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证券化是指融资由银行贷款转向具有流动性的债务工具,筹资者除向银行贷款外,更多的是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股票及其它商业票据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向国际社会筹集资金;资金供应者在购进债券、票据后也可以随时把拥有的债权售出,转换为资金或其它资产。
风险防御建议
系统性风险的起因不外乎经济、政治、军事、政府政策四大类。目前我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增长,因此关键在于割断“问题”银行的传染渠道,避免危机扩大,出现“挤兑”。针对我国金融业的现状,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实质上是指在发生某些小的风险时,及时加以化解,以防小风险积累成大风险。例如各类金融机构都应按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对于呆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冲销方法,也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必要的改革。建立存款保护制度也是一个有效措施,主要是针对我国银行、信用社、证券、保险、信托的不同特点,建立各自的保护体系。鉴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较大而抗御危机的能力较弱的实际,当务之急是要建立面向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护体系,如城市银行、农村银行的存款保护体系。
2.尽快建立金融安全监测预警指标系统。金融风险的大小可根据一系列的经济和金融指标来度量,建立一套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可以科学评估金融系统内部和外部存在的风险,对我国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必要时进行报警,这样在出现危机“苗头”的时候,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经营者可以迅速采取措施,避免危机蔓延。这其中包括商业银行的自我监测体系和人民银行区域性监测体系。商业银行自我监测体系由建立内部经营核算指标和建立对开户企业资金监测指标两部分组成。人民银行区域性监测体系则在商业银行建立自我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核工业算控制指标实行全面监测和管理。
融资证券化
3.尽快健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虽然我国国有银行的经营至今仍然具有明显的行政行为的特点,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银行也必然要像其他企业一样承担市场风险,在经营管理不善时出现破产退出市场也是迟早的事。但银行与普通企业又有所不同,不但其运营会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深远影响,同时由于银行危机极具传染性,处理不及时,一家银行倒闭会迅速蔓延到整个银行系统,所以普通的企业破产处理程序不适于银行,建立专门针对银行的破产法规十分必要。譬如日本就于1998年出台了《金融再生法》,为其处理破产银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就我国而言,一方面要明确问题银行的接管程序及具体措施,包括如何对接管的金融机构整顿、改组,是否有必要对金融机构发放临时性贷款,进行资金援助等;另一方面应在《公司法》的原则规定下,具体规定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程序,金融机构购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其法律后果。
㈡ 1、关于结构化主体,怎么理解的证券化载体,资产抵押融资以及某些投资基金等
感谢求助:本人才疏学浅,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式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结构化主体包括证券化工具、资产支持融资、部分投资基金等
㈢ 债权融资的法律问题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融资过程,逐一阐述了涉及的五大具体法律问题:
一是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由于资产证券化融资中包含着大量的债权让与行为,这里的债权必须具备适合证券化的特质。虽然这里的债务融资有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两种,但担保融资在资产证券化中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作者并不提倡这种做法,然而真实销售也并非易事,它往往需要法院的重新定性。
二是债权受让的特殊目的机构。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和融资实践,特殊目的机构可以分为公司型、信托型、有限合伙型和基金型等不同形式,这些形式分别可以收到不同的税收效果和融资便利,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相关法律限制程度和投资者的熟悉程度,选择最合适的特殊目的机构设立形式。
三是打散债权的破产隔离。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申的重要法律创新之一,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律保护,特殊目的机构会面临许多难以消除的风险,只有通过在会计制度、经营范围和法律监管等方面作出努力,才能使特殊目的机构真正做到远离破产。
四是打散债权的信用升级和评级。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其独特的外部信用升级和内部信用升级方式,经过升级后的资产支持的证券往往具有超过本身价值的信用级别,因此,法律确认了信用评级的法定地位。
五是打散债权的证券化。各国从不同程度上确立了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的合法地位,美国作为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发行资产支撑证券,而且在证券法中对此类证券作出许多豁免规定和要求,为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很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㈣ 什么是企业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期、独立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结构化重组,并以其作为基础资产发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金融工具。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之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4)证券化美国结构融资的法律制度扩展阅读
ABS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
1、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资金利用率。融资方出售基础资产时获得了相应的对价,在不增加负债、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实现了融资。
通过发行ABS将未来可预估的稳定现金流一次性转化为现金,并用该资金投入主营业务或进行其他投资,以获取更多收益,从而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资金的利用率。
2、交易架构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设计。传统融资工具(股票发行及债券发行),对于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如公开发行债券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募集资金用途等均有诸多限制。
融资方与投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可由各方自由约定的空间较小。而在ABS发行中,对于融资方的上述限制较少,可以根据融资方及投资者的不同需求灵活设计交易架构,自由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空间较大。
