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如何,未来有哪些发展方向
近年来,由于我抄国经济袭进入换挡期,经济增长动力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了制造业的升级换代。融资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交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所带来机遇与挑战中逆势上扬,保持着较高增速。
2008年至今,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中国融资租赁业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总数增长近8倍,达到8218家。
从国内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体现了较强的顺周期属性。在过去宏观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我国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也随之迅速提升,由2007年的240亿元增长至 2017年的5.6万亿元。
尽管如此,我国当前的租赁市场发展程度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渗透率大约在15%-30%之间,对照国际先进租赁市场,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仍然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2. 融资租赁新政策
融资租赁新规: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重要的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及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3. 融资租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以下简要分析我国目前的各项税收政策制度中,融资租赁交易与一般租赁、买卖交易面对的税收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租赁与一般租赁税收制度的比较
融资租赁在营业税和印花税上所要缴纳的税金少于一般租赁。但由于融资租赁的支出在会计分录中被资本化,故不能成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中的营业成本,不及一般租赁的租赁支出可抵扣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流转税。一般租赁中,出租人要缴纳租金收入的5%作为营业税。而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所要缴纳的营业税的税基比一般租赁人的税基要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我国的融资租赁是按照金融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税基有抵扣,具体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人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自2003年1月1日起,其税率亦为5%。
(2)所得税。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根据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赁的租赁支出不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仅可扣除折旧费用;而一般租赁的所有租赁支出都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上,一般租赁可扣除的应税所得额比融资租赁多,但这主要是由于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决定其在会计处理上被资本化。
(3)印花税。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缴纳合同租金的0.1%作为印花税。而整个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所要缴纳的印花税税率都低于一般租赁。目前2011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出融资租赁合同的税率,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把融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比照借款合同,税率为0.005%;购买合同的印花税比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二)融资租赁与一般销售税收制度的比较
融资租赁要缴纳的税金在流转税、印花税上都低于一般销售,在所得税上还享有加速折旧的特别优待。
(1)流转税。一般买卖中,出卖人人要缴纳货物出售的增值部分的17%或13%作为增值税。而融资租赁将大部分货款转变为租金形式,从而只要对其增值部分缴纳5%的营业税。
(2)所得税。一般买卖和融资租赁都可以享受折旧抵扣税收,但融资租赁特别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gong字[1996]41号规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不过,企业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税前提取折旧,必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加速折旧政策使得企业可以提前实现税收抵扣,获得更多的资金的时间价值。
(3)印花税。如上一部分分析中所列数据,融资租赁合同中转移的价款所要缴纳的印花税比放在购买合同中的那部分价款的印花税要低。
4.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现状分析需要哪些数据
2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社会认知度
一些中小型企业坚持传统的一次性买断设备的观念,对于融资租赁了解少,没有及时更新观念,导致融资租赁缺乏市场,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推广发展。
2.2缺乏理论研究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较晚,融资租赁的形式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融资租赁的实践活动先于理论研究展开,因此,企业缺乏对融资租赁的理论研究。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活动主要是照搬国外一些企业经验理论的介绍,没有根据企业本身特点,没有建立完整的融资租赁体系。
2.3法律法规不完善
受到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融资租赁业长期得不到经济合同法的约束和有效保护,融资租赁业没有系统、统一的会计标准,融资租赁业税收标准不统一。国家没有制定系统的法律法规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有效的规范,导致融资租赁行业不能长期稳定的发展。
2.4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首先,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在这种环境下,融资租赁行业逐步发展起来,因此,有很多不规范的甚至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其次,我国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处于多头监管的状态,融资租赁公司受到多重管制,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导致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方向混乱,缺乏发展重点,行业发展违规违法现象多。
2.5租赁标的形式较单一
企业拥有好的项目是通过租赁进行融资的前提,因而,对于企业单纯的流动资金紧张或其他不以物权为载体的融资租赁,目前在我国还存在政策障碍,无法为企业直接解决资金难题。当然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融资租赁经营的主体势必会摆脱固定资产的单一模式,朝无形资产租赁、人才租赁及管理租赁等方向发展。
3改进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建议
3.1加大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
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首先要得到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认知和支持。加强企业对融资租赁的宣传,改变传统的融资观念,树立“设备使用胜于设备拥有”的观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政府要加强重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实施税收减免,积极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针对融资租赁行业出现的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色,制定相适应的融资租赁体制。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规范性建设。
3.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对融资租赁行业加强税收减免,降低营业税税率,统一营业税税基。允许企业自身制定设备的折旧方式,减轻承租人的经济负担。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相关的项目,国家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避免对融资项目重复性征税现象的发生,只征一次税。
加强融资租赁行业信用保险的建设,建立“租赁信用保险制度”。租赁公司与商业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当承租人出现违约时,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减轻租赁公司承担的信用损失,对租赁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同时,政府部门设立专门保险基金,对于租赁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进行财政支持,分散信用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特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适合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制定《融资租赁法》,明确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融资租赁行业的经济活动,对违反协议产生的信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益。建立全国租赁协会,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诚信宣传,严格进行行业的资格认证,保证融资租赁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3.3积极创新,不断开拓新的租赁业务和租赁市场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创新,为此,融资租赁公司除继续做直接租赁外,今后还应积极创新,拓展业务层次,积极开拓租赁市场。第一,加大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业务范围;第二,采用合作租赁、收益百分比租赁等复合式租赁方式;第三,开展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
