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
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而由投保人(即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 ,当理赔条件发生时 ,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交付信托机构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 ,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这笔信托财产 ,信托期满后将信托利益交付给受益人。保险金信托有以下功能:功能一:财富增加杠杆
根据保险金信托架构 ,客户购买的保险及对应的信托框架将共同构成一个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由于寿险等保险品种自带杠杆属性 ,将来被保险人身故后 ,将有一笔确定金额 ,且相较保费有效放大的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 ,并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和分配。另外 ,除了保险金之外 ,客户也可将现金资产放入信托账户 ,并借助信托账户的资产管理功能 ,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功能二:丰富传承方案
目前 ,中国家庭在进行财富代际传承时 ,最常见的方式是法定传承和遗嘱继承 ,但是 ,随着中国高净值家庭财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产类别的日益复杂 ,传统传承方式已很难满足高净值客户的传承需求。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名人子女争产案例更是凸显了传承问题的复杂性和寻找更加强大的传承工具的必要性。而通过保险金信托进行财富传承 ,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灵活确定受益人的范围、比例和顺位 ,并结合每个受益人的实际需求 ,分别确定分配方案 ,从而有效避免传承中的逆继承和隔代传承等问题。
同时 ,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进行传承安排 ,既可以保障子女及其后代在求学、婚姻、事业等方面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又可以通过分配条款的设计 ,向后代传递家族的价值取向 ,完成家族精神的有效传承。
功能三:防范家庭风险
中国有句谚语叫“富不过三代” ,高净值家庭在财富传承过程中 ,往往面临诸多风险 ,比如子女挥霍无度、儿媳/女婿争产、子女创业失败导致的债务问题等等。自古以来 ,曾经富甲一方而又家道中落的豪门比比皆是。而保险金信托正好可以最大化的消解财富传承中的许多风险 ,比如 ,在信托条款中 ,可以明确规定 ,信托分配的资产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而避免信托资产与客户子女的婚内资产混同 ,有效防范儿媳/女婿的争产风险。再比如 ,信托合同中可以规定 ,信托受益权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从而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与个人财产隔离 ,将来即便其面临巨额债务负担 ,也不会牵连到信托内资产的安全。同时 ,若子女有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惯 ,客户可以利用保险金信托实现保险金的分批多次分配 ,保障子女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收入 ,避免家庭资产被快速挥霍一空的风险。
功能四:规避繁琐手续
无论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子女在接收遗产 ,进行资产过户前 ,均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 ,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所有资料齐备 ,且所有人对遗产分割无异议。一旦有继承人不满意 ,则很有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遗产的分配 ,诉讼周期动辄2-3年 ,由此产生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耗往往无法估量。与之相比 ,如果利用保险金信托进行资产安排 ,可以有效规避上述繁琐的继承权公证手续。由于《信托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自益型信托的信托资产不属于委托人遗产 ,信托资产在传承时 ,直接按照客户制定的规则即可完成分配 ,避免了由于家庭成员争产 ,导致财富传承受阻的情形发生。
功能五:优化税务安排
随着CRS的落地和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 ,国内的税务环境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如何进行国内外资产的税务筹划已成为了中国高净值家庭面临的新课题。在这一背景下 ,将保险金信托作为税务筹划工具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
进一步来说 ,在税务改革的大趋势下 ,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出台很有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遗产税开征 ,国内的高净值家庭将不可避免的迎来沉重的税务负担。
展望未来 ,利用寿险筹划所得税 ,利用信托筹划赠与税和遗产税的思路 ,将很快从发达国家走入国内 ,成为高净值家庭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方案。另外 ,一旦遗产税出台 ,子女在缴纳遗产税并继承遗产时 ,很有可能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如果无法及时筹措资金 ,可能出现遗产无法顺利继承的风险。因此 ,可以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 ,充分利用寿险的杠杆效应 ,获取充足的应税现金 ,满足财富传承中的资金需求。
2. 保险金信托2.0一般是指什么
一、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一种 ,是保险投保人以财富的保护和传承为目的 ,将人寿保险合同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和资金(或有)为信托财产。
