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的详细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认识
1.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地位和作用。民间融资是指在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增强了经济运行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满足部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缺失、行业监管缺位,民间融资基本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其部分资金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利率较高,有的已明显超出当地实体经济赢利水平和借款方实际承受能力,容易引发实体经济风险;其交易隐敝、高趋利性的特点也易诱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2.科学把握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民间融资不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不能扰乱宏观调控大局、不能扰乱社会稳定的原则,统筹考虑经济、法律和社会效益,立足于服务中小微型企业、“三农”和居民融资需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民间融资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方式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负面影响,促进我省民间融资有序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民间投融资的合理引导
3.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探索开展民间资本投资服务,畅通民间投资渠道。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进入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机构通过合法途径集聚民间资本,参与省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流入实体经济。
4.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业发展。适应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不断转化的需求,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典当行等机构数量,并鼓励已设立的机构增资扩股,增强对民间资本的吸纳能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组设立,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地方金融产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间资金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5.进一步拓宽各类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职责,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实施差异化的货币信贷和金融监管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积极引导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利用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融资,引进股权投资、实施股权转让、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融资;推动中小微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科技型小企业到创业板融资。多措并举,缓解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
三、着力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6.规范民间融资交易行为。民间融资交易必须守住三条底线,一是民间融资交易中出借方资金严格属于合法自有财产,不得进行非法集资,不得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二是民间融资利率或变相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三是民间融资中发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问题,当事各方应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妥善解决,不得采取暴力等方式追债。在民间融资交易中,提倡和鼓励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资金往来主要从银行转账,减少现金交易和口头约定;提倡和鼓励民间融资实施公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手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降低违约风险。
7.严厉打击和防范民间融资中违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或者以高利率为诱惑,吸收单位和他人资金从事放贷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民间融资利率或变相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其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严厉打击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行为,严厉打击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进行高利转贷的行为。要强化对投资类机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企业的监管,防止其借用各种名义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放贷等行为。对民间融资活动中有关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选择东营市、临沂市和省级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市)及民间融资活跃、积极承担民间融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县(市、区),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尝试建立民间融资服务平台,开展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科学评估试点风险的基础上,适时适度扩大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负责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制定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具体办法,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实现形式。鼓励民间融资组织在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后进行登记备案,在接受有效监管下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鼓励民间融资主体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尤其是借款规模和次数达到一定程度的借款方进行登记备案。对登记备案的民间融资组织、民间融资交易行为,重点予以保护和扶助。
四、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9.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当地民间融资管理负总责,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省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民间融资管理和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创新,全力支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同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负起对从事民间融资相关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导建立民间融资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其自律功能,强化对民间融资组织的约束,促进其合规经营。