5. 国家对融资租赁的政策有哪些
每个地区的政府扶持力度不一样,看你要到哪个地融资租赁办理转让
6. 融资租赁政策包括哪几类
融资租赁的政策包括四大类:法律、会计准则、税收和监管
7. 融资租赁的战略意义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发达的国家,融资租赁业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资金供应渠道。而在中国,融资租赁业正迎来发展好时机。
2004年下半年,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试点工作进入稳步发展阶段。2007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81亿元,实现利润2.1亿元,缴纳税收7000万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23.3%、55.6%和12.8%。2007年3月,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允许合格金融机构参股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宣告中国的融资租赁产业正式进入新的发展周期。
2010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全国注册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181家,比上年增加64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7000亿元,比上年增长89%。“十一五”期间,中国融资租赁业一直呈几何基数式增长。
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是银行信贷和证券融资的一个重要补充,是社会资金供应的三个主渠道之一。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望构筑和形成一个包括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和证券融资有机衔接、科学稳定的资金供给体系。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融资租赁法律规定的出台,国外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均看好中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前景。中国是世界上潜在的最大的租赁市场,已经成为西方融资租赁业人士的共识。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六章。首先介绍了融资租赁的定义、特征、分类、发展意义、与其他金融服务的区别等,接着分析了中国融资租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国际国内融资租赁业的现状,然后具体介绍了飞机、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医疗设备、包装印刷设备、铁路运输设备、IT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随后,报告对融资租赁业做了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发展分析、融资租赁信托分析、重点企业运营状况分析、经营管理分析、风险分析、税收分析和政策法规分析,最后预测了融资租赁业的未来前景。您若想对融资租赁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融资租赁,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8. 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政策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政策主要还是根据整体的形式来进行判断。
9. 2017融资租赁政策方向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
金融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人(Lessor)对承租人(Lessee)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为其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的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业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达程度一般以市场渗透率来衡量。有关资料显示2001年各国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发达国家一般在10%一30%之间。而在中国2000年约1060亿元的总投资额中,以租赁方式完成的金额却仅有160亿元,所占比例仅为1.5%。因此,融资租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本文将对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一、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基本 现状
按照目前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主要有三类:
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这类法人机构属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他们在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同时,仍可从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债券、投资等其他金融业务。到2001年6月,中国金融租赁公司有12家,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有近200家。
由原外经贸部根据2001年9月颁布的妙}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暂行办莪勤批准的,具有准金融机构性质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如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这类公司作为一个引进外资的窗口,其营运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外股东或外资金融机构,它们不从事任何其他金融业务。到2002年底,中国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有32家。
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由国内贸易局主管、附属于制造厂商、以促进本企业产品销售为目的的非金融机构内资厂商类租赁公司。这类公司直接依托制造商开展租赁业务。其营运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能从事任何其他金融业务。
从国外租赁业发展来看,租赁业是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的。据((世界租赁年报》,2000年全球租赁总额为4989.5亿美元,前四名分别是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这四个国家也是全球GDP排序最高的四个国家,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租赁业的发展程度跟这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成正相关关系。中国经济已连续多年保持7%以上的高速增长率,而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却非常滞后,中国目前的租赁额仅相当于美国的l%、日本的2%,由此可见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市场空间是极为巨大的。
二.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外部环境来看,不利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10. 2017年融资租赁有什么新政策
融资租赁公司的黄金时代就从未断过,上海的金融都市,天津港口优势,有返税的政策,深圳是鼓励大量发展的城市。
融资租赁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在拉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前海涉外企业占比最高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今年8月底,首份融资租赁行业实务系列白皮书显示,前海注册融资租赁企业达1200余家,占全国的1/3。
前海自贸区成为“金融聚集新圣地”
前海被定义为“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成立6年多来,形成了深港合作区与自贸区叠加的72条创新金融政策体系,金融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扩大开放、金融机构创新、创新型金融业务方面实现了多个全国首次和第一,为我国金融业扩大开放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前海率先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截至2016年6月底,备案余额超千亿元,提款金额356.2亿元,有效降低了区内企业融资成本。此外,在跨境人民币贷款成功发放、企业赴港发债、“熊猫债”、人民币资金池门槛进一步降低等领域不断发挥出示范效应, 创造了诸多全国领先的创新案例。
前海自贸区政策优势明显
在先行先试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方面,前海率先启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18家前海企业办理了22笔外债试点业务的登记手续,签约金额10.55亿美元。已有41家前海企业获得了QDIE试点资格,累计备案35家境外投资主体,获批额度高达9.6亿美元。此外,QFLP试点管理企业已达106家,基金20家,累计注册资本超过267亿元。在碳排放领域,境外投资者如今也可参与深圳(前海)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境外资本以市场化手段参与我国经济的绿色转型。与此同时,保险交易的“深港通”获得突破,试点为内地人士购买的香港保单续费提供跨境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