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500
营业外收入100
无形资产1000
(8)甲公司与乙信托投资公司扩展阅读:
1. 高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的后续课程,与专科会计学专业的其他专业课,如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相比,高级财务会计更具有超前性、理论性、技术性等特点,所涉及的其它学科知识很多。
2.中级财务会计中介绍的则是以工商业为对象如何编制其通用财务报告,而高级财务会计则要针对一些特殊组织的会计问题,如合伙会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及一些特殊经济业务,如企业破产、遗产与信托会计等问题进行讲解。
3.此外,一些高级财务会计中还会将一些该领域中的前沿问题纳入体系中来,比如人力资源会计、绿色会计(又称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这也是因为高级财务会计本身带有一些研究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