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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21-12-01 16:05:23

① 我国产业分类 产业目录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之间的关系

② 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种类

企业融资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世界范围上的中小企业基本是靠内源融资发展起来的。调动自有资金或是像亲朋好友借钱都属于自我融资。但企业如果只靠内源融资,别说是进行扩张,连维持生产经营都会有问题,因为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会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现状。

外源融资主要分为银行贷款,以及创业风险投资。

  1. 银行贷款。当前银行贷款可以分为抵押贷款、担保贷款、质押贷款、创业贷款等多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创业条件不是很好的企业通常会选择创业贷款,因为银行贷款的利率相对比较低,但是这种形式对于申请企业的要求相对较高。

  2.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代表是天使投资。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商主要关注以高新技术作为基础,生产管理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互相结合的企业,例如医药业和电子产品制造业等。由于企业是通过出让部分股权来获取融资,不需要偿还从投资人处获得的创业资金,所以风险投资是流动性相对较小的中长期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除了能获得资金,更大的好处在于可以获得投资人大佬的指点,尤其对初创企业来说,知名投资机构的青睐对下一轮的融资可以起到非常好的宣传推广作用。

如何能找到风险投资呢?企业可以寻求投融资平台的帮助,投融资平台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所涌现的帮助企业与投资人进行融资对接的。平台拥有以下优势

  1. 发展已较为成熟,其中更不乏有政府投资扶持的投融资平台,因此相对于P2P模式、网贷等,投融资平台更加高效且安全

  2. 拥有不同项目领域的海量投资人资源,包括红杉中国、深创投等都有入驻平台。平台会利用AI智能匹配对应领域的投资人给企业挑选,对初创企业非常友好,无需费心拉人脉,足不出户就能与国内顶尖投资人在线沟通。

③ 融资租赁属于国名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哪一类

属于非银行金融一类。

④ 我国产业分类产业目录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之间的关系

⑤ 国家为什么要加大对融资租赁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市场规模和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融资租赁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行业发展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不健全、发展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

⑥ 请问专科金融投资专业的自学法律应该如何修啊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
自在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的告诉

国发〔201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树立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是党地方、国务院作出的严重决策,是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肉体,在新情势下推进变革开放的严重举措,对放慢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究管理形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当化,为片面深化变革和扩展开放探究新途径、积聚新经历,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施行任务。要探究树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形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变革,放慢转变政府职能,片面提升事中、预先监管程度。要扩展效劳业开放、推进金融范畴开放创新,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当、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标准的自在贸易实验区,使之成为推进变革和进步开放型经济程度的“实验田”,构成可复制、可推行的经历,发扬示范带动、效劳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域共同开展。有关部门要鼎力支持,做好协分配合、指点评价等任务。

三、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受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则的行政审批的决议》,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局部规则。详细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方案》施行中的严重成绩,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19年9月18日

(此件地下发布)

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

树立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是党地方、国务院作出的严重决策,是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肉体,在新情势下推进变革开放的严重举措。为片面无效推进实验区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门槛

实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放慢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究管理形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当化,为片面深化变革和扩展开放探究新途径、积聚新经历的重要使命,是国度战略需求。

(一)指点思想。

高举中国特征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实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迷信开展观为指点,紧紧围绕国度战略,进一步束缚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变革、促开展,率先树立契合国际化和法治化门槛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实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晋级版,为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奉献。

(二)总体目的。

经过两至三年的变革实验,放慢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效劳业扩展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变革,鼎力开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放慢探究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效劳业片面开放,探究树立货物形态分类监管形式,努力构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立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当、货币兑换自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标准的自在贸易实验区,为我国扩展开放和深化变革探究新思绪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效劳。

(三)施行范围。

实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内高桥保税区、上海内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依据先行先试推进状况以及产业开展和辐射带动需求,逐渐拓展施行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构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立的联动机制。

二、次要义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效劳全国的战略门槛和上海“四个中心”建立的战略义务,依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渐完善的方式,把扩展开放与体制变革相结合、把培育功用与政策创新相结合,构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根本制度框架。

