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全程指引的作者简介
李磊,法学硕士,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资深法律专家,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业务负责人,人民网招商频道专家顾问。李律师是最先将有限合伙制度引入中国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开拓者之一,是最先提供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设立、运营管理、投资退出全程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
李律师擅长在中国特色的投融资法律规制环境中,为基金组建及私人股权投资活动设计高效、务实的商业及法律架构。李律师在公司的并购重组、国际私募、基础设施间接性融资、融资租赁、境内外上市法律事务方面拥有十年的执业履历,曾被评选为“2008年中国私募投融资优秀法律顾问”。
作为知名的专家学者型律师,李律师多次受邀在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中国法学会、香港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及政府机构主讲私募股权投融资实务,先后接受包括CCTV及《凤凰周刊》在内的多家财经媒体的专题访谈。
2. 职工张三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8000元,余款退回。要求: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出差时,申请差旅费,假设是10000: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10000
贷:现金 10000
回来后,报销差旅费,并交回余款:
借:现金 2000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差旅费 8000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 10000
销售人员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和其他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