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融资信托 > 污染场地融资机制研究

污染场地融资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8 10:30:23

㈠ 如何解决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企业由于布局调整、结构优化等原因被关闭、停业或搬迁,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环境遗留问题,例如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堆放、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对于大中型企业,可以在兼并调查时清算污染欠账,但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污染企业,在关停后往往找不到企业主,或者无力支付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费用,使得这些遗留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对周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也对后续土地的再利用和再开发留下了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成为影响和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众所周知,污染企业遗留环境问题,尤其是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所需资金巨大。为保障群众人身健康安全,政府往往不得不承担这一开销,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解决环保投入不足、投入效率不高的问题。环境基金制度作为解决环境遗留问题的一种经济手段在国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和日本均有成功的经验,但我国在此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尚未开展,亟需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环境基金的建立形势、基金来源、用途及操作流程、政策法规支撑等制度构建开展相关研究,为我国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解决以上环境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

1 国际环境基金制度简介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较中国早,也曾经历过由 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等造成大量企业关停、搬迁,深受遗留环境问题困扰的阶段。因此,在遗留环境问题治理,尤其是污染场地的治理和管理方面经验教训也 较为丰富。其中,环境基金制度作为解决环境遗留问题的一种经济手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的超级基金,日本的多种环境基金等。

1.1 美国:超级基金

20世纪70年代,美国频发遗留场地污染事件,由此产生的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例如发生在纽约州的莱夫运河 (Love Canal)化学垃圾污染事件。为此,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反映、赔偿和责任法》(CERCLA,又称《超级基金法》)。在该法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创建了 “超级基金”,用于高污染、有害废弃地的治理。

超级基金以信托基金的形式建立,初始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对生产石油和某些无机化学制品行 业征收的专门税,二是联邦财政。1996年修改超级基金法的时候,基金总数扩大,来源包括企业附加税、联邦普通税、基金利息和费用承担者追回的款项等。超级基金的运行机制是“先治理,后追责”。根据《超级基金法》的规定,当污染场地的治理责任主体不能确定, 或无力承担相关费用时,即采用超级基金来支付整治修复费用。之后,超级基金通过提起诉讼,向能找到的责任主体追索其所支付的治理费用。

尽管《超级基金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基于其对解决遗留污染问题所做的创新 和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污染修复环境立法的重要借鉴。

1.2 日本:多种环境基金

上世纪中叶也是日本饱受环境污染灾害的时期。 对于如何筹措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资金,日本 通过立法或诉讼和解等途径,建立了多种环境基金。 包括:依据《公害健康被害补偿费》设立的环境基金,主要用于被认为是水俣病、哮喘病患者的补偿;通过东京大气污染诉讼和解设立的大气污染特别赔偿基金,等等。

日本环境基金有很多种,尽管补偿对象、资金来源、使用途径、操作程序等方面各有不同,但其共同特 点是具有非常严格的实施规范和严厉的处罚措施。这对于保证资金的正常、长久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遗留环境污染问题解决现状

经过数十年的工业化进程,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 20世纪90年代起,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布局调整等政策措施的实施,众多企业被关停、搬迁,也有大量中小型企业在经济浪潮的席卷下破产关闭。随着企业的关停、搬迁,遗留的环境问题开始凸显。尤其是原企业场地的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危险废物堆存等环境污染问题,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且随着城市化进程,部分污染场地被纳入居住用地或商业用地,使得当地居民遭受到长期的潜在威胁。在原污染场地上建设住宅小区,被居民知晓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曾经真实发生,这也使得污染土地的再利用和再开发也受到严重影响。

2.1 “企业排污,百姓遭殃,政府买单”现象普遍存在

尽管根据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且企业、 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但对于企业破产关闭后的污染问题由谁承担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未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大多企业在破产、关闭、搬迁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环境标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资金保障上的缺失,善后处置方案往往集中在人员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而对环境治理和污染赔偿问题重视不足,对于污染区域的环境恢复与治理更是少人问津。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及赔偿责任最终转移给地方政府,造成“企业排污,百姓遭殃,政府买单”现象普遍存在,不但给地方政府财政造成极大的压力,也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2 遗留环境问题的评价标准体系不健全

