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你好,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加强内控,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2.开展业务需经监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3.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4.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贰』 请问融资融券业务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和担保证券是一个概念吗
是的。融资融券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讲到融资融券,估计许多人要么不是很明白,要么就是不搞。今天这篇文章,是我多年炒股的实战经验,特别是第二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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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提起融资融券,起初我们要晓得杠杆。例如,原本你手中有10块钱,想买价值20块钱的东西,杠杆就是指这借来的10元,这样说来,融资融券则是加杠杆的一种方式。融资其实可以说是证券公司将自己的资金借给股民买股票,到期就连本带利一起还,融券,换句话说就是股民把股票借来卖,到期后只要返还股票并支付金额。
融资融券可以把任何东西无限放大,如果是盈利的趋势,我们就可以获得好几倍的利润,亏了也能将亏损放大非常多。由此可见融资融券的风险着实不怎么低,若是操作失误很大概率会变成巨大的亏损,对投资能力要求会比较高,把握合适的买卖机会,普通人和这种水平相差甚远,那这个神器就能帮上忙了,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就能够知道何时是最佳的买卖时机了,那就赶快戳进下方链接吧: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扩大收益可以采用融资效应这个方法。
比方说你现有的资金是100万元,你看涨XX股票,就可以使用你手里的资金买入股票,然后将手里的股票作为质押,抵押给券商,再次融资买入该股,倘若股价增长,就可以获取到额外部分的收益了。
简单来讲,假如XX股票往上变化了5%,素来只有带来5万元的收益,但不愿局限于这5万元,就需要使用融资融券操作,而因为无法保证是否判断正确,所以当失误时,亏损的也就更多。
2. 如果你认为你适合稳健价值型投资,看好后市中长期表现,并且向券商进行融入资金。
想要融入资金,只需要将价值投资长线所持有的股票抵押给券商,根本不用追加资金就可以进场,支付券商部分利息即可,就可以获得更多战果。
3. 应用融券功能,下跌也可以进行盈利。
学姐来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比方某股现价是处在20元。经过各个方面的解析,我们推断出,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十元附近的可能性很大。则你就能向证券公司融券,接着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紧接着就能以20元的价钱在市面上进行售卖,得到资金2万元,在股价下跌到10左右的情况下,你将可以以每股10元的价格,将该股再次买入,买入1千股,之后再返还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只要一万元。
所以这中间的前后操作,价格差就是所谓的盈利部分了。当然还要支付一定的融券费用。这种操作如果未来股价没有下跌,而是上涨了,就需要在合约到期后,用更多的钱买回证券,还给证券公司,从而引起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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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9-0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叁』 如何查询融资融券担保证券名单
你好,这个是可以在证券公司官网上,融资融券的专栏里面去查询的。
『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
为便于您全面正确理解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公司根据您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及担保物,为您提供融资融券,但并不代表本公司认为或者保证您能够盈利;您利用融资或融券方式进行证券买卖,其盈亏结果及风险责任由您独自承担。
本公司为您提供融资或融券时,您需按本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无任何权利瑕疵的担保物,本公司对担保物的接受并不代表本公司对该担保物不提出任何异议。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不同,具有财务杠杆放大效应,您虽然有机会以约定的担保物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巨额的损失。您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在决定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您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一、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证券类产品普通交易所具备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证券公司业务资格合法性风险、系统风险、不可抗力、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等各种风险,以及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二、您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本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本公司及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交易权限被取消或被暂停,您可能因此导致损失。
三、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您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追加担保物时,或非交易委托失败导致补仓失败,或您未能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按期及时清偿各项债务时,您的担保物将会被强制平仓,而且平仓的品种、数量、价格、时机将不受您的控制,平仓的数额可能超过您的全部负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四、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信用资质状况降低,我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您的授信额度,或者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所产生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发生有可能影响您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我公司有权要求您提前归还融资融券债务,解除本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五、融资融券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我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您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所增加的融资融券成本将由您自行承担。
六、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您资产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您将面临被我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七、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您将可能面临被我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如果交易所对标的证券范围实时调整的,您的融资(券)交易可能受到限制,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八、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我公司将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您发送通知。
我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的,传真、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以电话方式通知的,以通话完毕之时视为该通知已送达;电话三次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以最后一次拨出电话时间视为已经通知送达。以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告方式通知的,通知除另已有明确约定外,公告张贴或发布后视为已经通知送达。其它通知方式以发出之时起24 小时后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因此您应及时关注邮箱、手机及本公司的公告等。