二、保险金信托1.0版与2.0版相比 ,1.0版的设立门槛更低 ,但是资产保全功能不及2.0版。下面详细比较一下1.0版与2.0版的不同。
1.0模式下 ,客户先与保险公司签立保险合同 ,再与信托公司签立信托合同。被保险人身故后 ,保险金进入保险金信托专户 ,信托财产和收益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形式进行分配。
2.0模式的保险金信托 ,最大的优点是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让信托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 ,将整张保单的现金价值都纳入信托 ,从而更好地实现资产保护。
三、国内首款保险金信托问世于2014年 ,首次实现了保险+信托模式的融合(保险金信托1.0版本)。近期 ,市场上又出现了一款生存保险金信托产品(保险金信托2.0版本) ,为中国日益增多的高净值客户提供了多元化财富管理手段。
保险金信托不仅具备保障功能 ,同时兼备信托分配的灵活性。在受益人设置上 ,可以设置为未出生的人 ,三代、四代直系亲属等 ,这是保险无法做到的。
家族信托的门槛通常较高 ,目前在国内需要3000万元~5000万元 ,而保险金信托只要百万 ,甚至几十万的保费。大大降低了门槛 ,同时可享受到家族信托在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的功能。
最后 ,保险+信托的模式对于财富传承和受益人的指定要优于其他方式 ,一是对财富进行了很好的隔离保护 ,二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包括未出生的三代、四代) ,也可以设立条件:家人的大额医疗费、孩子的教育金(本科、硕士、博士等分别设立)、孩子的创业金、婚嫁金等等。
3. 保险金信托2.0是什么呢
保险金家族信托2.0:是指保险与家族信托均成立后,投保人、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财产继续缴纳保费。
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工具,既满足了高净值客户对于保险的风险保障、财富增值的刚性需求,又具备信托的定制传承、激励后代、灵活分配和资产隔离等优势。随着高净值客户家族(庭)财富管理观念的逐渐成熟,保险金信托逐渐步入高净值客户的视野。
友邦中国自2013年就已开始布局中国的高净值市场,累积了丰富的高净值产品开发和运营经验,并针对高净值人士推出专属品牌——致精英,致力成为中国高净值客户的首选。
早在2015年12月,友邦中国创行业先河,成功推出保险金信托1.0模式,并于次年12月率先试点保险金信托2.0模式,短短半年时间已获得数十位高净值客户的青睐。保险金信托2.0模式其实在海外已相当成熟并普及,友邦在深谙高净值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基于本地市场的需求加以定制,在功能、产品等方面发挥品牌优势,联手行业领先的合作伙伴,配合高净值客户专属营销员团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保险金信托业务。
不同于目前市场上的保险金信托“1.0模式”,即信托公司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身故保险金理赔后受托负责保险金后续管理和分配,降低家族信托门槛,做到财富灵活分配;升级版的“2.0模式”功能更加全面: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托为被保险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和管理分配保险金。
为确保客户财富周全保障传承更安全、更灵活、更保值,友邦选择与目前资产管理规模、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强强联手,实现高净值人群保全资产的目标。
友邦不仅在合作伙伴上不断优化,而且还精挑细选高素质营销员,对专业人员进行关于保险金信托的专项培训,打造拥有海内外税务和法律实战经验的专家团队为高净值人士提供专属保险金信托服务。截至今年6月底,约有近300名营销员参与并通过严格考核。此外,友邦也将在有战略合作的银行中逐步推广此项业务,通过率先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增强了大陆保险产品较海外保单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让高净值客户的财富在中国扎根。
友邦一直致力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自2013年起,友邦开始布局中国的高净值市场,依托友邦集团深厚的专业背景,及对于中国客户需求的深度洞悉,推出适合的产品。本次保险金信托2.0产品作为最新一次的重拳出击,再次反映出友邦致力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资产配置和保全,财富传承和保障的综合解决方案的坚定决心。未来,友邦还将继续根据高净值国际趋势的不断变化,持续提升服务和产品组合,帮助高净值人群解决资产保全与传承问题,成为中国高净值客户首选而持久努力。
4. 保险金信托3.0和2.0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金信托3.0和2.0的区别是:保险金信托3.0是由信托公司直接作为新投保人为其委托人购买保单。
保险金信托3.0:其实是保险金信托2.0衍生,最大的区别在于由信托公司直接作为新投保人为其委托人购买保单,如果把2.0称作“变更模式”,那么3.0就是“新单模式”了。但这样的“新单模式”其实并不符合市场上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操作习惯。
拓展资料:
保险金信托是指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及对应的利益和资金等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并按照信托委托人意愿进行资产分配的信托模式。
保险金信托3.0不符合市场上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操作习惯原因有几点:
若被保人没有通过核保,原先计划购买保单的信托资金需要另作安排;
保单回执的签署,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字。若由机构作为投保人,则需要用印,涉及流程和时效性问题;
按照银保监规定,人寿保单需要100%电话回访,若信托公司使用“新单模式”投保,那回访对象不便指定;因此目前该模式并没有获得太多市场反响。
保险金信托2.0:是由投保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保单,同时投保人作为信托的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合同设立保险金信托,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有二:
是需要把已生效保单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变更为该信托公司/或信托计划。
