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期应付款属于金融负债还是经营负债
长期应付款属于其他金融负债。是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账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企业发生的长期应付款及归还情况的核算与监督,设置“长期应付款”的会计科目。借方登记长期应付款的归还数;贷方登记尚未支付的长期应付款。
(1)融资租赁算金融负债么扩展阅读:
长期应付款具有长期负债的一般特点,保证长期应付款得以偿还的基本前提是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不至于破产清算;数额较大,其本金的偿还必须有一种积累的过程;企业的长期应付款数额大小关系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性。
此外,还具有分期付款的性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是在整个租赁期内逐期偿还的;保险公司通过长期应付款取得固定资产,可以减少长期投资所承担的风险,而且不必在取得固定资产的同时支付全部款项。
Ⅱ 企业融资租赁为什么会增加负债
融资租赁中,租入资产的一方会计处理,简单地说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由上面的分录就可以看出来了,“长期应付款”增加,而“长期应付款”很显然属于企业的负债,因此会增加负债。
Ⅲ 经营负债与金融负债是如何区分的
(1)一般,带息负债是金融负债,不带息负债为经营负债;
(2)短期借款、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属于金融负债;
(3)以市场利率计息的短期应付票据属于金融负债,无息短期应付票据属于经营负债;
(4)优先股属于金融负债;
(5)应付利息属于金融负债,优先股应付股利属于金融负债、普通股应付股利属于经营负债;
(6)递延所得税负债属于经营负债;
(7)融资租赁引起的长期应付款属于金融负债,经营活动引起的长期应付款属于经营负债;
(8)其他负债项目,具体内容查阅报表附注或其他披露信息,根据性质确定。如果查不到结果,通常列为经营负债。
Ⅳ 融资租赁是资产还是负债
融资租赁是资抄产,也是负债
企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后企业盈利,是资产,也是所有者权益
企业应付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是资产;因融资租赁形成的应付款,是负债。
这可以说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目前国内会计是复式记账,根据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说,资产增加,如果不是另一项或几项资产同时等额减少,就是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增加。
Ⅳ 融资租赁属于资产负债表吗
融资租赁属于表内融资(资产负债表),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Ⅵ 如何区分经营负债和金融负债
容易识别项目: (一)短期应付票据市场利率计息融资形属于金融负债;息应付票据应归入经营负债 (二)优先股普通股股东角度看优先股应属于金融负债 (三)应付利息筹资形应属于金融负债应付股利属于优先股属于金融负债属于普通股属于经营负债 (四)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引起期应付款属于金融负债经营引起期应付款应属于经营负债 (5)内期非流负债属于金融负债 (陆)递延所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于其计税基础形递延所税负债经营性资产形递延所税负债应列经营负债金融资产形递延所税负债应列金融负
Ⅶ 融资租赁算金融服务吗
融资租赁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现在也称类金融行业,其中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由银监会作前置审批,非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根据注册资金分别由国家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委审批。
Ⅷ 金融性负债包括哪些科目
金融性负债包括以下科目: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应付利息、应付票据(带息票据)、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融资产递延形成)等。
Ⅸ 租赁引起的租赁负债为什么属于金融负债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直接计入费用一般企业都能支付,不会引起企业负债增加(经营租赁企业能付的起);融资租赁一般涉及金额比较大,引起企业负增加债,根据财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融资租赁引起的负债按照金融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
Ⅹ 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吗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
内容
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其内容主要有:
1.直接保险(包括共同保险 保险、寿险、非寿险)。 2.再保险和转分保。 3.保险中介,如经纪和代理。 4.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5.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偿还基金。 6.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7.财务租赁。 8.所有支付和货币转移服务,包括信用卡、赊账卡、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 9.担保 贷款
和承诺。 10.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支票、汇票、存单),外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期货和期权),汇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换汇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可转让证券,其他可转让票据和金融资产,包括金银条块。 11.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包括承销和募集代理(无论公开或私下),并提供与该发行有关的服务。 12.货币经纪。 13.资产管理,如现金或证券管理、各种形式的集体投资管理、养老基金管 信用卡
理、保管、存款和信托服务。 14.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服务,包括证券、衍生产品和其他可转让票据。 15.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