企业关闭后的遗留环境问题主要以固体废物堆存、水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为主。但由于目前我 国的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尚不完善,这些环境问题的评价仍有一定困难,从而使得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尤其是潜在问题,得不到科学认识和重视,造成责任划分执法困难、延误治理修复等情况。例如针对化工企业搬迁后的土壤污染问题,由于污染物监测种类、使用范围等原因,我国现有的相关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尚不能满足评价需求。例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以保护土壤功能和主要性质为主,欠缺对人体健康风险的考虑;《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主要适用于污染场地、特别是工业污染企业搬迁后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其推荐的评价污染物种类远不能满足化工企业土壤问题的评价需求。

2.3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

为解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也逐步开展了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目前经过试点实施并推广的主要 手段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曾经在我国开展过短暂的 试点工作,但由于投保企业过少、呈报范围不大等原因以失败告终。2007年,原环保总局和保监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次开始了新一轮的试点工作, 并在地方特色、政策法规等方面实现多个重要突破, 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 明确提出“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建立重金属排放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是由于实施时间较短,这一制度仍不可避免地存在_些问题,例如企业对保险的认识不够,投保热情不高;参保企业数量不多,环境风险难以完全充分地分散和分担;保险公司环境技术支持不够;法律法规保障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等。

2.4 环境基金制度尚处于国际经验介绍和学习阶段

环境基金制度虽然在国外已经有了较为成功的经验,但由于治理责任主体界定、资金来源等方面尚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工作还停留在国 际经验介绍和学习阶段。由于任何一项制度均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和适用范围,因此在借鉴国际经验的过程中,一定要科学分析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入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相应的调整,扬长避短,不能一味地生搬硬套,尽可能地建立适用于我国国情的制度。

3 我国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的意义

3.1 有效解决关闭企业遗留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

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关于《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的研究报告,近几年我国工业企业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这一数据仅是指工业企业搬迁造成的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包括固体废物堆存、水体污染等其他 类型的环境问题。这些遗留问题若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而且可能对当地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巨大损害。由此可知,在我国资源、人口、经济的巨大压力下,解决关闭企业的遗留环境问题对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可以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先为遗留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资金支持,然后通过其他措施或手段寻找责任主体,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关闭后的遗留环境问题。

3.2 减轻政府解决遗留环境问题的财政负担

关闭企业的遗留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费用往往支出数额巨大,而一般关闭企业,尤其是破产企 业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这一费用。目前,在我国这种状况往往是若对周边人群没有直接紧迫的影响,且受污染土地的再利用对污染的敏感性不大,则大多对污染状况放之不理。若对周边人群造成人身健康的影响,或土地再利用受到影响,则这笔费用多由政府承担,对财政造成非常大的压力。通过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多渠道筹措遗留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资金,可以有效减轻地方政府在这一领域的财政负担。

4 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的构想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

4.1 基金建立形式

目前环境基金的建立形式主要有两类:_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实体,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 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带有营利性质,后者则属于纯行政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属于公益性质。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建议由政府环境部门建立,并对基金的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以及政策性引导,对投资项目进行把关。基金的运作则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托管,负责基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对所支持项目的鉴别、评估、投资分析、实施监管以及最终评价等进行监管。将基金进行托管的好处在于能够确保基金以更加透明、公开的方式运行。

4.2 基金来源

基金来源主要有4个途径:1)政府拨付,包括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或定额拨付、纳入财政预 算的财政资金,征收的超标排污费,国家或地方的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2)向企业收取,即根据企业污染类型、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向排污企业收取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保证金。排污企业的界定可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企业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为依据。3)社会资金,即国际资助,企业、社团捐款等。4)基金孽息。

4.3 基金用途及操作流程

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的主要用途:企业关闭、破产、搬迁后,且无力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社 会责任时,用来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支付赔偿损失等。

