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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法性真实性审核

发布时间:2022-01-10 02:29:40

❶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买车靠谱吗

通过融资租赁访视买车靠谱的,但是要走正规的渠道。
汽车融资租赁指的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主要的核心是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融资租赁买车是购买客户指定的车辆,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保证金后,按月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客户决定是否取得汽车所有权。
融资租赁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两到三年的车辆更换周期,灵活处置车辆,最终使汽车从一个占一大笔资产的大件消费品,变成一个支付少量月租费用就可拥有的普通消费品。融资租赁买车的手续合法,交易真实,资金流通完整就比较安全,所以说融资租赁买车还是比较靠谱的。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买车的好处 ① 融资租赁买车的利息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以选择零首付,分期的年限比较长,能够减轻贷款压力。 ② 融资租赁买车是在购车之前用户只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获得汽车的使用权,以后每个月需要定期还款,等到还款周期结束之后,车主就可以获得这辆车的所有权了。 ③ 融资租赁买车是先租后买,边租边买的一种购车方式,对于一些收入较低的人来说,可以减轻他们的购车压力。 ④ 融资租赁贷款购车对于车主的户籍没有任何要求。 ⑤ 当车主不能及时还款时,可以跟出租方商议垫付,车主的车辆也不会被回收,不会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分期付款的期限是可以延长到一年,减轻租赁者的还款压力。
融资租赁买车和贷款买车的区别 1、融资租赁买车是一种租赁关系;而贷款买车指的是借贷的关系。 2、融资租赁以租代购,客户只是享有车辆的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左右租赁合同到期后,车辆的所有权才会转移;贷款买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属于客户,客户只需要在车贷还清后办理撤销抵押手续即可。 3、汽车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而贷款买车则是买卖双方。 4、贷款买车支付的首付通常都是高于汽车融资租赁,汽车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汽车价格的20%;融资租赁的首付则只需要付10%,甚至是0首付。

❷ 怎样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

其实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使用过程中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融资租赁要比按揭更具有实用性,融资租赁可以在使用期间自由决定是到期拥有所有权,还是提前终止租赁。而按揭却比较麻烦,如果预期有变,企业需要终止项目或者退出经营,那么麻烦就...

❸ 融资租赁在现实中是怎么操作的

现实操作比较复杂,先帮你回答一下客户需要资金购买机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吧

1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人员或者项目经理接触到需要融资的客户
2客户提交相关的审核材料到融资租赁公司由业务人员进行初次审查
需要的材料比较多,法人和自然人要求各不一样
3业务人员送件到风险管理部门进行评估
4融资租赁公司给客户报价。报价包括融资租赁首付款,保证金,利息。
5客户接受报价。双方签订合同。
6融资租赁公司向客户指定的供货商以客户同意的价格购买客户指定的机器设备。
7设备由融资租赁公司交接给客户,客户办理相关的保险,受益人为融资租赁公司,开始正常生产。
8客户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开始支付租金(包括购买机器的本金和利息还有相关费用)。
9合同将近结束,客户按照融资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公司商讨保证金是返还还是冲抵最后几期账款。
10合同执行终了,客户与融资租赁公司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以残值购买机器,还是继续租用,还是退租。现实情况大多是客户以残值(通常很低)购买机器。

其中涉及到三方俩合同,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客户,供货商。俩合同:销售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

以上属于融资租赁的典型方式。另外一种是用的比较多的融资租赁方式是回租。以下介绍雷同部分略去。回租运用于客户将已经有的生产设备变现为现金流。
1客户将设备卖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客户。

融资租赁在实际操作中灵活性比较大,操作方式多种多样,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以上俩种方式理解了,其他的方式也不难明白。

希望有帮到你。

❹ 融资租赁在法律上说是贷款吗

一、融资租赁是贷款吗

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
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
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
的所有权、续租或退回租赁物。从其基本含义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