3、主体信用转化为资产信用,降低了融资成本。传统债券融资,债券的偿付主要依赖于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在没有外部增信的情况下,主体信用评级等同于债项评级。如果主体信用评级不高,可能会导致发行失败,而要引入外部增信则会导致发行成本增加。
能够完全实现“真实出售”及“破产隔离”的ABS产品则切断了主体信用与ABS证券的关联,即使发行主体信用水平较差,但如果基础资产比较优质,通过机构化设计,依然能够获得较高的产品评级,从而能够顺利实现融资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发行监管流程简便,提高了融资效率。与股票发行及债券发行监管的核准制不同,ABS发行采用“交易所的挂牌条件确认+基金业协议备案”的监管模式,无论是交易所的挂牌条件确认还是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相较于股票发行或债券发行在监管流程上都更加简捷、高效。
通常情况下,一个ABS项目从中介机构进场做尽职调查到最终完成挂牌需要3-6个月时间。在基础资产较为优质,资产种类及交易架构上已有先例,中介机构专业水准较高且配合度较好的情况下,ABS发行周期甚至可能更短,这无疑为融资方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㈤ 美国金融发展中形成的现代金融体制的特征
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已明显呈现以下十大特征和趋势:一是金融管制放松化;二是金融创新化;三是金融市场全球化;四是融资证券化;五是银行经营国际化;六是银行业务全能化;七是银行资本集中化;八是金融业电子网络化;九是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十是金融监管国际化。
一、金融管制放松化
1、价格自由化: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放开汇率管制,取消证券交易中的固定佣金制度;
2、公平竞争: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权力;
3、加强和改善金融市场的管理:改革金融市场,放松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限制,丰富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
4、实行资本流动自由化:相继放宽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限制,以及本国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国外市场的限制。
二、金融创新化
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于期权和期货交易的发展,证券市场上大量新的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出现,以及银行国际业务中货币和利率的互换、票据发行便利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新的交易技术和业务的发展。
三、金融市场全球化
金融市场全球化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及金融管理的自由化,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紧密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四、融资证券化
美国,融资证券化表现得最为显著,几乎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并成为投资银行业新的角逐领域,近20年来,国际融资证券化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的长足发展。
五、银行经营国际化
银行经营跨国界发展,不但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术的广泛运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9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国际化进一步向全球化发展,并逐渐形成银行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合理分工,即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中小银行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
六、银行业务全能化
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专业化模式向“综合经营、综合管理”全能化模式的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
七、银行资本集中化
银行并购活动将银行资本的国际集中化程度再次推上了新的高度,它既向全球吸收资金,又向全球贷放资金,成为货币和资本国际流动的主要承担者。由此可见,这些活动无疑会有力地促进银行业务向更高层次的全球化方向发展。
八、金融业电子网络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金融服务电子网络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使得全球金融一体化深深地依赖金融服务电子网络化的发展,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世界各国金融业电子网络化的时代特征。
九、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
1、从金本位到1945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工;从60年代美国在西方经济中的地位日趋下降,到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崩溃,反映了国际货币体系日益趋向多元化格局的发展历程。
2、90年代以后,美元地位有所削弱,日元和德国马克的地位则不断增强,从而形成了美元、日元和马克三币并重的多元化国际货币格局。
十、金融监管国际化
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地区范围以及双边范围内各个层次上的国际银行监管合作都得到了空前发展。
1、巴林银行倒闭事件表明,监管当局之间的有效沟通可以加强对国际性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2、各国监管当局对创造和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都十分关注,以便其本国银行参与其中的竞争。
3、1995年哈利法克斯和1996年里昂高峰会议的公报都表明,人们对不受监管或监管不充分的金融活动所产生的潜在系统性风险开始给予极大关注。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世界各国政府、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在90年代给予国际银行监管合作的优先考虑甚于以往任何时候。
㈥ 简述美国次级贷款证券化机制
次贷证券化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创新过程中普遍展开的一种金融市场现象,它是将缺乏流动性但未来有着稳定净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真实销售、破产隔离、信用增级和有限追索等机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债券的金融行为。
美国的次贷危机,并非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危机,也非次级债危机,它的全称应当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危机”,仅从字面上就可看到,理解这场危机的关键不仅在于“次贷”,而且在于“证券化”。
扩展知识:
资产证券化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美国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运用到了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注意,“次级”(sub-prime)指的是借款人信用,低于“主级”(prime),也就是FICO信用评分不足640的借款人。
