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发生融资及利息、手续费的账务如何处理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PS:融资手续费计入管理费用
② 借款利息属于什么会计分录
借款利息应按借款的用途进行账务处理。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
1、一般短期借款目的是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之需,其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1)如果银行是按季度扣息的,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如果是按月支付的,银行扣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无形资产等。
(1)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人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2)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科目。
③ 借款利息计入什么科目
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借款利息有几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符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应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一种是企业在银行发生的短期借款,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
如果是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应按以下两种情况材处理:
1、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符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应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企业在银行发生的短期借款,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短期借款
利息支出:
借:应付利息——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纳税人向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
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同时,公司支付个人借款利息,要按利息收入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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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企业间借款利息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企业间借款利息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应交营业税,利息支出不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可以作为财务费用核算;
2、企业之间的借贷应通过银行作委托贷款,否则不符合相关规定;
3、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⑤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如果符合统借统还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统借统还的业务,取得的利息全部作为含税销售额,按照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利息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⑥ 企业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一、如果是分期付息,则
(1)收到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3)偿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还本付息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最后一期)
贷:银行存款
二、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2)到期时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项目: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⑦ 关于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这个房贷的利息是针对于厂房的建设而发生的,所以无论这个厂房用于什么用途这个利息都是需要支付的,所以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合适
⑧ 企业借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8)融资借款利息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⑨ 企业借贷的利息支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利息支出(Interestexpense)是指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帐基础的前提条件下,所谓支出应以实际支付为标准,即资金流出,标志着现金、银行存款的减少。就利息支出而言、给个人帐户计息,其资金并没有流出,现金、银行存款并没有减少,因此,给个人计息不应作为利息支出列支。
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和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期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2、本科目应当按照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0-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⑩ 收到借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