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转让金融资产应交增值税的问题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
2.这是转让中产生的税金,直接从收益中扣除的会计分录。
实际上,增值税是价外税,在确认转让收入时就应剥离,不应先计入收入,再从收益中扣减。
其他税费,可以从收益里扣除的。
拓展资料:
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上述联营分回利润补税的规定仅限于地区税率差异,如果联营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而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则不需补税。
B.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增值税
一、分类
(一)会计规定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规定,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两个条件,应当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两个条件,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于不满足合同现金流测试的, 或者其他业务模式,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与旧会计准则分类的区别列示如下: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在分类、初始计量、持有期间和处置都存在税会差异。
C. 为什么转让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算应交增值税用(售价-成本)/(1+6%)*6%为什么不是直接收益
转让金融资产计征增值税,就是对取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应交增值税,投回资收益=售价-成本,答这个投资收益额就是转让过程中的“销售额”,而且是含税销售额,所以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1+6%)*6%=(售价-成本)/(1+6%)*6%,而(售价-成本)/(1+6%)并不是直接收益,而是去税销售额或者去税收益的概念。
通过下面的会计分录,能够更好理解上面的投资收益是含税销售额的概念。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
D.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佣金及印花税应如何处理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佣金及印花税应冲减其卖价所得计入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相关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金融资产出售计税价格扩展阅读:
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E. 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卖价减去买价后包含了税
交易性金融资产卖价减去买价后包含了税,这是按照含税价计算的;如果按照不含税价格计算,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卖价减去买价后,就不包含增值税(但还包括其他附加税、印花税等)了。
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它是按照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一般说来,价外税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制订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两部分构成,这样国家以流通中商品为对象所征的税款,只能作为价格附加,成为价外税。价外税,税收的变动不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和企业利润,税收透明度高,税收负担转嫁明显。
F.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计提增值税吗
答:需要,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计提增值税。营改增之后转让金融资产是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而且是差额征收,即买卖的价差。
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应交税金--增值税
交易性金融资产
G.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费用包括税费吗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费用可以包括税费的。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H. 转让金融资产怎样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后,转让金融资产是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而且是差额征收,即买卖的价差。
你的分录是不对的,应该是: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包括取得时的交易费用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包括取得时的交易费用。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出售计税价格扩展阅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J. 出售可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值税怎么算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10)金融资产出售计税价格扩展阅读:
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注意事项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