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票质押成功后,将从公司的股票账户转入证券公司专用质押账户,进行质押登记。但是所有权仍归你公司所有,若将股票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转出也不合适。因此,账务处理建议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变,仅将质押股票进行表外登记,应计入受限金融资产;
2.融入资金100万,借:银行存款;贷:股票质押式回购款
3.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
❷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如果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这一做法所遵循的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村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
❸ 销售回购怎么做分录
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本例中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❹ 固定资产售后回购融资交易怎么做账务处理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1、通常情况下,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2、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
3、其他应付款回收价格大于出售价的按差额在回购期间计提利息份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4、回购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 其他应付款 财务费用-倒减差额
贷:银行存款
(4)融资购回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
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售后回购交易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❺ 售后回购怎么做会计处理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 回答这个问题:
以例进行阐述
2009年1月1日,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商品成本为80万,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9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由于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原则上,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接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1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本例中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
1月至5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0000(100000÷5=20000)元。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购回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110万元,增值税额18.7万元。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
借:库存商品 800000
贷:发出商品 800000
借:其他应付款 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00
贷:银行存款 1287000
❻ 融资租赁回购价款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账款
借: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❼ 售后回购有融资性质的会计核算
售后回购有融资性质,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走其他应付款。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税(销项税额)
回购期间每月分摊回购价与原价差额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时: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❽ 质押式回购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日记账那边的加上增加的做一份银行调节表就行了,不用做会计分录。一边是银行对账单,两边就可以对上账了,一边是企业的日记账,减去未付的数(原理跟对账单相同),如果账没记错的话,银行的对账单加上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数,减去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数
❾ 销售回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看下这个例题就一目了然了`
20×7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借:发出商品 80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 000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10÷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3)9月30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假定商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经支付。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借:库存商品 800 000
贷:发出商品 800 000
借:其他应付款 1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 000
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
❿ 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分析]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的核算,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应将售后回购业务视同融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长期)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视同销售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为现在收到的价款和回购款的差额) 计算企业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时的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还是作为甲企业的存货核算)。在税务上,发出商品时确认销项税,购回商品时确认进项税,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加计发出商品时税法上应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现做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 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同时,记录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按实际利率与其他应付款金额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限较短的也可以用直线平均法在相应期间摊销)
每月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购回1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1100000元,增值税额187000元。
借:库存商品 800000
贷:发出商品 800000
借:其他应付款1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287000
税费的计算和正常业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