资产证券化运作是一种杠杆操作,通常实施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从抵押贷款公司到投资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都有着较高的杠杆率(总资产/净资产),特别是发行抵押债务债券和信用违约掉期的金融机构,通过这些来达到以小博大的目的。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和定价存在着严重缺陷。机构在对次级抵押贷款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因为技术难度、市场和人文因素,造就出了没人看得懂的、晦涩、不透明的衍生品“怪胎”。
危机爆发后,当时的美联储纽约联储主席盖特纳说,“Nobody knows who owes whom what”(没人知道谁到底欠了谁多少钱)。
㈦ 结构融资的要素
从美国结构化融资市场的发展历史来讲,有八大要素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要素经常互为补充,一个要素的发展将会推动其他要素的发展。重要的是,这八大要素应当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1. 完善的法律体制 对于每笔证券化交易而言,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来保护投资者在基础性资产中的合法利益。最为重要的是,当发起人/卖方处于破产境地的时候,法律必须保护投资者对证券的基础性资产现金流的追讨权。所以,对于证券化交易而言,必须设立资信良好且不会破产的特殊目的实体。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的目的:一是,购买由贷款人发起并出售的所有贷款,二是,发行证券来为基础性贷款的发起融通资金。特殊目的实体除从贷方那里得到的贷款外没有其他的资产,除那些与已发行证券有关的债务之外没有其他的债务。另外,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以明确规定发行人、信托人、贷款管理人以及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
2. 明确的现金流分析 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证券化实质上是帮助贷款方在扣除证券化成本以后可以筹集到和基础性资产将来现金流现值相等的现金流。在证券化开始的时候,发行人必须进行现金流分析以确定特殊目的实体的债务能否按时全额偿还。
在分析将来现金流并对其进行定价的时候,需要做很多假设。除了以假定贴现率来计算现值,现金流分析还必须对现金流本身的行为做假定,比如贷款期间内的经济状况、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及违约发生的概率。只有在深入分析大量基础性贷款现金流的历史数据后作出假设才能使它更具有现实意义。
3. 清晰的会计处理 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有三个会计问题较为重要。一是,对证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由于证券由特殊目的实体来发行而基础性贷款又有利息收入,依照常理推断应当对特殊目的实体征税。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只要特殊目的实体满足作为“授予人信托(grantor trust)”的所有要求,在美国它就将被视为“授予人信托”而被免去联邦税(出于税收目的,发行机构也能够采用“所有人信托”的名义);二是,通过明晰基础性贷款中周期性现金流(包括利息和本金)的会计账目来保护投资者。三是,交易中产生的所有现金流都应当由会计师来严格审查。
4. 有公信的信用风险评估 由于贷方发行的证券受其发起的消费者贷款或商业贷款的支持,所以证券的投资者自然会比较关注基础性贷款与相应证券的信用风险。就拿住房抵押支持证券来讲,其信用就受到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innie Mae)、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annie Mae)以及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reddie Mac)三家机构的担保。假如住房抵押支持证券、商业抵押支持证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未受到上述三家机构中任意一家的担保,则就需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以提升证券的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可以有四种方法来提升信用等级,它们分别是:优先/次级现金流结构(或者超额抵押)、母公司担保、担保债券以及信用证。另外,证券的信用状况还必须经过三家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中的一家或者两家或者所有三家的评级,具体的情况取决于是如何运用上述四种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方式中的组合来进行提升信用的。
5. 完善的投资银行业务 新证券的承销和发行是投资银行的职责。投资银行可以被当作连接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桥梁。但是,在整个证券化过程中,投资银行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投资银行负责协调和帮助发行机构处理法律、会计、税收以及现金流分析方面的事务。除此以外,投资银行还扮演着经销商的角色:为证券定价,购买所有发行的证券并将其出售给投资者。在完成经销商的职责后,为了保证证券的流动性,投资银行又充当起“做市商”在二级市场上积极地买卖证券。
6. 良好的国债市场 为了保证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当有一个良好的国债市场。由于政府债券是不存在信用风险的,所以该类证券的交易就为市场提供了不同期限水平的无风险收益率。在无信用风险情况之下,描述期限与收益率之间关系的曲线就被叫做“国库券收益率曲线”。这条收益率曲线是所有不同期限不同风险状况的固定收益证券在初级市场上以及随后二级市场上的定价提供了基准。所有的非政府固定收入证券均是在国库券收益曲线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收益率价差从事交易。
7. 活跃的二级市场 一个成功的证券一级市场必须有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来支持。二级市场为即将发行类似证券应当怎样定价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一旦证券发行以后,投资者就必须有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来提供证券的流动性,如此一来与利率无关的因素就不会导致价格的大幅波动,投资者就能够在一个价格比较平稳的市场中来买卖证券。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投资者在极大程度上有能力创造一个非常活跃的二级市场。假如投资者在一级市场只是简单地持有证券而不愿从事任何的交易,只是依靠投资银行来保证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将是十分困难的。
8. 多样化的投资者结构化融资市场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于投资者群体的迅速增长。投资者群体中包括各种类型的投资者,从短期货币市场投资者,到商业银行的投资组合经理,再到长期养老基金经理。
另外,随着资本市场发展的日益全球化,外国投资者将会愈来愈重要。实际上,结构化融资市场能够迅速发展还应当归因于结构化融资证券本身的创新性。通过不同的期限档次和信用档次,结构化融资证券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结构化证券的高收益特点能够吸引“收益导向型”投资者。结构化证券的期限分档特点则吸引了“期限导向型”投资者,否则,这些投资者就会因投资期限的不匹配而难以购买结构化证券。同时,结构化证券的信用分档特点也吸引了那些依照规定只能投资于投资级证券的“信用导向型”投资者。
㈧ 论述题:什么是证券化融资
融资证券化的现实意义
我市目前的产业结构现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大中型企业需要进行总体改造的约占70%左右,任务十分繁重。我市计划“八五”期间安排67亿元技改投资,在当前财政困难和控制信贷规模的情况下缺口很大,同时我市“偏重型”的产业结构受资金的约束也相当严重。如何筹集资金,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已成为当前投资体制改革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
