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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企业登记系统

发布时间:2022-01-16 05:20:38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 所有融资租赁资产都登记吗

登记不是法定要件,但是登记了在有些地方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看你是哪个地区注册的了

②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否上征信系统,此外,金融租赁公司是否会在售后回租设备上做标记

如果和专业的融资租赁银行贷款是要上征信系统的。一般重型设备公司自己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要看看他们是否加入银行征信系统。

③ 如何选择融资租赁软件系统

从业务需求方面去选择软件
软件能否很好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特别是融资租赁独有的业务特点部分,这里是选择软件系统和软件实施团队最关键的部分。
租赁合同报价
提供业务经理在项目洽谈接触过程中,方便、快捷的进行租赁项目洽谈,由于业务经理工作的特殊性,软件需要能让业务经理能随时、随地使用。能解决专业的业务问题,由于报价过程中需要具备融资租赁专业知识,但这并不是我们业务经理的强项,所以租赁合同报价系统需要支持业务经理在不具备很强的专业背景的前提下,也能正确地帮助业务经理做出报价。
报价系统中有方案详细的数据。项目确定后相关数据和电子档材料可以方便的提交审批。这就减少了项目起租时为了录入数据而录数据的忙碌。系统是业务的帮手,而不是负担。
报价系统的数据可以及时反馈给管理层,让领导时刻掌握各条线的业务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懂融资租赁业务,有融资租赁业务模型精算经验的实施团队应作为首选。
2.2 公司内部审批
审批并不是租赁独特的东西,很多行业都需要进行工作的审批。目前市场上工作流审批的软件非常多,我们可以放心的去选择使用。这里是租赁软件系统的一部分。但不是选择系统的关键。
2.3 合同实施管理
包括合同文档的管理,实施监控等。这部分实现也相对容易,大部分软件公司都能做的很好,选择系统和技术实施团队时也不应为重点考察。
2.4 租金台帐管理
这里是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核心,需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的各类业务模型,对各类特殊合同条款的签订也要能很好处理,国家利率变动时,租金的重新计算按各类合同自动完成。笔者认为:这里是整个融资租赁业务中财务最核心、最复杂的业务部分。特别针对国内的企业客户,合同条款的要求可以说是千变万化,专业知识,专业术语也全都在这里得到展现。这里对我们的融资租赁业务系统提出非常高的要求。
在选择软件产品和软件实施团队时,这里应是重点考虑部分。软件实施团队的核心人员如果对融资租赁的业务核算模型如果不能有深刻认识,必将注定最终实施的软件产品必定是失败的产品。
2.5 风险监控管理
项目投放后,对风险如何监控管理,这里非常重要,不过,风险控制不能单纯依靠软件系统,更多的是人去把握。银行系的租赁公司一般都有母行的风险评估模型,财务部分,非财务部分对承租人进行风险把握。我们可以借助银行系统的贷款评估风险模型+风险控制人员自身把握进行风险管理。
具备国内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实施经验的技术团队应作为重点选择对象。
2.6 资产管理
包括设备采购,资产状态监控,资产评估,折旧,计提,产权转移,资产统计分析等。资产管理部分相对业务容易理解,技术实现也比较容易,相信大部分的软件公司都能做的很好。

2.7 资金管理
包括企业的现金帐户,支付款,融资款项,应付款等管理。资金管理模块对有银行系统或财务系统开发实施经验的技术团队来说,实现资金管理的功能并不是难事。

2.8 报表统计
报表包括各类数据统计报表,报送母公司,监管机构报表。银监会监督的金融租赁公司还包括报送人民银行,银监会的1104报表。
对金融租赁公司来说,这里最好把具备银行银监会1104报表实施开发经验的技术团队作为备选。

2.9 产品方案管理
包括产品方案的登记,相应标准报价要素,会计核算基本要素制定等。这部分内容理解起来有点抽象,看我们的技术团队的业务理解能力了。

2.10 财务记账
包括各会计科目数据,明细账、总帐。财务计帐系统目前成熟的比较多。国内一般选用用友或金蝶的财务系统。

3 从技术方面选择软件
选择软件厂商时,技术层面至关重要,应从技术开放性,后期维护费用,使用的便利性,技术架构设计等方面重点进行技术考虑。
从技术层面推荐,笔者建议考虑:
技术架构设计基于J2EE架构的B/S模式的技术。
数据库存储根据实际预算决定。采用sqlserver, oracle, db2等都可以。当然也可以采用免费的mysql。
优点:
A: J2EE技术是开源的软件技术,国内软件人才资源取之不尽,不用担心后期维护找不到相关技术人员。
B:基于J2EE技术的大部份软件产品都可以免费获取,并且不用担心心产品没人支持。
C:可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将系统部署在unix或windows。
D:不受专业软件产商的限制。
J2EE技术是目前最主流,最受欢迎的软件系统开发技术,软件系统实施时我们应作为首选。

④ 融资租赁公司加入专业信息系统软件靠谱吗我们公司想弄一个。。

我以前在融资租赁公司,一开始也没有软件,手工操作的。后来公司选择了平强软件,做了一个信息系统平台。挺方便的,省了不少时间,工作也轻松多了。我个人认为信息系统是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一定要有。

