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有什么区别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期限是长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一般大于1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差价。
三、股票债券类型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股票债券类型是债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四、风险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风险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风险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高。
五、初始计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是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历史成本(实际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完全公允价值。
Ⅱ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准备持有至到期,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不准备长期持有也不打算近期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可供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具体条件是什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的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满足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要求;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
3、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限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
如果企业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这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为短期投资;如果企业不打算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卖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它们归为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例如:股票
2、可供出售债券工具投资
例如:债券
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之间的转换问题
不矛盾,
”企业不能将...“ 这条准则说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分类,”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不能在初始确认时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实是废话),后续计量是可以有条件的重分类的。
之所以你会觉得冲突了,是因为这条准则是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时候,翻译的不大好,看国际准则原文更好理解点吧:
(IAS 39, para 9)
Held-to-maturity investments are non-derivative financial assets with fixed or determinable payments and fixed maturity that an entity has the positive intention and ability to hold to maturity (see Appendix A paragraphs AG16-AG25) other than:
(a) those that the entity upon initial recognition designates as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b) those that the entity designates as available for sale; and
(c) those that meet the definition of loans and receivables.
看明白了吧,其实只是句排除法而已:满足条件的时候,并且不指定为其他三类的金融资产,才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且这里只是说初始确认,重分类另有篇幅讨论。
Ⅳ 持有至到期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2)那个题?
先解释持有至到期,股票没有到期时间,持有至到期投资仅指有能力,有意图持有至到期的债券
这个分到可供,因为它是因为它是“三无”投资(题里明说了,限售期一年,说明未在市场上流通,那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即无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另外不是“控制、合营、联营”,所以是“三无”),以前(2014年修改过的准则发布前)这类投资归在长投下的,现在是放可供里
Ⅵ 求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具体是要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转换的
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一般来说是10%),就是说你卖了其中的10%以上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后,在本会计期间以及下两个会计期间内不可以充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过了这个时间,如果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确认条件,该资产可以再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期初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充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Ⅶ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上面你所提及到的三类资产均属于金融资产,除了他们之间的一些共性外,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持有的目的不同:
这是决定一项金融资产划定类型的基础: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持有,随时准备转让或出售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短期收益,赚取差价的,所以此类金融资产持有期限是最不确定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此类金融资产的持有目的并不是为了赚取差价的,而是净一定的资金投资后,目的是为了获取稳定的,低风险的、长期性的回报的,是要将金融资产(债券),持有至到期。这类资产的期限是固定的,回报是可以预见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类资产是介于上述二者之间的一种金融资产,持有并不是准备随时出售的,持有时间是相对较长的(一般是要超过一年的),但却又是不准备持有至到期或企业没有能力或意图要持有至到期的,这种资产的特定也是没有固定的期限与可预见的回报的。
确定这些金融资产的分类问题,是管理层的决定范围!
2、对象是不同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对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对象工具则必须是债券。不可是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对象工具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一致的)
3、核算的原则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原则是公允价值属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完全的公允价值来计量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是以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相结合(债券时);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原则是历史成本属性,用实际利率摊余成本法。
4、初始确认核算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是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去了(投资收益),而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是记入到所取得的金融资产的成本中去了。
5、减值的计提与转回的方法与渠道是不同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者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但是二者的计提减值时的会计处理是有一定差别的,并且二者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均可以转回的,但还是要注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转回因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不同,而转回的渠道也是不同的。
上述三项金融资产的大体区别就是这些了,还有很多细小的区别,在学习中去慢慢掌握吧!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Ⅷ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做会计分录时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科目设置: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收益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例2-2】2007年1月20日,甲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股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2.5万元。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1月20日,购买A上市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 0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 000 000
(2)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 25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5 000
在本例中,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25 000元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5】某企业购入W上市公司股票180万股,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共支付款项2830 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26万元。另外,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2007年考题)
A. 2700 B.2704 C.2830 D.2834
【答案】B
【解析】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2830-126=2704(万元)。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2-3】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购入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06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 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债券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 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2007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万元。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1月8日,购入丙公司的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5 500 000
应收利息 500 000
投资收益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26 300 000
(2)2007年2月5日,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应收利息 500 000
(3)2007年12月31日,确认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1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1 000 000
(4)2008年2月10日,收到持有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应收利息 1 000 000
在本例中,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
500 000元,应当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不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2-4】承【例2-3】,假定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购买的该笔债券的市价为2 580万元;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买的该笔债券的市价为2 560万元。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6月30日,确认该笔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该笔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在本例中,2007年6月30日,该笔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580元,账面余额为2 550万元,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30万元,应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贷方;2007年12月31日,该笔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 560元,账面余额为2 580万元,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20万元,应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借方。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Ⅸ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