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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养老金信托qfii

发布时间:2021-12-03 06:00:37

1. 有哪些境外机构在中国获得QFII 牌照

百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亢简资产管理公司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科提比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
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荷兰安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荷宝基金管理公司
东方汇理银行
渣打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国际资产管理公司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
加拿大丰业银行
资金研究与管理公司
三商美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马丁可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壳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铂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本亚洲资产管理公司
比联金融产品英国有限公司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罗素投资爱尔兰有限公司
韩国产业银行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
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东京海上资产管理株式会社
安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
通用电气资产管理公司
新光投信株式会社
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宜资产运用有限公司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北美信托环球投资公司
阿布达比投资局
法国欧菲资产管理公司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
群益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
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美林国际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韩亚大投株式会社
挪威中央银行
伦敦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德信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KB资产运用
泛达公司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国际公司
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大众信托基金有限公司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
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冈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兴业银行
大和证券资本市场株式会社
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林斯顿大学
达以安资产管理公司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常青藤资产管理公司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国库控股公司
贝莱德机构信托公司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联博有限公司
西班牙对外银行有限公司
哥伦比亚大学
加拿大皇家银行
韩国保德信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摩根大通银行
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
GMO有限责任公司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明治安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家庭医生退休基金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比尔及梅林达盖茨信托基金会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耶鲁大学
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新韩法国巴黎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雷曼兄弟国际公司(欧洲)
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哈佛大学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
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蒙特利尔银行投资公司
英国保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韩国国民年金公团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三星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
罗祖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邓普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DWS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全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美盛投资(欧洲)有限公司
迈世勒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兴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
第一生命保险株式会社
富通银行
德国商业银行
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东洋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霸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三菱日联摩根士丹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瀚博环球投资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
三井住友银行株式会社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计划委员会
大和证券投资信托委托株式会社
泰国银行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瑞士宝盛银行
韩国银行
韩国投资公司
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
加拿大鲍尔公司
英杰华投资集团全球服务有限公司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
普信国际公司
纽伯格伯曼欧洲有限公司
韩华投资信托管理株式会社
三井住友资产管理株式会社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斯坦福大学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养老金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养老保险你可以自己缴纳,但是公积金没办法自己缴纳了,必须要有单位给你缴纳才可以,

3. 养老金怎么交的

缴纳养老金的方式有:
1、单位交纳。主要是城镇在职职工,其所在单位就必须为其购买养老保险,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2、个人交纳、个人交纳的,可以自行购买养老保险。也就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身份去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要同时承担单位和个人的保费;
3、也可以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参与投保。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1、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2、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3、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民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4. 养老金信托的意义是什么

养老金信托是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信托资产,交给金融信托机构管理和经营,职工退休后获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在我国,这种养老金管理方式虽未形成规模,但已有了可贵的探索和尝试。 在养老金信托中,员工享有的利益取决于职业养老金计划的类型。通常,职业养老金计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入关联计划,另一种是货币购买计划。收入关联计划也称为最终薪金计划、利益确定计划,它按照受益人退休或离开企业时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计算应得的养老金利益。这种计划一般有最低年数限制。货币购买计划时根据员工和企业交纳得分摊款,以及养老基金得投资报酬,来决定企业员工能够获得得利益。

5. 我国机构投资者存在的问题.。

论中国机构投资者制度构建与证券市场国际化
关键词: 证券投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国际化/QFII制度/QDII制度

内容提要: 机构投资者是近几年来中国证券投资领域逐渐引起重视的投资主体。本文以机构投资者为中心, 通过对规制机构投资者的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和流出法律制度的对比, 揭示了我国证券投资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笔者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趋势不可避免; 但是整个法律制度体系的配套建设, 尤其是在针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投资领域、不同位阶的法律制度整合方面, 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市场法治构建中的角色定位

(一) 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机构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意义上的非个人化投资行为的、职业化、社会化的团体或机构, 它包括用自有资金直接或借助各种金融工具间接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非个人化机构。[1]

