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区别是
性质不同: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税目补贴:融资租赁服务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销售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注意事项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
❷ 固定资产都可以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么
可以,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货物资产,不征收增值税。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❸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营业执照上要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❹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免税如何申报
售后回租在物件的销售过程,按照13号文的规定:承租人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106号文出台后,要求承租人出售物件是要开具发票。因为征管问题不明朗,各地征管方式各有不同。因为涉及政策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承租人到当地征管部门要求税务征管员协助代开0税率的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
❺ 融资租赁方式中售后回租与直接融资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融资租赁方式中售后回租与直接融资租赁的区别如下:
1、工作的性质不同
售后回租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
而直接融资租赁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售后回租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直接融资租赁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考核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直接融资租赁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分为发票管理、供应商管理、支票管理、账龄分析等。
而直接融资租赁分为核算范围、例题核算、审计程序、科目设置、会计处理。
5、核算内容不同
售后回租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直接融资租赁科目中核算。
6、核算程序不同
售后回租实施分析性复核,抽取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对发出询证函未能收回的或回函结果与企业账面记录不符的,采用替代程序,审查下一年度明细账,或追踪至其他应付款发生时的经济业务凭证等。
而直接融资租赁核算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检查债权人不明确和数额异常的其他应付款项目,检查应付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联营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款项。检查企业有无利用其他应付款截留收入、虚挂费用或隐瞒盈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售后回租
网络-直接融资租赁
❻ 什么是融资租赁什么是售后回租请分别举例说明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买一条船,但资金不够,让B租赁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买回来,然后租给A公司使用,租期满后可以卖给A公司,也可以继续租给B公司或者租给其他人,这就是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比如:A公司想买第二条船,但又拿不出足够现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卖给B公司,然后再向B公司租回来,这就是售后回租。
(6)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申请扩展阅读:
由于资产的出售和回租实质是同一笔业务,资产的售价和资金需一起计算。在承租人(卖方)看来,如租约符合融资租赁的某一条件,就应将回租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否则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按融资租赁处理时,出售资产的利润应予递延,并按资产折旧的比例予以分摊。倘若交易发生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按照谨慎原则,其差额应即确认为损失。
售后租回是一种集销售和融资为一体的特殊形式,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业将现有的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后,又随即租回的融资方式,它是常用的筹资方式之一。在售后租回交易中,承租人与出租人都具有双重身份,进行双重交易,形成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离散现象。
❼ 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
都有融资的性质,主要是参与者角色定位不同;融资租赁的卖方是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出租方掏钱 承租方获得设备。售后回租的卖方和承租方是客户本身,购买了设备的企业成为了出租方
❽ 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几个问
一、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可行吗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这从根本上认定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可行的。
2、《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称,“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根据商务部《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4年,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新增融资额5374.1亿元,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比61.7%,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由此可见,售后回租融资已经成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部分。
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有哪些风险
1、承租人在租赁物上设定了权利负担
(1)承租人在售后回租之前给租赁物上设定了其他负担。
如果是不动产,由于《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已明确规定,其抵押权需经登记才能设立。如果是动产,如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等,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针对这两种情况,只要查询抵押登记即可。对于不需要登记的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2)承租人在售后回租之前已经以租赁物设定质押。
根据《物权法》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动产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始能设立,故承租人在售后回租之前如果设定了质权其必然要向质权人交付质物(租赁物)。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时,需要检查承租人出售的标的物是否仍然为承租人自己占有。
(3)承租人在售后回租之后又在租赁物上设定其他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可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种:
a 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
b 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
c 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租赁物登记。
2、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为其他合同,如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
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区分融资租赁与一般企业之间的借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租赁物是否客观真实存在。
(2)转让价格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
(3)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占有与约定所有权转移)。
(4)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等。
以上是关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可行吗,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有哪些风险”的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涉及金额较大,无论是出租人亦或是承租人都需要予以充分重视,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参与,在项目操作的过程中把控各个法律风险要点,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