⑤ 融资租赁企业上系统,其中评估模型的建设

供你参考:
 信用模型,提前避让客户风险
信用体系的管理是融资租赁服务的关键。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数据库,在项目初始阶段提前避让客户风险,遴选优质客户。这都将加大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工作量和资金风险。企业在开拓业务时,客户资质调研是评价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客户信用模型,能指导企业搜集评价客户资质的重要信息,如客户登记、重要个人、交往记录、客户财务信息等,并根据以上信息判断自动评估客户信用等级,为前期是否继续开展项目提供判断依据。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从“头”开始抓牢项目风险,为项目的风险控制打好基础。

 风险模型,事中控制项目风险
如今,“拍脑袋”决定一个项目是否可行,谁也担不起这个风险。为了确保项目收益,融资租赁的事中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他是对业务风险最直接的防范和控制。项目立项后,企业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来评估项目风险,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各类风险评估工具,如IRR测算模型、调查报告模型、风险评估模型、偿还计划模型等,能引导企业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来计算项目风险和项目收益,并为确定项目的租金、租息、罚息、偿还计划等提供依据。项目投放后,通过关联内部系统,如资金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自动定时开出租金通知书;逾期未支付的款项,后续跟进催款通知书,并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重新评估,形成互动、关联的风险评估体系。

 考核模型,优化内部风控质量
融资租赁的风险控制从来不是某个单一部门或者单一环节能解决的事情。在对外部风控环节深入考虑后,内部风控也是有为重要的环节。员工的职业操守、工作执行力等都与项目的风险控制息息相关。通过设立员工考核制度,将工作内容按积分评定的形式进行考核,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考核细则与工作流程结合,通过系统中的流程监控节点,把握员工的工作质量和考核依据,细化工作,职责明确,通过科学的考核模型优化内部风控质量。

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环境的日益复杂,随着企业的业务量逐渐攀升,以前老旧的风险评估方法已不能满足企业对风险评估科学、高质、快速的要求。企业需要专业、全面的风险评估模型来强化风控体系。智联腾华在融资租赁信息化领域拥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其融资租赁管理系统的风险评估模型涉及众多行业,如医药行业、工程机械行业、通讯行业、科研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等。这些不同行业的风险评估模型都凝聚了先进的行业风险评估理念,为融资租赁企业全面地、安全地开拓业务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工具,为企业提高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报率打下基础。

⑥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怎么注册

1.出卖人或最终承租人提出租赁需求 2.出卖人向出租人提供租赁申请书和最终承租人的信息及审核所需资料 3.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资料后进行审批,经过审批流程后将审批结果告知出卖人 4.若租赁需求审批通过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5.出租人确认合同无误 6.两个工作日后出租人与出卖人签署购销合同 7.出卖人安排人员到租赁合同内所列的租赁物设置场所进行安装、调试并由承租人验收

⑦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
第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本办法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直接租赁等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强资产管理综合能力,开展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 第八条 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下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九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
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第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等管理的,应由购买租赁物方或产权所有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
第十四条 为控制和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充分考虑和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检查及后期管理。
第十五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租赁企业在对承租人为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融资租赁企业在向关联生产企业采购设备时,有关设备的结算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该生产企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价格或同等批量设备的价格。
第十六条 融资租赁企业对委托租赁、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应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充分约定,维护交易安全。
第十七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对重点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注意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租赁物的权属应当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须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登记,明示租赁物所有权。
第十九条 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应为能发挥经济功能,并能产生持续经济效益的财产。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注意加强风险防控。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企业不应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已经设立抵押的、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企业在签订售后回租协议前,应当审查租赁物发票、采购合同、登记权证、付款凭证、产权转移凭证等证明材料,以确认标的物权属关系。
第二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充分考虑并客观评估售后回租资产的价值,对标的物的买入价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第二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第二十三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款,严禁偷逃税款或将非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融资租赁业务进行纳税。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商务部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应依法加强管理,对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
第二十六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融资租赁行业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监管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对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应及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商务部。
第二十八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关联交易比例、风险资产比例、单一承租人业务比例、租金逾期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对于相关指标偏高、潜在经营风险加大的企业应给予重点关注。
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协助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务部书面上报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第三十条 商务部建立、完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管理,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条 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及简要说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经营情况统计表、说明,报送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
第三十二条 融资租赁企业变更名称、异地迁址、增减注册资本金、改变组织形式、调整股权结构等,应事先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前述变更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融资租赁企业应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理论研究、纠纷调解等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配合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十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如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⑧ 怎么进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公示

上海商委务要求外资公司,包括融资租赁企业要做一个联合年度公示,需要进入到商委的网站去按相关的要求来填写,需要提供公司的财务数据,截止日期是8月31号要完成,否则被拉入异常名录。

注册:

1、出卖人或最终承租人提出租赁需求 。

2、出卖人向出租人提供租赁申请书和最终承租人的信息及审核所需资料 。

3、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资料后进行审批,经过审批流程后将审批结果告知出卖人。

4、若租赁需求审批通过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

5、出租人确认合同无误 6.两个工作日后出租人与出卖人签署购销合同 7.出卖人安排人员到租赁合同内所列的租赁物设置场所进行安装、调试并由承租人验收。

(8)融资租赁企业登记系统扩展阅读: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

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转租赁的另一功能就是解决跨境租赁的法律和操作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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