传统的投资体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国家财政投资越来越少,无法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而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又促使企业增加依赖性。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依靠增加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来推动经济发展,是难以为继的。必须实行融资证券化,推动企业在市场上直接融资,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道路。
所谓融资证券化,就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等),直接向公众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通过证券化融资,可以改变单一的融资格局,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由企业自己承担融资风险,改变对银行的过分依赖,硬化投资约束,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既解决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又可避免单纯银行贷款和财政投资可能引起的通货膨胀;还可以弱化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促使企业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我市实行融资证券化的客观条件
融资证券化在我国已经起步。上海股份制试点企业已扩大到20家,股本金总额达20.15亿元,特别是首次发行1亿元人民币特种股票,开创了吸引外资的第四种方式。沈阳市“七五”期间技术改造投资的20%是发行债券筹集的,成为全国发行债券最多的城市。从宏观发展上看,继续扩大股份制试点,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证券市场筹资,并推进证券发行市场化,定会创造一个实行融资证券化的良好外部环境。
从我市实际情况看,推广融资证券化,加速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育的条件渐趋成熟。首先,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个人收入和居民储蓄增幅较大。1991年全市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1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居民手持现金和社会闲置资金的数额也相当可观。这为我市证券融资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我市证券市场已有一定程度的发育。全市现有大连证券公司、大连财政证券公司和大连联通证券公司等14家证券经营机构,在国债发行、交易的同时,到1990年底累计发行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等债券8.5亿元。再次,我市今年将扩大企业股份制试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这将促使一部分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走上市场融资的道路。此外,我市居民的金融意识开始增强,投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愿望有所展现。
推进融资证券化的措施
为推进融资证券化,应该进一步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稳妥地扩大我市证券融资,增加证券市场供给。目前,我们应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发行有价证券,进行证券融资。在股份制改革方面,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加快扩大企业股份制试点,把一些条件具备的国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二是选择若干中外合资企业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大连的天时、地利,积极进行国际性融资。总之,应该从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着手,扩大我市证券市场的供给量。
2、正确引导证券市场需求。必须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工具,普及金融知识,提高融资技巧,鼓励集体、企业、团体、个人进行证券投资,以达到筹集资金、发展经济的目的。机构投资包括专业投资机构和兼营的各类银行两大类机构参与证券投资,将会对证券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和稳定作用,因此,必须注重机构投资者的培养。
3、建立和健全证券市场中介机构和管理机构。应按国际惯例,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和管理机构,为证券市场的正常营运和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时侯,建立我市证券交易所,把证券交易引入公平、合理、科学的运行轨道。
4、完善市场法规。一是有关立法部门应加速证券市场的立法工作,制订《有价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以规范市场行为。二是要抓好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制订《公司法》、《破产法》、《资信评估条例》、《资产评估办法》等法规,使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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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PPP与资产证券化
作者:林华
豆瓣评分:8.9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6-6-27
页数:508页
内容简介:
《PPP与资产证券化》当前金融市场最热话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已上升为党的执政纲领和国家战略,PPP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本书结合我国最新政策和市场动态,对PPP与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实务做了系统性地介绍。作者团队均为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领域极具理论及实操经验的专家。书中案例为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从业人员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高坚、贾康作序推荐,邢早忠、姚余栋、魏革军、黄世忠、唐斌、曹德云联袂推荐。
本中国本土化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落地操作手册。
本从资产证券化参与机构的角度对业务操作的完整流程进行详细叙述的专著。
一本书系统了解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
一本书指导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全程操作。
PPP项目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从业人员、监管机构人员及理论研究人员人手一册的工具书。
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必备的操作指导。
大众读者快速、全面了解PPP的专业读物。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主编:林华
特许金融分析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