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资金雄厚, 在证券承购和证券经纪中都占有较大份额, 为证券市场的扩容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另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实行投资组合管理, 并且以长线投资为主, 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的过多发生, 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 机构投资者对于促进金融创新、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与完善就显得日益重要, 这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改革和进步, 而且有助于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有助于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2]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当代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发展机构投资者能够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扩大社会对证券的需求,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目前,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主要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个人投资者受其精力、时间、知识的限制, 其直接出入交易市场所付出的成本很大; 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满足不了我国资本市场迅速扩容的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专业化的服务, 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使用, 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为广大个人投资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⒉发展机构投资者对于稳定股价, 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意义重大。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行为上以获得短期交易收入为主, 不注重长期效益, 并且现阶段的中国股民总体来说还缺乏投资操作知识, 其投资的投机成份很大。机构投资者恰好能克服这种弊端, 机构投资者注重长期投资收益, 拥有众多的专业人士, 以及广泛的业务联系和全面的市场信息, 并注重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和财务状况的分析研究, 因此能够合理地利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⒊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创新活动。机构投资者提供各方面的服务, 并对其拥有的资产实行风险分散的投资组合管理, 这必将会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金融品种创新和市场交易方式的创新。同时, 发展机构投资者还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的完善监督体系。

(二) 机构投资者角色定位与中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完善

机构投资者的兴起, 打破了传统上个人股东高度分散的状况, 开始逐渐淡化股东群体的传统形象, 不乏有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影响公司决策, 使股东有了从“消极股东”向“积极股东”转化的动态, 从而引发了对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思考与实践。[3]目前, 建立机构投资者配套法律制度的潜在条件已经成熟。首先, 随着我国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失业保险金和养老金的资产额增加很快, 由此会形成对证券的极大需求; 其次, 各种投资基金发展已初俱规模, 随着经济发展带来人均收人的增加, 私人储蓄额会持续增加, 会有更多的资金通过这些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再次, 各类企业法人为了巩固竞争地位和开展业务往来, 也会投资于股权证券; 最后, 随着经济改革实践的发展, 中国的证券投资业管理人才正在迅速成长, 这一大批高层次的专业人士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有学者认为, 目前我国应着重发展以下三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 一是大力培育投资基金等新型的机构投资者; 二是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一定监管条件下投资于资本市场; 三是发展企业间相互持股, 即法人持股。[4]对于前两者, 我国相关管理机构在政策上持积极态度, 制定了大量配套规定。与国内机构投资者相对, 合理规制, 允许国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 以引入国际资本并带动我们整体机构投资水平的提高, 在我国证券投资领域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二、境外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入制度现状

(一)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概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 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 并转换为当地货币, 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其资本利息、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这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 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 由于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 资本项目尚未开放, 外资直接流入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 而通过QFII制度, 管理层可以对外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使之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 控制外来资本对本国经济独立性的影响, 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QFII制度1990年发源于台湾, [5]其实质是一种有创意的资本管制。在这一机制下, 任何打算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人士必须分别通过合格机构进行证券买卖, 以便政府进行外汇监管和宏观调控。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整体规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 已经成为亚太地区最大同时也是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应该说, 现在引入QFII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比重远远低于境外成熟市场, 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从这个角度来看, 引入QFII相当迫切。引进QFII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在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 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又一表现。2002年11月,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引入了QFII制度。

(二)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在我国的施行特点

建立QFII制度, 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外资进入后对本国( 地区) 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产生的冲击。因此, 对于这项制度创新, 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 出于收益和风险的考虑, 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吸引长期投资的外资机构, 特别是在初期; 第二, 对外资总规模、外资个股持仓比例有限制; 第三, 对资金进出境、兑换、货币市场投资比例有严格的规定; 第四, 把外资行业投资限制扩展到股市、债券市场, 对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限制较严格。[6]

笔者认为, 在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过程中, 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本着互惠的原则选择有一定信誉和实力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在资本项目下设立专门的QFII帐户,并为每一个通过QFII资格认定的境外机构投资人建立分帐户, 该帐户资金流程处在外汇管理局的监控之下。二要加强进出入资金的管理。鉴于证券资本的流动性特征, 要求QFII在通过审批一定时间以内, 将资金汇入中国, 并对资金的运用及汇出进行严格的监管。三要对QFII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进行限制。汇入资金在转化为人民币以后, 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一级和二级市场。要适当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电信业等, 定期检讨开放效果, 密切注意对外汇市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投资额度方面, 根据证券市场流通市值规模而确定外资进入规模。这一阶段结束后, 才可以逐步放松QFII的准入限制, 在条件成熟时实现资本流动的自由化。