您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会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九、您在融资融券交易中要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并建议您经常修改密码。任何使用您的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的行为,您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您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十、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应重点关注我公司提供的交易委托类别。如您误将融资融券交易的委托类别当作普通委托交易类别进行委托申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还须关注您的交易可能因监管原因被证监会、交易所等部门限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十一、您应及时归还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债务。如您未能按期履行归还义务,您质押给本公司的担保资产将可能被强制平仓,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十二、本公司根据交易所制定的标的证券品种、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品种、折算率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设置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您的信用证券账户可买入或转入的担保证券只能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选定,但这并不代表本公司承诺买入上述证券品种均能赢利。您在上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自行选择投资品种,并独自承担盈亏结果。当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调整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或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终止上市等情况,您将可能面临被本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十三、本公司有权视市场情况或您的资信情况调整您的保证金比例及补(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将影响您的可融资金额或融券数量,或可能导致您被强制平仓。
十四、在某种市场情况下,受上市公司基本面影响,如上市证券连续下跌,您提交给本公司的担保资产,有可能发生巨额亏损。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也可能会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您造成交易亏损。
十五、您在选择代理人以前,应对其进行充分了解,审慎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您应清楚知晓我公司营业部及员工的下述规定:
(1)不得从事非法融资融券业务;
(2)不得为您代客理财;
(3)不得向您承诺投资收益及保底收益;
(4)不得向您私下吸收存款、证券,支付利息、费用;
(5)不得向您提供担保;
(6)不得代理您办理融资融券相关业务操作。
如您接受了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须您自行承担。
十七、如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应如实向本公司申报您在上市公司的任职及持股情况;您任职及持股期间不得使用您的信用证券账户买卖(包括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担保品买入和担保品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亦不得向本公司提交该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如您未遵守此项规定,所得收益将依法归上市公司所有,您除了可能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可能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十八、您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期间应如实向本公司申报限售股持股情况,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公司融券卖出与所持限售股相同的标的证券,不得超规定提交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如未遵守此项规定,您可能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十九、您在从事融资融券期间,本公司可能出现被证券监管机关取消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等情况,由此可能给您带来损失。
二十、您的身份证明有效文件到期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或您的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信息不一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本公司有权对您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限制,由此可能给您带来损失。
二十一、您在本公司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不得在其它证券公司使用,在其它证券公司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不得在本公司使用。未按规定使用信用证券账户所带来的风险由您承担。
本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融资融券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所有因素。您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所有条款,对融资融券交易所特有的业务规则予以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本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没有风险。
『伍』 融资融券的担保品证券和标的证券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
担保证券是以某种方式作为担保,保证本息偿付的证券。担保证券主要是指公司发行的担保债券。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2、内容上的区别
担保证券包括财产担保和第三者担保两种。一般由信托银行对担保品进行评价,包括担保品以市价折合的价值额、担保品将来的收益等等,仅适用于信誉高的大型企业;第三者担保是指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发债公司的母公司来作为担保人。
标的证券主要内容是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调整。
3、符合条件上的区别
担保证券的符合条件是如果发债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必须处理担保品,变价收入用以偿债。还有采取以公司全部财产担保发行债券;当发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由担保方进行偿付。
标的证券应符合的条件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票发行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
『陆』 融资融券要小心哪些风险,有什么技巧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三、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柒』 融资融券担保证券账户股票被ST
不用追加。该股被ST之后,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降为0,因此你的保证金总额将不足,即为负数(假设你原来保证金已基本用完),你信用帐户将无法再融资买股票或融券卖股票,但证券公司不会要你追加保证金,因为这对你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产生影响。维持担保比例只与你帐户的总资产和总负债有关,你的股票虽然ST了,但市值可能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也就是你的总资产保持不变,所以维持担保比例不变。证券公司只有在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才会要求追加资金或股票。
『捌』 融资融券怎样控制风险
答:
一、未雨先绸缪,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认识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控制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三、持续关注维持担保比例指标,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四、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玖』 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