基金的运作可以采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具体的操作流程包括:项目鉴别,项目评估,项目实施和监管,项目结束和绩效评价,资金追回。基金所支持的项目由政府环境主管部门提供,首先经专业的环境监测评价机构根据具体的评价标准进行项目鉴别筛选之后,根据紧迫程度(例如已经对周边群众造成人身伤害)进行排序,确定项目实施顺序。之后委托专业环境和金融部门对项目的实施目标、技术可行性、 社会和环境效用、融资方案及资金预算等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管理人员和基金托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职责。项目完成之后要对项目的目标和社会环境效益进行综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提供改进依据。项目完成后,环保部门和基金托管部门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寻找责任主体,尽可能追回治理资金,以保证基金的长期运转。

4.4 政策法规支撑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撑。因此,应尽快完善关闭企业遗留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政 策法规,明确环境污染的责任应为企业,地方政府作为监管部门负责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遗留环境问题及其治理和修复的评价标准体系,例如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企业和企业关闭后原土地性质的改变,制定相应的环境评价标准和修复技术指南等,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也为环境风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项目评估、投资分析等提供科学依据。

4.5 试点先行

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是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因此,可选择个别 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环境风险基金的流程、 制度、政策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取得较好成效后再逐步推广。

5 小结

环境基金作为解决环境遗留问题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在美国、日本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我国提 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鉴于我国企业关闭后的遗留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建立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在责任主体不明确或难以追究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遗留环境问题,降低环境风险,保障当地居民人身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可以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有效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避免“企业排污,百姓遭殃, 政府买单”现象的出现。

关闭企业遗留环境风险基金由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以信托基金的形式建立,主要用于企业关闭、破产、 搬迁后无力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责任时,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修复、赔偿损失支付等。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付、企业收取、社会捐助、国际资助和基金孽息等。基金的运作委托专业机构托管,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操作。为保证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评价标准、技术指南等。此外,基金建立建议试点先行,取得较好成效后再逐步推广。

㈡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结语

污染土壤的修复是以去污染、复质量、再利用、保安康为目的的。土壤修复往往是控污、减污、降毒、化险的综合净化过程,可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场地安全健康、矿区及湿地生态安全和景观美化。但是,土壤修复也是耗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过程。只有做好土壤污染防控管理工作,才能避免或减少这样的消耗。“万物土中生”,土壤质量决定万物的质量。为保障人类的食物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实施“净土”战略,制定土壤污染的“防控修复”行动计划。这对中国这样的拥有13 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尤为重要。这也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大力支持土壤污染防控修复技术的研究,需要建立土壤修复技术应用的规范、融资机制和立法管理政策。污染土壤的修复不同于污染水体的修复,土壤中的污染物难移动、难稀释,加上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和污染场地的空间分异,更需要发展场地针对性和专门化的修复技术与设备。国际上,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体系基本形成,虽然中国可以通过引进2吸收2消化2再创新来发展土壤修复技术,但是国内的土壤类型、条件和场地污染的特殊性决定了需要发展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合国情的实用性修复技术与设备,以推动土壤环境修复技术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全球土壤修复产业市场容量约达万亿美元,发展中国土壤修复技术与设备,不仅是土壤环境保护与技术产业化的需要,而且是使中国这一新兴产业进入国际环境修复市场竞争的需要。

㈢ 小微企业融资机制研究毕业论文怎么写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个“难”字。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政府的融资中心、民间融资等。所以,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时,可以从几方面入手:1、分析中小企业为什么融资难2、银行对待中小企业融资时主要集中在担保方面,银行如何与中小企业达成合作关系,扶持中小企业成长3、政府在中小企业、银行间的作用关系 以上是简单的一个思路,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点帮助