对比现实法律规定, QFII制度初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⒈以列举的方式对QFII的资格进行严格界定, 维护市场稳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等条件要求严格。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时期, 《办法》中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 这有利于国内市场投资者素质的提高以及市场的稳定。《办法》要求所有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证券资产的规模均不小于100亿美元, 经营时间除基金管理机构是5年以外, 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均要求30年以上。由此看来, 要满足中国QFII资格审查条件的, 一般而言都是经营时间很长、运作规范、管理资产经验丰富的境外机构。

⒉鼓励稳健型的资产管理机构, 吸引长期投资。将吸引外资的中长期投资放在突出位置。《办法》第十一条中特别指出: 符合规定的“封闭式中国基金或在其它市场有良好投资记录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的管理机构, 予以优先考虑”。这充分表明了管理层希望能够吸引境外机构进行中长期投资, 维护市场中长期稳定的导向。

⒊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有严格限制, 体现渐进式原则。投资对象和持股比例与国内的基金近乎同享国民待遇, 但范围有区别。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对象是除B股以外的境内市场上挂牌交易的A股和债券,这与国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是相同的。就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而言, 单个境外机构的投资限额与国内基金一样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份的10%.全部境外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上限为20%, 而国内基金在这一点上没有限制。当然, 《办法》也为动态管理留有余地, 特别补充说“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可以调整上述比例。”至于行业限制,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 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这就表明包括石化、电子、汽车、交通运输等主导产业, 以及原先禁止外商投资但入世后大幅开放的行业包括医药、零售业、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 将成为QFII关注的热点。

⒋对合格机构汇出汇入资金进行监控, 稳定外汇市场。对于资金的流向控制, 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手段:一种是采取强制方法, 规定资金汇出汇入的时间与额度; 另一种是用税收手段, 对不同的资金汇入汇出时间与额度征收不同的税, 从而限制外资、外汇的流动。[7]目前我国对资本出入采取的是强制方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自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三个月内汇入本金, 全额结汇后直接转入人民币特殊账户。第二十六条又规定, 合格投资者为封闭式中国基金管理机构的, 每次汇出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金总额的20%, 相邻两次汇出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 而其他投资者不得少于三个月。

三、境内机构投资者与中国证券市场资本流出制度

(一)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推出背景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 , 是在一国境内设立, 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 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 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2006年4月: 被市场称作“QDII开闸”的人民银行行“五号公告”发布, 开放资本账户的三点重大新政策出台: 第一, 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二, 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 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 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第三, 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 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利率、汇率、资本帐户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且这种制度还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 在这种管制框架下, 短期内难以实现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自由兑换, 居民自然被禁止买卖境外股票,但随着国内居民调整个人金融资产结构和对外投资的欲望不断增强, 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既符合货币管制原则, 又能疏通国内居民投资海外资本市场渠道的机制,QDII机制便可达至这一要求。QDII目前情况下推出, 主要的背景就是目前我国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 这几项措施都使得更多的外汇资金流向个人或者投资机构手中,也暗合了吴晓灵行长“藏汇于民”的政策意图。在推出QDII以后, 有望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而金融机构和个人也获得了更广阔的投资空间。央行称, 上述政策措施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 目前政策下, 基金QDII需通过证监会和外管局审批,而保险公司、银行业QDII也需由各自监管机构审批。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开放首先将允许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之后是证券组合, 最后才是金融衍生产品。[8]

(二) 在中国施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立法步骤分析

中国过去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这次在有序引导流出方面的政策调整力度比较大, 但不能说是一个根本性的转折, 这仍然是一个有序的、渐进的过程。[9]从此次我国人民银行“五号公告”对于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海外投资活动规制也体现了极为谨慎的特点:

⒈银行投资“固定收益产品”风险的转移。根据五号公告内容, 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 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可以将人民币交给境内银行, 由境内银行统一购汇投资于海外, 本金和收益返回境内时, 再度结汇成人民币。国内投资者可以将外汇资产交给境内商业银行, 通过委托理财方式直接投资境外。对于银行而言, 新的外汇代客理财业务, 事实上是将其外汇结构性存款业务转化为中间业务。在原来的理财方式下,客户的自有外汇资金在会计核算上体现为银行的存款, 形成银行的有效负债, 银行可以用其发放贷款或进行海外投资, 而在代客理财业务中, 客户的资金直接投到境外, 并由第三方托管。银行和客户之间将从原来的销售关系转化为资产管理关系, 银行只是中介人, 收取中介费用, 不再提供保底承诺。[10]