现任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董事长,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院长,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南开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授,财富50人论坛固定收益首席。在美期间任职于毕马威结构金融部,先后为GE资本、摩根大通银行、世界银行及汇丰银行设计ABS, CLO, MBS, CMBS等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型,并负责此类产品的定价和会计处理。归国后曾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总监,厦门市创业投资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被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领军人才。
著有《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中国资产证券化手册》,译有《全球REITs投资手册》。
副主编:罗桂连
现任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2000年以来一直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及PPP领域从事实务、理论和政策制订工作。近年来在中国保监会资金部投资处工作,致力于推进保险资金、养老基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副主编:张志军
现任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硕士,在证券资信评级行业有十余年从业经验,曾在《中国证券》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编写了《资产证券化——原理、风险与评级》等多部专著。
作者:
黄长清,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专家顾问,现任嘉兴天风兰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供职于中信证券、一创摩根和恒泰证券,首次在合资券商中牵头建立了资产证券化和私募结构化融资的双重业务流程,负责完成了国内多个首单创新型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和类REITs项目,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超过50单。拥有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和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
许余洁,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特聘研究员,《中国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副主编。2013年7月供职于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2015年改称中证金融研究院),暨证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2014年从事明斯基《稳定不稳定的经济》一书中文版的翻译校稿。两年多以来,在《人民日报》、《金融法苑》、《中国金融》、《工业技术经济》、《中国经济报告》、《中国证券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30余篇,并以笔名“余吉力”在财新博客上坚持撰写100篇读书心得,广为转载。
米涛, CFA,美国注册会计师(CPA)加州大学欧文分校MBA,现任职于某大型海外直接投资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类资产投资。对发达国家PPP/PFI类型资产有超过10年咨询和直接投资经验。通过直投、跟投和基金投资等方式,主持和参与完成了近5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标的包含欧洲机场、高速铁路、港口、美国天然气管线等。通过投前尽职调查、投后管理以及同各类型监管机构(如英国CAA, Ofwat, 美国的FERC)沟通和谈判,积累了大量第一手监管类基础设施资产投资和投后管理经验
李耀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理事兼教育委员会委员。现就职于某中美合资证券公司,担任结构融资总监,负责境内资产证券化与REITs等结构化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发行,并参与跨境证券化产品与REITs的研究与执行,成功完成或执行资产类型覆盖商业及工业地产、应收账款、银行信贷、消费金融、公共事业收费权等。在此之前,曾就职于某行业领先的内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四大国有银行总行,长期从事理财与资金池投资管理、资管产品设计及结构化投融资相关工作。合著有《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5》等书籍。
洪浩,现任职于中泰证券债券与结构金融部,负责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曾任职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在信托公司建立了全流程的服务体系。负责或参与十余单公募、私募资产证券化项目。北京大学理学博士,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刘洪光,男,上海大学法学硕士,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IPO、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等资本市场法律事务。资产证券化领域,主要案例有中航租赁资产证券化、唐山路桥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河北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中国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金坤小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蚂蚁微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某城商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奥克斯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北京文科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某国家AAAAA自然旅游景区资产证券化、先锋国际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数十个资产证券化项目。
张武,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机构服务部的合伙人,专注于金融企业的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以及企业结构化融资(如资产证券化、优先股等)会计服务,主要客户包括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和投资公司等。他负责过诸多资产证券化会计服务项目,在结构设计、会计处理、服务商运营和内部控制设计和评价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陈诣辉,清华大学博士,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从事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衍生品、资产证券化评级的研究与实务工作,曾在《金融研究》、《改革》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
高瑞东,现为财政部财科所博士后、任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早稻田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管理学硕士,曾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部顾问,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在《Accounting & Finance》、《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OECD Economics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中国金融》等发表有影响力的经济金融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