㈣ 浅析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的区别

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涉及到的科学、技术问题较多,并包含多学科交叉理论知识和工程经验,需要根据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难关提出科学问题,解决科学问题,再集中力量突破其中的关键技术。数据库、模型库是决策支持系统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保障修复决策系统科学性的关键和核心。开发污染场地修复决策支持系统的原型系统,需要首先建立决策支持系统的这两个基础库。数据库是修复决策系统的重要数据资源,又是模型库、方法库和对话系统的基础部分。它作为决策的依据,也是减少决策结果不确定性的基础。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需要将场地历史资料数据、实施监测调查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和数字地图数据等和来自其他单位的多源数据进行融合,构建一个标准统一、时空相对完整的空间—属性数据库,并形成实时更新机制。修复决策系统中的数据库包含有场地修复技术数据、环境基础数据、污染源数据、修复技术筛选数据、工艺参数数据等。模型库在修复决策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场地修复决策者不是依靠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决策,而是依靠模型库中的模型进行决策。数据库只是为决策者提供数据能力和资料能力,模型库则是给决策提供分析能力的部件。模型库中包含风险评估模型、修复技术筛选模型、三维地统计插值模型、修复后评估模型等,修复决策依托这些模型通过推理、比较、选择和分析等,能够不断提升解答整个问题的能力。基于数据库和模型库,基本上就可以初步建立一个修复决策系统的原型系统。但是,为了使系统结构更加清晰,可以将方法库从模型库中分离出来。方法库综合了数据库和程序库,它为求解模型提供计算机算法,是模型应用的后援。修复决策系统中的方法库包含有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模型精度评价方法、修复目标计算方法、数理统计方法、经济数学方法等。求解污染场地修复中的一些科学问题,这个过程非常复杂,除了需要一些常规的决策支持系统外,还需要场地修复中的一些专业经验知识,如场地周边的人文自然环境知识、决策人员的经验知识,以及决策目标的相关推理、描述知识等。未来,修复决策系统将往智能方向发展,形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专家支持系统或者基于知识的决策支持系统。

㈤ 如何创新水污染治理,引导社会资金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提高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积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操作流程,完善投融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就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完善制度规范,优化机制设计。

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形成以合同约束、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多层次、一体化、综合性的PPP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合作双方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权益融合。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领域稳定、长效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

(二)转变供给方式,改进管理模式。

加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政策引导,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拓宽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改变政府单一供给格局。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强化社会整体水污染防治能力,提高水污染防治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

(三)推进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

优化水资源综合开发途径,创新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存量为主原则。

水污染防治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以费价机制透明合理、现金流支撑能力相对较强的存量项目为主。经充分论证的新建项目可采取PPP模式。坚持物有所值原则转化存量项目、遴选新建项目。鼓励结合项目自然条件和技术特点,创新融资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改进项目运营管理的有效途径,构建社会资本全程参与、全面责任、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规范化PPP模式。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流域和湖泊、不同领域项目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合作模式与推进策略,分类、分批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纳入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的地区,率先推进PPP模式。纳入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动态目录的江河湖泊,按照逐步推进、务求实效思路,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

三、总体要求

(一)明晰项目边界。

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广运用PPP模式,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泊水体保育、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地下水环境修复、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含工业废水毒性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含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及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鼓励对项目有效整合,打包实施PPP模式,提升整体收益能力,扩展外部效益。

(二)健全回报机制。

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项目。积极发掘水污染防治相关周边土地开发、供水、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生态旅游等收益创造能力较强的配套项目资源,鼓励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厂网一体和行业“打包”,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市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水污染防治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基于保障合理收益原则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政府补贴体系,探索水污染防治领域市场化风险规避与补偿机制。

(三)规范操作流程。

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操作过程中,以及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作伙伴选择、收益补偿机制确立、项目公司组建、合作合同签署、绩效评价等方面,应根据财政部关于PPP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操作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鼓励水污染防治领域推进PPP工作。

各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多层次推介工作,积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水污染防治领域专项规划等既定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及时筛选评估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建议,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工作。

(二)定期组织评选。

对拟采用PPP模式的水污染防治项目,由当地环境保护、财政部门组织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具体应包含项目实施内容、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标准、投融资结构、财务测算与风险分析、技术及经济可行性论证、合作伙伴要求、合同结构、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政府支持方式、配套措施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每半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评选工作,从中选择部分优质项目予以推介。各地可自愿上报。

(三)加大评价及监管力度。

地方各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积极统筹协调,研究建立议事协调及联审机制,有力有序推进。省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对PPP项目的实施监督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一)市场环境建设。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规范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程序,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质、价监督。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完善咨询中介市场。完善付费机制,鼓励采用第三方支付体系。