一些国外学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金钱消费借贷契约(我国则称为借款合同)之实质,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从上述法律特征的比较来看,借贷是一种金融活动,应受金融法规的调整,因此,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主要是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而融资租赁就其机能而言,除有租赁契约之性质外,还有买卖、融资、担保等作用,故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要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还需要运用卫生、知识产权、交通、保险、税收等法律和法规。

二、融资租赁的风险

1.风险评估体系。该体系应该囊括包括风险评估部、商务部、资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分别从客户风险、行业风险、资产运营风险及具体项目的商务风险多维度建立。

2.风险评估模型。根据自身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涉及行业,建立专属的风险评估模型,具体包括客户评估模型、销售商评估模型等。

3.项目考察及随访机制。在项目签约前及签约后应持续性的进行项目随访,随时掌握承租人运营情况,从而避免虚假交易以及恶性拖欠。

4.资产管理。对于执行中项目应进行资产分类管理。分别从客户维度及租赁物件维度进行管理。确保客户处于监控中,确保租赁物件在收回等恶性情况下的再处置。

5.保险。应对项目租赁物件购买保险,分担小概率情况下的资产风险。

6.供应商风险。对于租赁物件的销售商应以适当形式分担恶性情况下的资产损失。

有风险,需谨慎。

❺ 一般的企业做融资租赁是否需要审批

是的,需要审批。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5)融资租赁合法性真实性审核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要求规定:

1、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2、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3、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❻ 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怎么去判断

1]有学者认为,融资租赁建立在所有权分化理论基础上[2]学界有关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观点主要有:所有权保留分期付款买卖契约、[3]租赁契约、[4]货币借贷契约,[5]以及动产担保交易。[6]基于上述对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不同学说,立法上存在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两种不同认定路径。[7]形式主义法律界定不考虑设备所有权最后通过何种方式确定归属,仅从买卖以及租赁的合同形式上对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美国《统一商法典》和我国《合同法》中融资租赁定义基本都采用了形式主义界定方式。实质主义法律界定则认为采用租赁形式的交易未必是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租赁,往往以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为标准,考虑经济实质上的公平、租金和租期如何计算等。[8]一项按照形式主义确定的融资租赁按照实质主义方式可能就不构成融资租赁,而按照实质主义界定方式确定的融资租赁按照形式主义定义可能也不构成融资租赁。许多国家不再仅仅采用形式主义或实质主义路径,两种路径逐渐融合。以美国相关立法规定为例,[9]融资租赁在现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采用了形式主义的定义,而同时废除了各种动产担保交易在形式、名称上的区别,明文规定融资租赁的意图为担保,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制度,这是实质主义的体现。

