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比,有什么区别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内两个以容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
单一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相对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言的,其最容易觉察的区别在于委托人数量,但其区别也并非仅此一处。更大的差别在于,委托人性质和委托人的地位: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多为机构,比如银行,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则多为自然人;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往往由委托人主导,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由信托公司主导,产品由信托公司自主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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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华能信托安溢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1225期b13
华能信托安溢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好像民生代销比较凶的
都是资金池产品,透明度不高,但是期限比较灵活,收益7%/年左右吧
『叁』 什么是(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开放的是普通的集合资金信托
开放式信托产品,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像开放式基金一样,可以方便地实现加入和专变现的信托产属品。传统的信托产品在信托计划结束之前,投资者想要变现是比较困难的,只能通过质押贷款或转让信托产品的方式变现。而相对于以往信托产品,开放式信托产品的高流动性就是它的最大特点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基金单位的流通采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办法,投资者日后买卖基金单位,都必须通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竞价交易。
『肆』 什么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回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答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伍』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银监会报备哪些资料
按最新的监管精神,除根据临时监管通知,需专项报告的项目外,集合信托版计划发行前,已经不必向银监会权报备了。但发售完成后,习惯上会向银监会提报一份总结报告,格式内容相对简单。
根据临时监管通知,需专项报告的项目,目前主要是指房地产类业务,必须事先报备,并且得获得银监会“无异议”的表示后,才能募集资金。除专项报告外,附件中至少得包括信托合同,和需要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还得看监管员的要求随时补充材料。
不过只要依法合规,过程清晰,责任明确,也就是耽误个把星期而已。
『陆』 华能信托是什么贷款
华能信托不是贷款机构,他是一家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不可以放贷的,放贷需要具备相关的金融牌照,如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小额贷款牌照、消费金融牌照等,都是具有放贷资格的金融牌照。而不具备牌照就放贷的话,那么业务是不合法的。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拓展资料:
1、华能信托建立了权责制衡、界面清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了高素质、专业化的业务管理团队;具备雄厚的产品研发、创新实力;构建了覆盖公司各类业务的操作流程、经营层级及四级镶嵌式风控体系;搭建了涵盖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管理、监管对接等需求的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和信息管理系统。华能信托除强化公司本部的功能建设外,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宁波等地建立业务联络处,现已形成以公司所在地市场为依托,以全国市场为支撑的业务发展格局。
2、在2009年公司实现高起点、稳起步的基础上,经过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标志着华能贵诚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和信托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成功地解决了公司长期面临的生存问题,初步实现了从重组型公司向发展型公司的转变,为公司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2008年11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对原贵州省黔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重组。2009年1月正式更名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009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按照“新两规”要求开展信托经营业务。
『柒』 中粮信托·肉牛指数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何计算收益
咋又问了一次?哦,这次是收益
预期收益率:7.5-10.5%/年(每6个月分配1次,投资人预期收益率与肉牛指数回报率挂钩,肉牛指数回报率为8.0-11.0%,投资人预期收益率为对应的肉牛指数回报率减去0.5%的相关费用)
例如:2015年2月4日,肉牛指数为64.20元,则投资人预期收益率为9.4%/年。
收益分配:6个月一次,那么购买100万的话为100万*实际收益每年/2
『捌』 "新华信托•华岳1号投融资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个信托能购买吗
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产品,收益很好,并购基金性质,有小额,适合所有投资者。这个产品的卖点就在于新华信托。
新华信托 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新中国最早的信托公司之一,也是一家管理理念先进、经营风格稳健、资产质量优良和市场化程度高的全新金融服务机构。公司原名“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更名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引进具有“百年老店”盛誉的战略投资者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
『玖』 华能信托智诚精选必须存够100万吗
摘要 信托投资者必须是满足银监会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是这样定义的:
『拾』 请问在一个集合资金信托中,如果查出其中一个受益人的财产为贪污款,这个信托还能存续吗否则该如何处理
1、信托法确有规定以非法财产设立信托或以非法目的设立之信托为无效信托之规定。但在目前实际操作中,由受托人(信托公司)来判定该当信托财产是否为委托人真实合法拥有的财产,实际很难实现,故此实务中,都会在信托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中约定,由委托人自己承诺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从而使得受托人在确有第三方有权机构确定信托财产来源为非法时,终止信托或免除相应责任的依据。
2、国内信托相关业务操作的流程是: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等,以期合法自有资金(或资产、权益等),信托与受托人,并签订信托合同等文件且真实交付信托财产后,信托关系方为生效;信托正常或非正常终止后,受托人要做的是依照合同约定的信托财产返还方式(形态),返还与委托人/受益人,随后信托关系解除。被返还的信托财产还原为委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资产,并根据也已经不具备委托人/受益人法律身份的自然人等社会身份属性及其行为后果,参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司法冻结等。但这时司法冻结的不是信托财产,而是相关责任人的固有财产。
3、集合信托计划相关,类似你提的问题中,确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法也没有(没见过)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
集合信托涉及多个受益人,其信托财产运用方向上,属于代定信托(即受托人代为确定);信托合同要件,如成立日期,运用方向、终止日期、信托财产清算及分配方式、形态等具有同质性;对个别受益人的不法来源的信托财产的执行,会在客观上引致当期未到期的整体的信托财产本金的减少,进而影响整个信托计划的运作与信托目的的实现。至少,属于信托合同约定外的信托财产的处置,最笨的法子就是召开受益人大会。实际情况是,因为信托计划到期后,“不法财产”(含本金与收益)也将会按信托约定划付至“不法委托人/受益人”指定账户,届时有权机构再对该账户中资产进行处置,并不实际影响公权力的实现。
故此集合信托计划终止后,再行处理,是一个各方都能接受,且可以实际操作的现实选择。既不违反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也顾及到了一般民法项下的公允原则。
4、国内信托相关能称为“法规”的只有“一法两规”,完全不足以涵盖广泛的信托业务领域,特别是信托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发生交叉和冲突时,更不容易说清楚。只能根据届时的具体情况,及信托公司与有权机构的沟通情况进行临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