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基金,私募,信托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分别是怎样运作的
股票一般指在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是一种可以交易的股权凭证。
基金是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种投资工具。
私募是一种募集资金的方式,现在一般是指私募基金。私募是指不能公开募集,不能通过广告、一对多推介,而是点对点推介募集资金。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区别就很多了,运作模式,交易市场,法律法规,收益风险都不同。
❷ 私募投资基金可以作为信托的合格投资者吗
可以。这就属于机构资金了。只要私募投资基金中规定的投向有信托产品。那么就可以成为合格投资人。
❸ 私募基金可以发行类信托产品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信托和私募的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对冲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运作的。
三、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的区别
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在过去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界限,但随着有限合伙私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混淆。所以分享有关信托和私募的区别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区别方法。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以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实体经济项目的。私募产品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但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❹ 基金信托买入股票交易有什么规定
一、基金买入股票交易的规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个股持仓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不得超过股票总股本的10%。
二、信托买入股票交易的规定:
信托分结构化与阳光私募;
信托结构化的:买入股票标的受限制,每个交易日不一样;
阳光私募:
1、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
2、不得投资于ST股票;
3、未经受托人同意,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4、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且经受托人同意,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的30%(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
❺ 信托是私募基金的适格投资者吗
基金最好别碰 现在电影投资还是可以的 根据投资比例和票房分账 我手里还有点沈腾主演的《光天化日》的份额
❻ 请问什么是信托,私募是信托的一种么
信托简单来说就是一种理财产品,是信托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一定的期限,一定的收益率。
关于你说的私募,其实是理财的性质,和公募相对,其实你说反了,应该是信托是私募的一种,私募还包括诸如基金等
❼ 随可以给我详细的讲一下私募,信托吗需要的资金量怎样我应该怎么操作呢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体现他的私密性,在我国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一般会引入信托机构对资金进行托管,也就是才有信托的形式,基金公司就作为信托公司的顾问进行投资活动!信托就是基于一种信任讲财产委托给一般是信托公司进行适当管理的一种制度设计,他的好处在于信托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具有独立性!私募和信托所需的资金量一般在100万以上,我们公司就有这些产品在销售中,有需要再联系!
❽ 信托就是私募吗
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❾ 信托和私募两者有什么区别
区别:
1、在安全性方面。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普遍高于私募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信托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行业较为规范,且信托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雄厚决定的。
2、在投资渠道方面。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而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两者投资范围限制区别不大。但信托投资实业的居多,投资金融的多为通道类产品;而私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权之类的证券投资基金为大多数。
3、在流动性方面。信托根据签订的协议,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回赎,但可以依法转让,流动性较差。而私募基金经常有封闭期和赎回费的设定,导致转让折价高,流动性也较差。
4、门槛性。信托类的门槛很高,一般都是100万起步,并且不能大范围公开宣传,只能特定的小范围宣传和推介;2016年“7.15新规”出台后,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但就市场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信托有大小额配比限制,100万能买到的信托产品已经越来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托产品多为固定收益,收益区间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随标的不同,收益构成也不同,浮动收益较多,不能统一比较。总体上来说,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每个项目。
❿ 信托可以做私募PE的LP吗如果可以,那么PE投了项目之后,如果项目上市,这个应该是有障碍的吧
1.信托可以做私募PE的LP吗?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监管层面:2008年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中证监会规定了企业ipo之前股东中不能有信托计划,但没有对PE的LP是否是信托计划予以规定,就从字面上来说,这个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于PE投资具备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监管部门就监管的角度是不允许IPO之前PE背后有信托计划的,并由银监会直接监控,所有此类信托计划不予报批。但目前中信信托,平安信托等从2011年开始就设立了相关的GP,在等待政策开放。
②信托层面:集合信托计划由于有隐形的兑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债性的项目为主,股性的项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对手非常强大,比如万科等,的房地产类较为常见,且此类项目容易测算回报率,回报率相对稳定,期限相对固定,与PE所对应的高回报高风险不对应,因此就信托本身而言他也不会对外接此类工作。也较少信托会有此类的创新业务部门。再者,如监管对其打开,信托对交易对手的选择也会非常严厉,一般他们自己设立GP为主,不会采用外部的GP,一个强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寻信托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实力一般不会太强。因此信托本身选择和这样的机构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类似项目:近来由于信托业的火暴,不少PE也转型做固定收益类的有限合伙,有的通过合伙制企业嵌套在信托里,即FOT(信托计划都为单一信托,信托公司不承担事实风险,有一定可能性误导客户);也有通过信托嵌套在合伙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托,之前与其股东信达资产旗下的投资公司有过此类型的产品)。这两者的形式由于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客户,最终还是要信托承担责任,因此此类业务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么好的解决处理办法?
民营的PE要通过信托募资这个念头还是早点打消吧,体制是不允许贵族和平民联姻,这样的例子在中国金融市场数不胜数。即便你们联姻了,你们的孩子能否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困难重重,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对付这样的事情,不如采用更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业经过了发芽到全面PE,同时IPO的低迷,与PE的时间周期来看,目前做PE确实有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谋求退出,现在新的PE都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一些经过三五年培养的优质企业。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为私募,是对特定人群的,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这也是为什么薛老汉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强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伙人能依赖自己良好的投资业绩和知名度引来资金,这是最常规的。
如果一个PE不具备上述能力,那么本身他就是属于风险较高,且不确定性较强的PE,但也不是不具备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联姻一些民间的第三方理财。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这些募集能力非常强的人,让其不仅享受到募集期内的固定财务顾问费用,更让其与GP的成长连体,这个方式是可以尝试的。(其实红杉资本前期募集资金也是依赖于诺亚财富这个第三方理财的)。只不过现在单纯的代销给第三方的动力是不够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为PE募集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