是由于信托公司成为了新的投保人,那么委托人需要把后期应缴待缴保费在信托设立初期交付到信托专户中,之后由新投保人继续履行每年缴纳保费的义务。
在这个“升级”中,保险金信托2.0不仅拥有保险金信托1.0对于后端分配的所有优势,还能有效避免保单因为一些突发状况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失效或作为遗产被分割。(比如: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先于被保人身故;因为婚姻发生变故,保单面临被分割的情况等等) -
5.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
保险金信托是什么意思:保险金信托是保险投保人以财富的保护和传承为目的,专将人身保险合同属的权益(即未来产生的保险理赔金或年金、保险分红等)和资金(或有)为信托财产,一旦发生保险利益给付,保险公司直接将资金交付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根据与委托人(保险投保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分配资金,实现对其意志的延续和履行。
6. 保险金信托的功能是
保险金信托的五大核心功能:
功能一:财富增加杠杆
根据保险金信托架构 ,客户购买的保险及对应的信托框架将共同构成一个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由于寿险等保险品种自带杠杆属性 ,将来被保险人身故后 ,将有一笔确定金额 ,且相较保费有效放大的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 ,并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富的传承和分配。另外 ,除了保险金之外 ,客户也可将现金资产放入信托账户 ,并借助信托账户的资产管理功能 ,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功能二:丰富传承方案
目前 ,中国家庭在进行财富代际传承时 ,最常见的方式是法定传承和遗嘱继承 ,但是 ,随着中国高净值家庭财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产类别的日益复杂 ,传统传承方式已很难满足高净值客户的传承需求。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名人子女争产案例更是凸显了传承问题的复杂性和寻找更加强大的传承工具的必要性。而通过保险金信托进行财富传承 ,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灵活确定受益人的范围、比例和顺位 ,并结合每个受益人的实际需求 ,分别确定分配方案 ,从而有效避免传承中的逆继承和隔代传承等问题。
同时 ,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进行传承安排 ,既可以保障子女及其后代在求学、婚姻、事业等方面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又可以通过分配条款的设计 ,向后代传递家族的价值取向 ,完成家族精神的有效传承。
功能三:防范家庭风险
中国有句谚语叫“富不过三代” ,高净值家庭在财富传承过程中 ,往往面临诸多风险 ,比如子女挥霍无度、儿媳/女婿争产、子女创业失败导致的债务问题等等。自古以来 ,曾经富甲一方而又家道中落的豪门比比皆是。而保险金信托正好可以最大化的消解财富传承中的许多风险 ,比如 ,在信托条款中 ,可以明确规定 ,信托分配的资产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而避免信托资产与客户子女的婚内资产混同 ,有效防范儿媳/女婿的争产风险。再比如 ,信托合同中可以规定 ,信托受益权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从而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与个人财产隔离 ,将来即便其面临巨额债务负担 ,也不会牵连到信托内资产的安全。同时 ,若子女有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惯 ,客户可以利用保险金信托实现保险金的分批多次分配 ,保障子女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收入 ,避免家庭资产被快速挥霍一空的风险。
功能四:规避繁琐手续
无论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子女在接收遗产 ,进行资产过户前 ,均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 ,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所有资料齐备 ,且所有人对遗产分割无异议。一旦有继承人不满意 ,则很有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遗产的分配 ,诉讼周期动辄2-3年 ,由此产生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耗往往无法估量。与之相比 ,如果利用保险金信托进行资产安排 ,可以有效规避上述繁琐的继承权公证手续。由于《信托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非自益型信托的信托资产不属于委托人遗产 ,信托资产在传承时 ,直接按照客户制定的规则即可完成分配 ,避免了由于家庭成员争产 ,导致财富传承受阻的情形发生。
功能五:优化税务安排
随着CRS的落地和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 ,国内的税务环境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如何进行国内外资产的税务筹划已成为了中国高净值家庭面临的新课题。在这一背景下 ,将保险金信托作为税务筹划工具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
进一步来说 ,在税务改革的大趋势下 ,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出台很有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遗产税开征 ,国内的高净值家庭将不可避免的迎来沉重的税务负担。
展望未来 ,利用寿险筹划所得税 ,利用信托筹划赠与税和遗产税的思路 ,将很快从发达国家走入国内 ,成为高净值家庭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方案。另外 ,一旦遗产税出台 ,子女在缴纳遗产税并继承遗产时 ,很有可能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如果无法及时筹措资金 ,可能出现遗产无法顺利继承的风险。因此 ,可以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 ,充分利用寿险的杠杆效应 ,获取充足的应税现金 ,满足财富传承中的资金需求。