10.加强协调配合。省金融办要充分发挥省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牵头做好民间融资管理和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并及时总结完善。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民间融资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密切关注民间融资资金流向,分析民间融资对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及时提示风险。银监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民间资本投向的引导工作,畅通民间投资渠道。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民间融资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民间融资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
11.强化风险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民间融资风险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做好各方面工作。建立科学的民间融资监测机制,监测民间融资总体规模、地区分布、期限结构、资金流向、利率水平和还款情况等,为社会融资总量统计、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开展民间融资活动调查和风险排查,对风险隐患或违法案件依法妥善处置。制定民间融资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做到一旦事件发生,反应迅速,应对有力,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风险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加强对各种形式民间融资业务宣传、广告的管理,防止借其他名义开展非法融资活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❷ 民间借贷利率15.4,以10万元为例,一年是多少
民间借贷10万元,如果按年利率15.4%计算,一年利息是1.54万元。
民间借贷利率15.4%是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LPR的4倍,也就是15.4%。而当LPR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个司法保护上限也会跟着变化。之所以数值为15.4%,是因为截至到2020年8月20日,一年期LPR为3.85%。
后续一年期LPR降低或者升高,那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也会一并调整,到时候就不会是15.4%了。
民间借贷虽然一定程度解决了融资的困难,但利息太高
在新规定之前,民间借贷司法介入保护的上限最高可以达到36%,不管是中小企业融资,还是个人借贷,这样的利息标准往往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通过本金去创造同等的利润率。只会拖累和加大借款人的负担。
之前法律保护的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利息,当时以6%的标准计算银行贷款给其他人的利率,而这次修改后是以银行间拆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来计算,这个利率标准实际是银行与银行间相互拆借的标准。
因而远远低于银行贷款给企业和自然人的利率标准,按昨天的数据,只有3.8%多一点,所以司法保护的上限就调整为了15.4%。
超过15.4%的利率上限不受保护
15.4%的利率上限,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新利率标准相当于比之前最高利率下降近三倍,这样降低了融资成本,就会减轻资金压力,从而可以努力的事业。
与之前的高利贷相比,企业一年赚到的利润甚至只够勉强维持利息,或者连利息都不够,只是为了企业不破产而苦苦支撑。
当利率上限下调后,即使出借方不想降低利息,那么借款人完全可以主张不支付超过新利率标准的利息,对方上法院去提起诉讼也不会得到保护。换句话说就是超过这个限度的利息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多收的利息,或者用来折抵本金。
法不溯及既往,新规只保护之后的借贷行为
8月20日,最高法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上限调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也就是LPR的4倍。
这项规定其实就是司法解释,因为才刚施行并不能追诉至以前发生的借贷行为,只是从今以后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都要受到这个利率标准的限制。
而已经发生的借贷行为,仍然适用老标准,借款人不得以新规为由停止还款或者主张返还利息,否则也将败诉。
结语
新确定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只有15.4%左右,继而取代了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不仅大幅度降低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还能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这是司法对经济融资规范的指引,更有活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❸ 关于民间借贷、企业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关于企业借贷
目前来讲,是不允许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对企业间资金借贷,出借方尚未取得利息情况下如何裁决作出了答复,根据该答复内容,“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❹ 1月19日,银监会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部,专门规范民间借贷行业,2014年,民间借贷贷款总额共计10万
千万别进,水太深
❺ 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参照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❻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进行社会融资标准是什么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进行社会融资?标准是什么? 如果你的公司要作为融资主体向民间大量融资则是违法的,因为这样属非法集资。而如果是要做民间融资的中介业务,那么大致可以注册以下类型的公司。 民间融资中介分两类,民间借贷中介属一类,民间投资中介属一类。从经营范围分类来说都属(社会经济咨询)。但目前没有明文同意可以成立所谓的借贷中介公司,要办第一类业务只能是去成立一间融资性担保公司,但门槛较高。第二类就简单了什么投资公司啊咨询公司啊都可以经营上述业务。门槛较低。
❼ 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 懂得回答 谢谢
先从你提供的数据上给你分析一下,你每月还款3000——4000是1分到1.3的利息,朋友还你是2.5分到3分的利息,从民间资本借贷的市场来看,三分借给人家是正常的,像我们公司借给别人是7分的利息,也就是30万别人一个月要还2.1万左右的利息。所以这方面是问题不大的。再分析你的资金成本,你是用房子去抵押贷款,万一你朋友的朋友不还你朋友钱,你朋友不一定会还你,你就会损失你的房子,所以你的资金成本是很大的。相识15年这个数据可以提供一定的保证,但难说,建议你了解一下你朋友具体从什么财产。借贷5年,建议你了解一下他的背景有多深?
总结一下,给你几个建议,你可以参考一下:1.问一下你朋友,他朋友具体借钱是干什么的?(基本上是得不到真正的答案,但你可以侧面了解一下,他钱是拿去做什么的,如果是拿去赌博的,个人建议即使是你朋友名义借,你也要考虑一下)他朋友有什么相关的资产?2.看一下你朋友有什么实质性资产?他的房子,车子是按揭的?还是按揭已交清?他有什么固定收入?他除了放贷,还做什么行业?他做放贷5年,背后的关系网怎么样?他向他的朋友收钱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你向你朋友收钱回来的可能有多大?3.做资金借贷生意你一定要记住下面两条:慈不带兵,悲不借款。如果是朋友应急,可以借,如果是救难,你要考虑一下了。第二,资金借贷,你凭什么制约别人?就是钱一旦离开你的口袋,你的风险就开始形成,你要计算的收入不是利息赚了多少钱?而是你的本还在外面。你凭什么让人家还你钱,银行有征信系统,民间借贷就没有什么约束了。
最后建议:1.你一定要弄明白30万借多久?如果超过1年以上的话,你算一下,年利率30%左右,也就是60万别人一年至少要赚18万才够付你们的利息,有多少企业可以有30%以上的利润?你朋友向你借款,他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给你?或者到时出现了问题,你怎么制约他?是用他的房子还是车或者其它抵押?
这些问题你考虑清楚后,可以再联系我,我再给你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