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的特征有哪些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
(1)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租赁交易方式,其表现形式为融物,实质内容则是融资.融资租赁是资产的所有者(出租人)与资产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资产的使用所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合同约定.它定义了所有相关的条款,包括租金额、租期和付款周期等.其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三章企业融资租赁(2)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且是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这也是融资租赁不同于分期付款和举债信用的一个重要区别.
(3)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5)不可解约性.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都无权中止合同.
㈡ 国际融资租赁具有哪些特征
国际融资租赁在具有一般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等 特点之外在整体上,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国际融资租赁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国际融资租赁关系的主体分属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其中包括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通过其下属法人企业在同一所在国履行融资租赁的情况。例1:多数情况下,国际融资租赁关系至少涉及三方以上的当事人, 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因此,国际金融法实践中通常将国际融资租赁称为“三边交易”,在某些情况下,一项国际融资租赁还可能涉及贷款 银行和股权投资人。
(2) 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物通常价值较大。国际融资租赁关系的标 的通常是特定化的大型机器设备或成套设备;按照《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第1条规定,适用该公约的国际融资租赁标的还可以是基于商业用途的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但不包括基于非商业用途而仅供承租人个 人或家庭租赁使用的设备。例2: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国际融资租赁的出租物通常是由承租 人选择确定的,其规格和要求由有关协议文件约定,并且仅仅在该出租物经交付验收后才将其特定化,这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民商法中规定的 租赁关系不尽相同。
(3) 国际融资租赁本质上是含有货物买卖和租赁融资复合属性的综 合性交易。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当事人(特别是提供融资便利的出租人)往往追求和主张国际融资租赁协议、租赁物买卖协议及有关合同文 件的相关性联系。例3:在国际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一般要求同一项国际融资租赁的 全部法律文件一揽子签署,要求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供货合同的生效以租赁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而供货合同的履行又构成租赁合同履 行的基础,以此排除将同一国际融资租赁项下的不同合同关系分别独立 处理的法律可能性。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要求,适用该公约的国 际融资租赁至少应保障租赁物买卖协议与租赁协议的相关性,保障其法 律适用的一致性,只有在租赁物买卖协议和租赁协议全体当事人同意的 情况下,方可排除这一要求。
(4) 国际融资租赁是仅移转租赁物使用权的融资性交易。根据国际金融法实践,在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享有,这不仅为融资租赁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手段,而且可以 避免因承租人所在国担保法上的不便而产生的风险。例4:在国际融资租赁的实践中,由于租赁物实际上是根据承租人 的选择和订购要求购买的,并且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又享有留购权,因 此国际融资租赁实际上具有以融物形式实现融资的功能,它往往成为承 租人企业添置大型设备的一种方式;由于国际融资租赁的租赁埤较长, 其租金支付条款也较为灵活,在有相同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国际融资租 赁通常可提供较中长期国际贷款为优的融资效率。
㈢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1、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㈣ 融资租赁的功能特点
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在还款方面,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1.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2.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投资功能 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4.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㈤ 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
(1)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租赁交易方式,其表现形式为融物,实质内容则是融资。融资租赁是资产的所有者(出租人)与资产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资产的使用所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合同约定。它定义了所有相关的条款,包括租金额、租期和付款周期等。其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三章企业融资租赁(2)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且是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这也是融资租赁不同于分期付款和举债信用的一个重要区别。
(3)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设备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5)不可解约性。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都无权中止合同。
㈥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都有哪些特征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㈦ 融资租赁的特点都是什么
融资租赁特点:
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全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80%。换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 对于承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属于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租赁设备应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对设备计提折旧的。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过时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
5.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人。
6.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7.不可解约性。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㈧ 融资租赁的最大特点都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门槛低;能延长资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是以物为载体的融资,可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进行相应的变动,因此融资方式更为灵活。
㈨ 简述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