7. 人寿保险信托业务流程
人寿保险没有信托业务。
信托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购买流程:
1.咨询及预约:
如确定购买意向,需先按照 “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预约。
2.缴款:
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资金转入信托公司为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专户。汇款时,请在备注或摘要栏里注明:汇款人名称(姓名)、汇款金额及认购产品名称。
注意:汇款账户与项目结束后的回款账户必须和签约的委托人姓名一致。部分信托公司要求所有资金从同一银行账户中转出,如可从不同银行账户打款,必须确保账户名为同一人。
3.签署信托合同:
委托人交款后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一般一式2份或3份,委托人保留一份已盖章的合同)及相关文本,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银行存折或复印件)。注意:该账户应列明开户支行,该账户在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前不得取消。如果该账户或存折遗失或变更请向信托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注意:部分信托公司要求以银行转账形式缴款的客户,其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与该客户的缴款账户信息完全一致。
(3)身份证明文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持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人授权他人办理,除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以上文件均需要委托人亲笔签字。
4、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将在约定时间向受益人发放权益确认证书或以其他约定方式进行权益确认。
注意:信托合同签订后,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可以解除;信托计划成立后不能解除,但可以转让他人,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均须缴纳一定金额的手续费。
5、信托计划结束,收益会打入合同签订时写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信托程序期间,该账户勿销户,勿更改姓名,以便资金顺畅的打入。
8. 设立人寿保险金信托有哪些注意事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金信托,也称人寿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信托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受益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发事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并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交付信托利益和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9.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产品,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区别
保险金信托,也称人寿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信托服务版产品,以保险金给付权为信托财产,由保险受益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发事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并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交付信托利益和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10. 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和缺点有哪些呢
一、保险金信托的优势
1、保险金信托门槛低:目前国内家庭信托的门槛较高 ,上百万的资金才能进行信托 ,但保险具有杠杆效应 ,保额达到信托门槛即可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托的门槛。
2、突破受益人限制:信托的受益人指定比较灵活 ,不限直系亲属 ,甚至包括未出生的第三代等。
3、灵活安排给付:信托可以按照家庭需求 ,灵活地设置给付方案 ,以确定给付金额和给付时间等 ,有效进行资金配置。
4、债务隔离:保险金信托使得保险金具有财产的独立性 ,不参与受益人的债务偿还或财产分割。
5、可指定次受益人:可以指定次受益人 ,如果主受益人出现不符合给付条件的情况 ,次受益人将平均分配剩余的信托财产 ,防止财产外流。
二、保险金信托的劣势
1、财产不独立:在保险未发生理赔之前 ,保单财产将受到投保人的债务、婚姻分割等多方面的影响 ,财富保全功能较弱。
2、杠杆存在局限:国内保单杠杆作用比较弱 ,相对还是需要较多的自有资金支持 ,不适合普通家庭 ,同时保单贷款利息较高 ,使用保单贷款放大杠杆会有不小的利息压力。
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工具的一种 ,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 ,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 [如身故受益权、生存受益权、分红领取权(如有)等]及对应的利益[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如有)等]和资金等(或有)作为信托财产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 ,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
信托公司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实现对委托人意志的延续和履行。保险金信托是将保险与信托事务管理服务相结合的一种跨领域的信托服务 ,不是一款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