(一)放慢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放慢转变政府职能,变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依照国际化、法治化的门槛,积极探究树立与国际高规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顺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预先监管。树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效劳形式,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完成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树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增强对实验区内企业在区外运营活动全进程的跟踪、管理和监视。树立集中一致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视、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范畴,完成高效监管,积极鼓舞社会力气参与市场监视。进步行政通明度,完善表现投资者参与、契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地下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无效保证机制,完成各类投资主体的公道竞争,允许契合要求的本国投资者自在转移其投资收益。树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停、援助等处理机制。

(二)扩展投资范畴的开放。

2.扩展效劳业开放。选择金融效劳、航运效劳、商贸效劳、专业效劳、文明效劳以及社会效劳范畴扩展开放(详细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门槛、股比限制、运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讯效劳除外),营建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对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3.探究树立负面清单管理形式。自创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讨制定实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变革外商投资管理形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范畴,依照内外资分歧的准绳,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则对国际投资项目保存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担任操持;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修改为由上海市担任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度有关规则操持相关手续;工商注销与商事注销制度变革相衔接,逐渐优化注销流程;完善国度平安审查制度,在实验区内试点展开触及外资的国度平安审查,构建平安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历的根底上,逐渐构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效劳促进体系。变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创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普通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担任备案管理,进步境外投资便当化水平。创新投资效劳促进机制,增强境外投资预先管理和效劳,构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任务。支持实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展开多种方式的境外投资。鼓舞在实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要求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开展方式转变。

5.推进贸易转型晋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用,构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效劳为中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放慢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位置。鼓舞跨国公司树立亚太地域总部,树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用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公用账户的效劳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用。支持实验区内企业开展离岸业务。鼓舞企业统筹展开国际国际贸易,完成内外贸一体化开展。探究在实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买卖和资源配置平台,展开动力产品、根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展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用。放慢对外文明贸易基地建立。推进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征询、数据效劳等外包业务开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实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展开境内外租赁效劳。鼓舞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依照国际规范采信其检测后果。试点展开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放慢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效劳功用,试点树立与之相顺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领取、物流等支撑零碎。

6.提升国际航运效劳能级。积极发扬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举措用,探究构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开展制度和运作形式。积极开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放慢开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买卖业务。推进直达集拼业务开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添加国际直达货运航班。充沛发扬上海的区域优势,应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契合要求的船舶在上海落户注销。在实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注销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运营答应流程,构成高效率的船籍注销制度。

(四)深化金融范畴的开放创新。

7.放慢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实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运用等方面发明要求停止先行先试。在实验区内完成金融机构资产方价钱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究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变革试点,树立与自在贸易实验区相顺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片面完成贸易投资便当化。鼓舞企业充沛应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完成跨境融资自在化。深化内债管理方式变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当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树立实验区金融变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立的联动机制。

8.加强金融效劳功用。推进金融效劳业对契合要求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片面开放,支持在实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实验区内树立面向国际的买卖平台。逐渐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买卖。鼓舞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买卖机构在实验区内树立综合金融效劳平台。支持展开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开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范畴的制度保证。

9.完善法制保证。放慢构成契合实验区开展需求的高规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求中止施行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局部规则的,按规则顺序操持。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运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协作运营企业法》规则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实验区在效劳业扩展开放、施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形式等方面深化变革试点,及时处理试点进程中的制度保证成绩。上海市要经过中央立法,树立与试点门槛相顺应的实验区管理制度。

三、营建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顺应树立国际高程度投资和贸易效劳体系的需求,创新监管形式,促进实验区内货物、效劳等各类要素自在活动,推进效劳业扩展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化开展,构成地下、通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道、一致、标准的前提下,以培育功用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效劳形式。

1.推进施行“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出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操持申报手续,探究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直达、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形式,创新监管技术和办法。探究构建绝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当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展效劳范畴开放为主的效劳贸易区域。在确保无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究树立货物形态分类监管形式。深化功用拓展,在严厉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现买卖平台。