(二)资金支持。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运用水污染防治专项等相关资金,优化调整使用方向,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对PPP项目予以适度政策倾斜。水污染防治PPP项目有关财政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综合采用财政奖励、投资补助、融资费用补贴、政府付费等方式,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实施落实。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鼓励社会资本建立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

(三)融资支持。

地方财政、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着力支持PPP项目融资能力提升,尽快建立向金融机构推介PPP项目的常态化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项目提高授信额度、增进信用等级。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市场激励机制,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环境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特许权协议项下收益质押担保融资,探索开展污水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融资。

(四)配套措施。

各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履行责任,加强监管,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水平,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实行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府、服务使用者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推广第三方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和项目后评价机制。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领域特许经营管理制度,降低准入门槛,清理审批限制,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

㈥ 赵勇胜的科研项目

(1)石家庄市地下水的科学管理,国家“六五”科技攻关项目38-1-20A,主要参加者。
(2)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型研究,国家“七五”科技攻关项目86015-2-2,主要参加者。
(3)含水介质中污染质运移仿真的模型研究,国家教委博士基金项目,负责人之一。
(4)开封市地下水污染质运移模拟研究,开封市科技项目,负责人之一。
(5)大庆市地下水污染动力系统模拟及其控制研究,黑龙江省科技项目,负责人之一。
(6)地下水中LNAPL污染及其控制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No. 49502038,项目负责人。
(7)吉林省西部半干旱地区水资源综合评价及合理开发利用研究,吉林省科委重点项目,水质模拟和、控制专题负责人。
(8)图门江流域土地规划与浅层地下水系统脆弱性评价,国家自然基金国际合作项目,水污染子课题负责人。
(9)龙西地区地下水资源数值模拟研究,大庆石油管理局项目,项目负责人。
(10)固体废物场地污染质在地下环境中运移模型及污染控制研究,国家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
(11)城市垃圾地质处理方法及环境污染模拟研究,国家教委优秀年轻教师基金,教育部科研项目成果登记号:360-02-10610418,项目负责人。
(12)城市垃圾的地质处理研究,吉林省杰出青年科学研究计划,No.1-17-3,项目负责人。
(13)北京市西郊南部地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模拟及恢复治理策略研究,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大调查” 项目(编号19991200005044)子课题,项目负责人。
(14)北京地区垃圾填埋现状及对地质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之一。
(15)大庆油田西部地区地下水资源预警系统研究,大庆油田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16)吉林省中部地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对策方案研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水污染模拟控制课题负责人。
(17)长春市水的产业化研究,长春市科委项目,专家组组长。
(18)垃圾场地环境污染的本能修复研究,吉林大学创新基金,(403010123016),项目负责人 (1)松嫩平原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专题研究,国土资源部项目, 200310400018,项目负责人
(2)东北地区典型污染场地及污染机制研究,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受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及修复技术规范研究子专题,2003BA614A-10-01,专题负责人
(3)东北地区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环境调查信息系统,国土资源部项目,项目负责人
(4)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电联营项目电厂供水地下水资源数值模拟计算,中国-巴基斯坦国际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
(5)城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的模拟与控制技术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6)东北老工业基地环境污染形成机理与生态修复研究: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课题5,编号: 2004CB418505),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负责人之一。

㈦ 融资机制包括哪些具体的机制种类

融资机制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及其调控方式专,包括融资主体的确

属融资机制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及其调控方式,包括融资主体的确立、融资主体在资金融通过程中的经济行为、国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方式以及确保促进资本形成良性循环的金融手段等诸多方面。

㈧ 保护家乡土壤的方法有哪些

1、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系统构建土壤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尽快推动《农用地标准》和《建设用地标准》落到实处;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技术规范和指南,探索构建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建立包括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物监测标准、限量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污染修复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是通过法律法规制度设计,并配套相关技术文件,规范要求企业在建设和生产阶段加大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三是加快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按“土十条”任务分工要求,落实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的治理修复责任;特别是政府应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有效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同时注意将土壤污染防治的公益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