⒉社保基金配套规定的积极跟进。海外投资是社保基金酝酿已久的战略目标。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出台不久, 社保基金理事会就公布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 勾勒出了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模式的总体框架, 社保基金海外投资据此正式启动。根据《暂行规定》, 社保基金投资境外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 即为其本身自有外汇。从目前理事会的现状看, 在人员、经验和技术系统等方面的准备还不具备海外投资的直接操作能力, 因此采取委托投资的模式比较适合, 这也符合国际上养老金机构的操作惯例, 核心是风险监控和专业化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海外投资规划中, 固定收益类产品比重要小于股票类产品。此番招募境外投资管理人, 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告, 申请者主要为受托投资管理五大类投资产品, 分别是全球股票积极型基金、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香港股票积极型基金、全球债券积极型基金和外汇现金管理。这一系列投资基准的选择体现了社保基金审慎的心态, 同时也为后续法律的规定预留了很大空间。

⒊保险公司受到的影响相对最小。在“五号公告”之前, 保险公司的自有外汇投资渠道已经部分打开。[11]目前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具体操作细则仍未出台, 而人民银行的“五号公告”中所提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境外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换汇额度都未揭晓。在此之前, 保险公司能够做的就是一些研究的准备工作。所以“五号公告”对保险公司短期影响是境内潜在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中最小的。

(三)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关系

资本项目的开放应该是双向的, 有流入就有流出。中国曾经长期外汇短缺, 所以向来是先鼓励流入, 然后才是有序流出。先放开QFII有其必然性。现在中国已经告别了外汇短缺的时代, 所以管理层根据形势发展变化, 对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实行均衡管理。资金双向有序流动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资金单方向流动会导致资金高度集中, 可能产生风险聚集, 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因此, 在国际收支证券项下有必要建立资金双向有序流动的机制。在继续推进QFII制度、鼓励更多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同时, 拓宽境内资金投资渠道, 并允许部分国内资金投资国际证券市场, 引导部分资金有序、合法流出, 以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近些年来, 我国国际收支连续出现大幅顺差, 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独立操作, 加大了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 管理机构调整外汇管理政策,改变了以往“宽进严出”的局面, 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国际收支压力, 在证券项下允许保险公司运用自有外汇资金投资海外债券市场, 批准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投资海外市场, 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国目前证券项下资金单向流入的局面。[12]

QFII机制的运作要涉及三个核心问题: 其一是合格机构的资格认定问题。包括注册资本数量、财务状况、经营期限、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标准。其二是对合格机构汇出入资金的监控问题。[13]其三是合格机构的投资范围和额度限制问题。[14]对比QDII制度, 我们发现上面三个问题同样也是其关注的重点。QFII这项制度的安排实际上只是将我国允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做法。在我国这样一个即有流通股, 又有非流通股; 即有国有股和法人股, 又有A股、B股和H股等多股权结构的资本市场中, 外资如何应对, 就不是一项QFII的制度所能决定的了。一旦推出QDII后, 即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可参与境外有价证券的投资, 尤其是香港股票的买卖。由于香港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相对于国内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要廉价的多,因此, QFII与QDII这两项制度安排哪一个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质更是决定了资金最终的流动方向。QDII的推出, 使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融合的大趋势更进了一步, 这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估值标准产生重大影响。与国际市场的比较将成为投资者重要决策依据。如果说此前是QFII将国际投资理念带入了中国的话, 那么QDII将促使这种理念进一步深化。

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与机构投资者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一)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障碍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 起步于80年代初, 在至今不到20年时间里, 相继发行了国际债券、B股、H股、红筹股, 并对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及设立国家基金等多种筹资方式进行了尝试,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

⒈证券市场相关法规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基础。世界上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一套包括针对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者保护、投资公司等法律和各阶段配套法律条款组成的健全的法律体系。我国证券法是长期的立法工作在1999年才颁布的, 已有的《公司法》以及与证券相关的管理条例, 有些内容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已不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现实。这种法律制定、实施的低效性势必影响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15]

⒉金融管制较严, 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我国目前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 这种资金不自由、货币不自由的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国际证券资本。虽然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润汇回本国, 但这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没什么吸引力。

⒊证券监督法律制度、监管方式和监管水平均存在不足。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程度越深, 所面临的风险越大, 客观上要求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与之相匹配。在WTO的相关条款中强调的原则之一就是透明度原则,即要求信息披露, 这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我国监管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另外, 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迄今实行的是额度分配和审批制度。这种以行政手段分配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 排斥了企业以业绩和成长预期竞争进入资本市场的平等机会, 导致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下降, 增加了国内证券市场的风险。

