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控股)是海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5年2月2日成立。海南控股的经营范围主要有:投资、融资、投资咨询、资产及股权管理等,重点投向具有资源性、基础性、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业支柱产业及基础设施领域项目。
海南控股作为海南省重大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融资平台,致力于按市场规则运用和运作政府专项资金、资源及信用,发挥海南重大项目孵化器和推进器的作用,通过有效的孵化、撬动,推进省内重大项目实施,带动省外资金投资海南,促进海南经济的发展。海南控股总部设五个职能部门,下辖全资企业有海南海控燃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鹿回头度假村有限公司、海南省莺歌海盐场。控股企业有海南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泰鑫矿业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有海南东环铁路有限公司等12家。截止2008年底,截至2008年底,资产总额达118亿元,公司累计投资总额102亿元,累计融资67.75亿元,带动投资额400余亿元。海南控股成立四年以来,迄今为止已完成投资大新华航空、重组洋浦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西环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化解粤海铁路危机、省燃化总公司的整合与股份制改造等项目,投资200亿元的海南东环铁路已于2007年9月开工。目前公司正积极启动、孵化省级土地储备、海控国际广场、和风江岸代建项目、叁亚鹿回头国宾馆扩建项目、重组海南国投、钛白粉、烯烃、LNG、长坡矿资源综合利用、与临高县政府开发临高金牌港开发区以及发起设立南海产业基金、南华创业投资基金、发行中期票据等一批项目,着力推进海南重大项目的实施。海南泰鑫矿业有限公司是经海南省国资委批准设立、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出资组建的、专业从事冶金/矿山/化工的实体,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耗资数亿元竞得我国第一个大型海底矿山,并规划将资源就地就近综合利用,打破探矿、采矿、选矿、深加工等四大行业界线,将四大行业变为四大环节有机融为一体,组成一个链带式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成为循环经济的典范。
法定代表人:顾刚
成立日期:2005-01-26
注册资本:1229866.8126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海南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74746907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英文名:Hainan Development Holdings Co., Ltd.
人员规模:1000-4999人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西路9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三层
经营范围:海洋油气开发利用;热带农副产品开发;海洋水产品开发;汽车、旅游、玻璃、浆纸、医药、工业项目开发;公路、港口、水利、城市供水、燃气、电力、环保项目开发;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办理参股、控股项目的投资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资产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咨询、策划、论证业务。
『贰』 海南省政府投资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此通知出台后,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应和影响。凭借与地方政府BT模式衍生出的数百亿元财富和数千亿订单、去年迅速蹿升“胡润富豪榜”亚军的太平洋建设集团掌门人严介和,更是成为争议的焦点。
这一《通知》是否意味着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中,BT建设模式就不可行了呢?对此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项目室主任马小丁认为——
○ 马小丁
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此通知出台后,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应和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认识上的混乱,进而产生对投资体制改革的疑惑和误解。因此,正确理解四部委通知的含义、认清带资承包与BT建设模式之间的差异,是有必要的。
须明确三个定义和概念
《通知》中,有几个定义和概念需要得到正确的理解。
首先,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根据此定义,带资承包者是建筑业企业即承包商,而不是投资者或项目法人。其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建设的项目”,即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再次,在《通知》中,排除了采用BOT、BOOT、BOO等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即实施市场化或者准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
明确了这三个定义和概念后,可以看出,此次四部委联合发文制止的带资承包行为,针对的是利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并非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是理顺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根据政府和社会不同的职能、项目的不同属性,项目的投资资金分别来自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彼此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和分工。上述定义和概念中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隶属于由政府承担的、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内项目,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以及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等。而采用BOT、BOOT、BOO等新型方式建设的项目,则属于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项目,与四部委通知中所限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有本质上的差别。
带资承包易引发投资失控
《通知》严令禁止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出现带资承包方式,即“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投标条件;严禁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同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合同备案制度”。此禁令的意义和作用在于:
防止宏观投资失控,保证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规模。根据政府和社会(市场)的合理分工,不同属性的项目分别由政府和社会资金承担投资,二者共同形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和构成。如果带资承包方式在大范围内出现,则会造成投资规模的失控,导致宏观调控的困难加大。
规范和治理建筑市场,防止不正当行为扰乱市场。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中的三个基本制度,建筑市场的规范依靠的是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在合理的游戏规则下确保各个投资主体的合法利益。带资承包的建设方式,以带资承包作为先决条件进入建筑市场,违背了市场公平的原则,导致不公平竞争,同时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游戏规则,也损害了其它守法企业的权益。
防止政府行为失控和腐败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带资承包方式源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共同需求和双方利益的一致性。部分欠发达地区政府行为不规范,追求所谓的“政绩”也好,急于加快发展也好,总是存在强烈的投资扩张冲动,在财政性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的投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而热衷于带资承包的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获得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在此情况下,暗箱操作无法避免,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另外,政府行为的失控,还体现在对此类行为的管理方面,一旦出现了某种利益交换,相关部门很难正常履行政府对社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能。
