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纳税调整的问题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纳税调整分录
因为09年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年末是300,所以调整09年应纳税所得时年末减年初(300-200)
1300-1200=(1300-1000)-(1200-1000)
㈡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严格说应该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哈。
比如A企业持有的B企业的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初始入账价值100万,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110万,则: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
贷:公允价变动损益 10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95万,则:
借:公允价变动损益 5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
㈢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财务处理。
我来做,哈哈,单位万元
12.1 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80 投资收益3 贷:银行存款283
一般都在月末进行公允价值变动调整,所以12.20 与12.25不做账务处理
12.25 出售310 借:银行存款3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80 投资收益 30
出售250 借:银行存款250 投资收益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80
如果你一定要做账务处理,或者说将12.15与12.20视同月末进行处理,应这么做
12.15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
12.25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
出售前公允价值为50*6=300万元 验证:账面价值=280-30+50=300
出售时 310 借:银行存款3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8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投资收益 10
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影响转入投资收益(注意:这步是关键点和难点,请务必记住)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贷:投资收益 20
出售 250 借:银行存款 250
投资收益 5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8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影响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贷:投资收益 20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关键点有三处
1.初始确认时候将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费用化,计入投资收益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可以转化为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同时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也不能转化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处置时,务必需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影响数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即处置时,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数总额应当等于处置价款减去初始确认的成本。
这个题目有点不严谨,一般月末再作调整,这样比较合乎实务。
㈣ 请教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纳税调整
简单的可以理解:
在会计上观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而在税法上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是不认可的,因此需要纳税调整。
列如某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年末公允价值为80。
会计上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跌价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
而税法上对公允变动不认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应该为100。这样就跟会计上形成了20的差额,需要调整纳税。
㈤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不一样是如何影响所得税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变动部分,会计上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嘛,所以就计入了当期会计利润了嘛,但是税法上说,你持有期间的变动我不承认,等你实际处置时是多少就是多少,所以就产生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了嘛,就要按税法的要求对计入会计利润的变动部分进行调整噻。应收账款主要是坏账和减值准备,计提坏账和减值准备都会影响会计利润的嘛,但是人家税法说了,你题的坏账得按我规定的要求来提,不然多提的部分我不承认,你提的减值准备我不认可,等你实际发生了减值的时候我再承认。。。就是这样的哈,就是因为会计跟税法的差异,所以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这个东东。
㈥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理问题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㈦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它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和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面以股票为例进行分析说明。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进行处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900000
应收股利——B公司100000
投资收益100000
贷:银行存款101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在税务处理上,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都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在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其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费用,但不应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购入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股票的成本为910万元,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9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33%=3.3(万元),递延所得税为-3.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0
从会计处理来看,交易费用10万元抵减了当期利润,但税法不允许这笔费用在税前列支;故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从纳税申报看,因税法规定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的交易费用只有待该股票转让时才可与其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费用10万元在纳税申报时不需填入。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会计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例3]承例2,假设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并存入银行;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下半年现金股利15万元,A公司于10月2日收到并存入银行(若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会计处理:
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100000
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B公司150000
贷:投资收益150000
2007年10月2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15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150000
(二)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不仅限于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前实现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因此,A企业取得的两笔现金股利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与未来的应纳所得税无关,应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当期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会计核算在会计处理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22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4]承例1,若2007年9月31日,A该公司购入的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则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的税务处理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不改变其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应进行纳税调整,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在处置时税前扣除。由于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必定会影响当期损益,但不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申报,它只是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5]承例4,2007年10月10日,企业将持有的B公司股票100万股全部售出,售价为1050万元。则企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5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9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0
投资收益500000
同时,转出2007年9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在实际处置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处置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为零,暂时性差异消失,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予以转回。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10500000-9000000=1500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16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6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000
纳税申报处理: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将1050万元直接填入第三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将i000万元直接填入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总之,无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增加还是减少,计入会计利润的投资收益都是140万元,又因为A企业2007年分回的股利25万元已在当期缴纳了所得税,所以出售当期只需申报115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再将以前的暂时性差异转回即可。
㈧ 为什么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和税法处理差异
把这句话的主干仔细读一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 vs 税法):差异
那么我们到底来看看会计和税法各自是怎么规定的
会计: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看到了吧,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所以和会计的规定存在差异...
㈨ 交易性金融资产税费的账务处理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包括购买时交的相关税费,相关税费计入投资收益中。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