(二)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立法的步骤

关于证券投资的法规一般分三个层次: 一是立法机构制定的证券法律; 二是证券主管机构制定的监管规定; 三是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则。这三个层次的法规形成一个健全的证券法规体系, 全国规范证券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提是规范化,否则,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就无从谈起。[16]其中, 前两者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制定的各种层次的证券投资法律制度比证券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制定的规则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与持久性。我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按照先境外后境内、先债券后股票的顺序发展, 立法步骤大致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步, 证券市场开放初期, 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应该仍然以境外发行股票和债券为主, 允许外资间接进入A股证券市场, 同时逐步将B股市场国际化, 并为与A股合并做准备。由于受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和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短期内开放A股市场的风险较大, 而境外发行股票不仅有利于国内企业扩展融资空间, 而且有利于企业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规则, 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进行规范化企业管理和经营。另外,由于目前在国外投资的中国企业所需的资金, 基本上都是依靠国内总公司的汇款或从设在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如果能够确立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就可以减少对总公司和中国金融机构的依赖,取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发行当地货币债券筹集资金还可以避免产生货币错配和汇率风险。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 国外资本主要以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国内证券市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 要逐步放宽QFII机构的限制条件, 但根据证券市场的总体规模, 核定每个机构允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流通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一定比例, 同时规定每个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 并严格限制其对敏感部门的投资。

第二步, 证券市场开放逐渐成熟后, 通过证券投资机构进行二级市场的间接投资应成为主要的投资模式, 并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允许外资以投资于基金、组建合资合作基金、组建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购买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股权等形式间接投资于A股市场, 将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汇出。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股市, 并由外汇管理局监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在国内金融体系比较完善、宏观经济比较稳定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的条件下, 逐步开始尝试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存托凭证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可以选择香港证券交易所作为试点。随着国内A股市场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解决, A股市场逐步开始国际化运作, 规范上市主体信息披露、规范投资者行为、规范券商操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与B股合并。

第三步, 在证券市场运作及监管制度比较成熟、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成以后, 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异地挂牌或存托凭证直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完成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在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以后, 中国利用国际证券投资的规模主要由市场决定,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6. 养老金信托对委托企业的意义

据统计,从2015年到2035年,中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比提升到29%。"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养老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但目前养老金融产品仍有很多空白。我国养老金融产品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储蓄、保险等,证券、基金、信托类金融产品几乎是空白。而此次推出的"安愉信托"金额起点为600万元人民币,借鉴"家族信托"设计架构,委托人一次性交付信托财产,成立后封闭三年,三年后按照委托人意愿,以类似年金的方式每年定额向指定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财产权利全部归于指定受益人。

近期还有一些信托公司推出了消费型的养老信托产品,其目的主要不是养老资金的保障和权益传承,而是让投资人获得消费权益和服务,同时利用集合性信托模式解决养老产业融资困难、发展慢、投资时间长等难题,其认购门槛较低,多在千元左右。

对此,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薛瑞锋认为,此前市场上多见的消费型养老信托产品是为投资人提供养老消费服务,比如旅游、酒店、医疗保健等。而安愉信托是立足于货币性质的金融养老产品,是国内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养老信托产品。这款产品与消费型养老信托产品的区别表现在该产品从投入、运行、支付到清算,全流程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完成,这种结构安排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有利于发挥所长、规范操作;对于客户而言,养老支付也十分便利。

外贸信托总经理徐卫晖则表示,"个人养老市场化意味着通过市场机制构建金融产品规则,经过市场化的资产管理方式解决风险承担和收益享有,这是解决我国养老金缺口问题的一种创新和尝试。信托具备的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的法律功能,可以充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

金融养老信托在国外盛行

据了解,在国外,养老产品构架中嵌入信托功能和市场化运作功能是比较普遍的做法,例如,2001年澳大利亚4940亿澳元的养老金资产中,有36%采取信托模式进行管理;2001年美国"401K计划"的1.5万亿美元中,有41.6%采取信托机制进行管理。与我国一样,国外企业年金大部分采用了信托构架。

