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融资算犯法吗
你好,如果你个人是按照法律允许的正规渠道进行融资,那么你的个人融资行为就是合法行为。
『贰』 企业向自己的员工融资合法吗
以前我有朋友做过类似的, 当时厂房是老板租的, 当时很多打工的主管拿了钱出来,有些人见情况不好就退回了款,有些人想赚的应为没事,后来老板跑了.欠了很多人工资.我有一个老同事就有十万元没拿回.气晕了.
你要看公司的实力而定,有人融资赚了,也有很多人亏了.
『叁』 请问私营企业自行在社会上大量融资违法吗
O(∩_∩)O,楼主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违法。年利率24%高于基准利率5.6%的四倍,况且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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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肆』 企业向民间融资合不合法
违法的,这一类情况在中国还是很过的,类似于民间的“入会”,沿海一带比较多,而且入会的都是些年级比较大的人,他们的平时积蓄都会投入进去,而且他们所受到的回报也是比较大的,基本上好像有20%以上,一般也都在10%以上,而且不用缴税,所以还是在老百姓那有很大的市场的,这一类的活动在中国盛行了很多年,他们的信誉不敢保证,一般都是同个地方的人,他们的担保物也就是个人信誉以及个人固定资产。这种民间融资在中国的市场极大,民间资本数量也超级庞大,据说有6000个亿,他们这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但却是不合法的)。中国对企业发行债券是管的很严的,以前发行过,现在基本上不被批准面向社会发行以企业信誉为担保的企业债券了。
『伍』 企业向个人借贷合法吗
企业向个人借贷,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的民间借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8〕192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陆』 个人融资算犯法吗
个人融资算犯法吗?融资本身并不是违法的,但融资行为不当有可能造成违法和犯罪内,例如非法集资容、贷款诈骗等就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四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柒』 融资是违法的
融资不违法。但是禁止民间融资(国内禁止企业之间的互相拆借行为,但对民间借贷予以有条件的保护。所称民间借贷是指以公民作为借款方或者贷款方而发生的借贷关系,包括公民之间的借贷、公民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以下是正确的融资渠道: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帐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帐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帐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帐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帐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捌』 企业融资合法吗真正懂法律的高人解决问题
民间融资是为满足企业、居民家庭的生产生活需要或其他合法的特定目的的融资活动,它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
企业向民间融资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企业民间融资盘活了社会闲置资金,拓宽了居民投资渠道,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实现了企业规模扩张和效益的提高,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是补充正规金融的不足,缓解了银行业贷款压力。
三是促进中小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民间融资的活跃和发展必然与中小金融机构争夺信贷市场,加大其经营压力,因此会促进其改善服务,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提高竞争力。
四是支持了生产、活跃了流通,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企业向民间融资也存在不利影响:
一是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全面落实。如一些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正规金融部门不贷或少贷。在利益驱动下,这些企业往往通过民间融资扩大生产经营,边缘化国家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干扰金融秩序,影响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效果。
三是企业民间融资潜在风险。按规定,民间融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但个别融资利率远超此限。依靠高成本融资支撑的企业必须有高利润回报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长此将难以为继。企业民间融资多采取信用无担保方式,还要背负较高利息成本,一旦经营不善,将导致企业无力按时还本付息。
企业向民间融资处在法律的边缘,可打擦边球。
李总理说了,法不禁则可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禁止的,明显是违法;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法是不禁的,则是合法的。同时有政策和法理可依。
“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促进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方针,为确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企业的民间融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既不会一棒子“打死”不让开展,也不能任其无序去发展,只要操作上掌握好尺度则不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