防止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带资承包方式的弊端之一是资金供应的不稳定性,而且该方式本身就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不足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现象。按照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项目法人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本金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在政府投资项目带资承包方式中,建筑业企业为政府垫付项目建设资金,然后由政府支付财政性资金逐年赎回,表面上不存在问题,即政府在当期使用了垫资企业的资金,而用预期的财政收入作为赎回的保证。但如前所述,以带资承包作为条件获得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本身就是不规范的行为,通常不会严格遵守相关的建设程序和规则,同时政府的盲目冲动也隐含着资金供应不足的风险。因此,在带资承包的过程中,一旦出现资金供应链的断裂,轻则项目建设无法继续,重则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务院重点清理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对采用带资承包的地方政府而言,还有一个严重的隐患,就是寅吃卯粮,后续的发展将无以为继,导致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大的波动和社会动荡。在现行制度下,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中央政府不得不承担其债务的偿还,以保证社会的稳定。这将打乱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轨迹,从而给整个国家稳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政府投资项目还能否选择BT建设模式
《通知》一出,是否意味着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中,BT建设模式就不可行了呢?
需要明确的是,《通知》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不得采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未排除BT建设模式的使用。同时,并非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受该《通知》的约束——采用BOT、BOOT、BOO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用该《通知》。而且,从其实质来说,BT建设方式属于BOT方式的一个变种,是对BOT(建设-经营-移交)的一个变换,意指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法人)承接投资者委托的项目,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与BOT方式相比,BT方式少了经营的环节,仅仅包括建设、移交两个部分。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进一步放开社会资金进入的领域,已经是各级政府的共识,以期充分调动社会资金的积极性,在投资建设领域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当前的政策鼓励和允许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多种建设方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BT建设方式在政策上是许可的,如建设部2003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7条规定:“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因此,对带资承包方式的禁止,并不意味着BT建设方式被禁止。《通知》所禁止的是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章、法律法规的、已经异化的“BT”模式,如某个企业近年来以“收购”或“托管”国有企业为捆绑条件的“BT”方式承揽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为。对于遵循建设程序、按照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招投标公平合法地获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建设方式,在当前的政策框架下,是受到鼓励和支持的。
带资承包方式与BT方式相比,最大的差别在于带资承包的主体不是项目法人,仅仅是建筑业企业。按照现行的建设管理规定,任何一个项目的建设,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有一个合法的项目法人来承担项目建设的责任,负责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担负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的任务,同时还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项目获得建设许可后,建筑施工企业、设备供应商和工程监理机构的选择,都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来确定。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由于使用资金的财政性特征,都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才能开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的要求更加严格,以防止出现各种问题——这是由政府投资的特殊性及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所决定的。而带资承包方式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破坏了正常的建设程序,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因此方被禁止。
『叁』 海南众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海南众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1-21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10楼A2室。
海南众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60100MA5RCDDA6G,企业法人何清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海南众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典当、融资性担保、资产信托、融资租赁除外),项目投资,财务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商品交易,商品经营,商品代理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教育资讯,货物进出口业务,证券、现货、外汇、教育培训,金融类资格证书考前培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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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海南众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海享贷是海南P2P投融资管理平台,隶属于海南众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以扶植中小微企业为宗旨,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海享贷是海南P2P投融资管理平台,隶属于海南众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担保机构为海南信联盛担保有限公司和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扶植中小微企业为宗旨,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管理团队集20多年金融行业经验,近5年累计审核信贷项目达60亿元人民币,专注为全国各地特别是海南省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对参与理财的投资者提供年利率10%或以上的回报率
法定代表人:Cheng Kar Leon
成立时间:2014-12-02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603000000389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3-8号汇泰大厦第19层B1903房
『伍』 中美嘉伦给跟那些投融资平台类的国企合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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