2、加强土壤环境管控和基础研究

一是推进中央有关机构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强化地方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二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科研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与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三是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方法的研究和对各地良好实践的总结交流,加快解决各地在技术、人力资源层面参差不齐的问题。四是尽快开展针对不同行业、污染类型、场地类别和利用方式的污染场地土壤及含水层的高效、实用、低成本修复工程技术与装备研发。

把处于实验室阶段的土壤修复研究应用到实际中,加快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乡规划等部门协同防治与监管机制,发挥好生态环境等综合部门的宏观协调和监管作用。

以及农业农村等产业部门的指导和示范作用,理顺综合部门和产业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及相关关系,寓土壤环境治理于具体的生产过程之中,切实防范和避免“两张皮”现象。抓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不同类型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3、提高对土壤污染的正确认识水平

一是对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有打好持久战的战略定力和充分准备。在具体工作中,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类型、污染程度、污染物类别、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

各级政府在责任分解、考核过程中要注重长期效果,对实施治理的单位也要有长期监测结果追究的合同责任。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地域性特征,切忌“一刀切”的管理方式。

4、严格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审批和验收

一是土壤管控和修复工作纳入中央督察范围。二是科学选择修复技术。在选择修复技术时,倡导根据污染物性质、土地的再利用方式、执行的难易程度和运行维护成本等各方面需求,筛选和组合适合不同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手段。

在农用地土壤修复时,要慎重选择大量、长期投入到农用地的修复材料,以免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尽快构建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建立以保护人居健康为目标的城市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

以保护农产品安全和土壤生态系统为目标的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以保护地表、地下水体和土壤生态系统为目标的矿山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

5、探索建立土壤污染投融资机制

污染土壤修复的融资机制可在“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污染者付费,受益者分担,所有者补偿”原则。充分利用土地产权交易、社会资金、财政和税费杠杆、国际基金、民营资本等市场机制筹集修复资金。

构建多渠道的融资平台和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污染地块修复专项基金,并考虑对修复企业的税收给予优惠政策。

㈨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积极配合相关政府管理机构推动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先后参与了多项导则及规范的编制过程,包括: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2008年12月12日,由公司承办的“第一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汇聚了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环保公司、金融行业百余名代表;
2009年3月30日-31日“山东环境论坛—湿地与土壤生态修复论坛”在济南山东大学圆满落幕。
2010年5月6日,公司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在沪胜利召开,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近两百人共商修复行业大计。
公司发起和参与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工作,以积极的姿态搭建修复产业产学研交流平台。
2010年11月23日在南京承办召开了“第一届污染场地修复:政策、技术与融资机制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海外企业的200余人参加了本次盛会。
2012年4月17日,公司与碧辟中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环境修复发展战略论坛”在京召开,并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出席并致辞。
本届论坛关注我国环境修复行业发展,解读政策、关注热点、深入思考。将从政策、法规、市场、技术、责任、资金等多个方面来研讨环境修复行业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趋势,针对修复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如石油化工污染、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污染责任等相关内容展开交流。
本届论坛还联合倡议参会单位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共同探索我国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模式和策略,积极促进修复产业的技术进步、交流与应用,推动制订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沟通与战略合作。

㈩ 环保税是怎么回事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环保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阅读全文

与污染场地融资机制研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买了理财产品可中途撤销吗 浏览:14
泰率转人民币汇率 浏览:988
期货就是对冲 浏览:141
银监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 浏览:885
金融服务三农主力军是什么银行 浏览:406
贷款一万急用 浏览:28
融资理财工作总结 浏览:54
国企卖股份 浏览:785
融资租赁宣传语 浏览:157
2009房地产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 浏览:931
2017深圳瓶装煤气价格 浏览:646
招商证券调整佣金 浏览:115
期货沽空是什么意思 浏览:616
中国银行理财收益率有保证吗 浏览:490
理财产品对客户好处 浏览:244
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 浏览:141
安邦理财产品收益率 浏览:657
什么叫金融资产与金银资产 浏览:50
蓝光地产信托 浏览:403
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回购 浏览: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