美国ERISA法案规定,为实现养老财产权益与企业破产相隔离的目的,企业退休金除保险外,一律必须以信托方式运作,也就是说,即使企业破产,员工的退休金不受影响。同时,ERISA法案还规定受托人应是投资顾问或投资管理人,以保证其投资管理运行。

另外,在投资管理机制市场化方面,一些南美、北欧国家和地区的养老金尝试采用全权委托私人投资机构管理的模式,这些管理机构的投资业绩大都表现良好,能够保障养老金的稳定运行。在次贷危机周

期中,采取私人投资管理机制的投资业绩明显好于其他养老基金。

7. 什么叫养老金信托产品 有什么特点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8. 第一次炒股如何选股

全高效选股法

前往陌生城市和景区,我们会不自觉地看看地图查查路线,也会网上搜攻略,怎么去最方便,当地又有什么好玩景点。

90年代自驾,需要翻阅省级、县市级纸质交通地图进行路线规划,向有经验的前辈咨询最优路线,时间久了也慢慢形成个人最优路线。领队者,必要时还要提前现场勘察、规划线路。

现在,我们只需要一个手机,输入目的地就能获得多种不同的路线方案,根据个人条件选择合适方案即可。虽然不一定是最快的,对于首次前往,却是最优解。

每次自驾远行,我都要开启某度地图,一开始都是老老实实走软件提示的路线,后面路线熟悉之后,中间会走几条未提供的小近道。

投资交易,也是如此,有路径可寻!

我们都知道:
交易,离不开运气、技术、时间,三者共同作用,缺一不可。

我一直认为:
基金最简单,期货最纯粹,股票最复杂。

股票靠运气,技术为辅,耐力为佐,时间为使。

期货靠技术,耐力为辅,运气为佐,时间为使。

基金靠耐力,运气为辅,技术为佐,时间为使。


期货和基金,标的选择相对简单。

期货:

只要选择交易活跃品种的主力合约即可,未来主力合约也行。

基金:

选择AB股总市值靠前的历史波动较大的ETF标的即可,如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创业板、医药、消费…

股票:

那就难了,市场标的多、地雷多、黑天鹅多,同时受政策和消息面影响较大,交易基本靠蒙、靠猜、靠运气,如若运气不佳买进之时就是山顶站岗之时,甚至面临退市,看看乐视网ST之流。

马化腾也并不能卖在阶段最高点,反而后面继续大涨,连他都无法预估本公司股价走势,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投资者呢?基本上不可能有条件和能力,对一个公司进行全面了解,更不用说市场上千千万万投资标的了。

我们如何选股,才能保证交易中尽可能少踩雷、少入坑、不遇黑天鹅呢?哪怕因负面消息影响,也能尽早解脱,以此保证账户长期存活,静等运气加持,风口到来。

出行看地图,交易靠软件。

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做,我们只要在后面享受成果就行了。

交易软件已经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基本投资路径,一条相对安全高效选股捷径。

我们都知道交易软件风格板块里,有社保重仓、券商重仓、保险重仓、QFII重仓、信托重仓、北上重仓、养老金、沪港通、深港通、MSCI等机构板块。机构之所以敢重仓,会新进,有减仓,必定是将标的公司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摸得透透的。

我们以这些板块股票为基础,依据基本面、技术面、概念、地区、行业等个人偏好,形成基本股票池,不仅省心省力,还尽可能保证交易中少踩雷、少入坑、少遇黑天鹅。

我喜欢把风格板块中的高质押股、亏损股、预计转亏等股票剔除,再把概念板块中的ST板块股票剔除。

机构板块个股定期有增减,虽然各个板块集合在一起,加加减减,也不是难事,但总归花费不少时间。

能用机器,绝不用人工。我们学会了软件选股,编辑一个指标公式就OK了。

9. 退休养老信托与其他养老方式相比有什么优点

二、金融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委托人, 二者之间是一版种信权托契约关系,由法律、法规予以保障,能够保障养老资金的安全。首先, 金融信托机构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避免基金被非法挪用;其次,根据信托财产分帐管理的原则,金融信托机构不仅将自有资产和信托财产分别管理,还将每一契约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养老基金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机构管理,仍然有其原有的独立性和完善性,这有利于其安全。
三、确保收益性。信托机构接受企业的养老资金后,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以确保养老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养老金信托的受托人比较在英美国家信托型职业养老金计划下,受托人是职业养老金管理中最为重要的角色,但是受托人的定义和本质因为各国不同的信托传统和法律环境而呈现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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