❼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只要当事人主体合同,内容合法,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r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❽ 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融资租赁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承租人、回购人等对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存在认识误区
租赁物的质量存在重大瑕疵,是实践中常见的承租人抗辩理由之一。一些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与普通租赁相混淆,或误认为是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还有些承租人缺乏合同意识,忽视对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而直接签收受领租赁物。回购人出于销售利益驱动,为承租人违约兜底,承担回购责任,却对回购法律风险的预判和控制不足,最终选择拒绝承担回购责任的现象并不少见。承租人、回购人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存在性质上的认识误区,是导致履约瑕疵或争议的重要原因。
(二)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跟踪服务机制存在疏漏
在缔约过程中,出租人没有建立完善缜密的资信审查和风险管理机制,个别业务人员出于销售业绩驱动,重项目数量轻资质审查,承租人的资信状况良莠不齐,加大了出现坏账等融资风险的概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疏于对租赁物交付行为的监督,甚至出现承租人与出卖人串通,虚构租赁物及虚假交付,套取出租人资金的行为。在租赁物使用过程中,出租人忽视融资后跟踪服务,承租人的经营恶化趋势未能及时察觉和采取措施,租赁物风险问题尤为突出,租赁物下落不明以及承租人擅自向第三人转让租赁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约定不明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是由出租人事先制定并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出租人对一些业务术语和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未作清晰明确的约定。例如,合同约定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时向出租人支付首付款、保证金,但对该款项的性质、用途并未作出明确界定;又例如,合同中对租赁物残值使用何种评估方法和估算方式无明确约定,而出租人与承租人往往在该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和争议;再如,合同通常会约定出租人将向出卖人的索赔权让渡于承租人,其仅负协助索赔义务,但合同中对出租人如何履行协助索赔义务并无明确约定。
(四)业务模式创新放大风险
出租人为保障自身融资融物安全,创新业务举措,例如要求租赁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承租人违约时回购租赁物、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委托经销商转付租金等,却因回购合同的法律定性不明、经销商不及时向出租人转付租金甚至截留租金等情况,导致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同风险被人为地扩大,为纠纷的产生埋下隐患。
二、融资租赁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一)提高法律意识,加强风险预判
1、提高承租人的法律意识。寻求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增强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与合同意识。在接洽融资租赁业务之初,应主动索取和认真研读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如有疑虑可要求出租人予以解答,必要时还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指导。对于同一租赁物,拒签“阴阳合同”(承租人与两名不同的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应以特定出租人为合同相对方所提供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应认真核对交付租赁物的型号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加强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
2、回购人、保证人等加强风险预判。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回购人、保证人等应充分评估销售利润、可得利益与回购责任、保证责任之间的利害关系。特别在回购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重视涉及标的物取回可行性控制的条款约定,对回购标的物的灭失毁损风险责任承担作出明确约定,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对承租人经营状况、履约情况、租赁物现状的信息掌握。
(二)加强资信审核,施行全程监督
1、完善承租人资信审查机制。建立承租人资信评级机制,根据审核结果评定承租人资信等级。对能够反映承租人经营状况、商业信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信贷还款记录、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建立租赁物交付监督机制。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应树立融物与融资并重的意识,在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过程中,积极协调参与检验,或现场监督租赁物交接。
3、完善承租人经营跟踪机制。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应与承租人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实时掌握承租人的经营状况以及租赁物使用情况,可采取在租赁设备上安装定位装置、标记所有权人信息等多种技术措施,公示所有权,在现有的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租赁物信息登记平台进行权利登记,防止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
4、完善业务人员业绩考评机制。在融资租赁业务进程的每个环节对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化业绩考核,适当加大承租人实际履约情况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促使业务人员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切实履职尽责。
(三)完善合同条款,保障交易安全
1、完善合同条款和重视解释说明。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交易的认识程度、专业素质一般强于承租人。出租方作为格式合同提供方,应根据已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不断增补和完善合同条款,并重视对合同条款的解释、说明。关注重点在于首付款、保证金的性质及用途、租赁物质量问题与支付租金的关系、索赔权利的行使、违约责任的承担、租赁物残值评估方式等影响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2、规范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应严格审查承租人(即出卖人)对转让标的物具有处分权的权利凭证,现场查验标的物的真实性并登记在册,办理具备较强公示力的所有权转让手续。对标的物价值的评估应当真实客观,避免转让价格与标的物价值严重偏离的情况发生。
3、规范租金支付方式。出租人应增强服务客户的意识,主动延伸融资租赁服务环节,为承租人提供安全和便利并重的租金支付途径,取消租金支付的非必要中间流转环节,防止发生第三方截流租金等放大融资风险的情况。
(四)加强行业联系
融资租赁作为国内新兴的金融行业,其发展现状和动态一般难以为业外人士所深入了解。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举办有关融资租赁行业动态、交易模式创新、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促进公司职工对融资租赁行业的了解、储备相关的专业金融知识。在行业内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并借助有效资源和力量共同创新发展模式。

❾ ,融资租赁还款如果不准时的话,会在中国银行的信用记录中有不良记录吗对企业后续的贷款有影响吗

征信报告是人民银行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是商业银行审核您贷款资格和信用记录的依据材料,具体视信用记录情况而定。建议您与欲办理贷款业务的网点联系咨询,与人民银行咨询征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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