2.坚决施行“二线平安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增强电子信息联网,经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剖析等增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形式与一线监管形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紧密防备质量平安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形式。增强电子账册管理,推进实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实验区内企业准绳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展开业务,如有专项规则门槛操持相关手续,仍应依照专项规则操持。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零碎对接。经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门槛等方式实行无效监管,充沛发扬上海市诚信体系建立的作用,放慢构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运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实在维护国度平安和市场公道竞争为准绳,增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政府的协同,进步维护经济社会平安的效劳保证才能。实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厉施行运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增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放慢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一致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究实验区一致电子围网管理,树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究与实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施行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实验区内的企业或团体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发生的资产评价增值局部,可在不超越5年期限内,分期交纳所得税。对实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方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域试点的股权鼓励团体所得税分期征税政策。

5.施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实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实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归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实验区内注册的国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度有关部门同意从境外购置空载分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际航空公司运用的飞机,享用相关出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实验区内的企业消费、加工并经“二线”销往边疆的货物照章征收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据企业请求,试行对该外销货物按其对应出口料件或按实践报验形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实验区内消费企业和消费性效劳业企业出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效劳业等企业出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则明白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讨扩展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契合税制变革方向和国际常规,以及不招致利润转移和税基腐蚀的前提下,积极研讨完善顺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开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施行

国务院统筹指导和协调实验区推进任务。上海市要精心组织施行,完善任务机制,落实任务责任,依据《方案》明白的目的定位和先行先试义务,依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渐完善”的门槛,构成可操作的详细方案,抓紧推进施行,并在推进进程中仔细研讨新状况、处理新成绩,严重成绩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鼎力支持,积极做好协分配合、指点评价等任务,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实验区建立好、管理好。

附件

中国(上海)自在贸易实验区效劳业扩展开放措施

一、金融效劳范畴

1.银行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效劳)

开放措施 (1)允许契合要求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契合要求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要求具有时,适时在实验区内试点设立无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方法,增强无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实验区内契合要求的中资银行创办离岸业务。

2.专业安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安康和不测保险)

开放措施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安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效劳)

开放措施 (1)融资租赁公司在实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效劳范畴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 (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协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方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佐效劳)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效劳范畴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效劳,6540 数据处置和存储效劳,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证网络信息平安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运营特定方式的局部增值电信业务,如触及打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同意赞同。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零售和批发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零售)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消费和销售,经过文明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际市场销售。

四、专业效劳范畴

8.律师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效劳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效劳)

开放措施 探究亲密中国律师事务所与本国(港澳台地域)律师事务所业务协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效劳业——7295 信誉效劳)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游览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效劳业——7271 游览社效劳)

开放措施 允许在实验区内注册的契合要求的中外合资游览社,从事除台湾地域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1.人才中介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效劳业——7262 职业中介效劳)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越70%的股权;允许港澳效劳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门槛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效劳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迷信研讨与技术效劳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实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效劳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初次请求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门槛。

14.修建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修建业——47 房屋修建业,48 土木工程修建业,49 修建装置业,

50 修建装饰和其他修建业)

开放措施 对实验区内的外商独资修建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结合建立项目时,不受建立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明效劳范畴

15.上演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明、体育和文娱业——8941 文明文娱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上演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上演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效劳。

16.文娱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明、体育和文娱业——8911 歌舞厅文娱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文娱场所,在实验区内提供效劳。

六、社会效劳范畴

17.教育培训辅导、职业技术培训辅导(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术培训辅导)

开放措施 (1)允许举行中外协作运营性教育培训辅导机构。

(2)允许举行中外协作运营性职业技术培训辅导机构。

18.医疗效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任务——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⑦ 贷款按行业分类为什么要剔除了票据融资

在狭义的统计中,贷款只是传统意义上出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在广义上,则包括狭义的贷款、贴现、透支和垫款等各项。
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则属于表外业务。
剔除票据融资应该是狭义的贷款统计。

⑧ 如何学习国内自由贸易区行政审批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
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1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试验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三)实施范围。
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解决机制。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2.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具体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3.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形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工作。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7.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8.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要停止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三、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1.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方法。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功能拓展,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2.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通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经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政府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一、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健康和意外保险)
开放措施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服务)
开放措施 (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 (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
8.律师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95 信用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旅行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71 旅行社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1.人才中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62 职业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建筑业——47 房屋建筑业,48 土木工程建筑业,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5.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 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6.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7.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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