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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担保和信托财产

发布时间:2022-01-21 18:10:59

信托与担保的区别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因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信托公司是唯一能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再到租赁、担保,它能提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将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而传统意义的担保,是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这就是传统的银保业务。
信托跟担保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都是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某些标的项目,进而获得收益回馈给投资者。但是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从规模上,信托公司全国现在共计62家,大多数是省政府牵头设立的金融机构,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似的信托公司还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东信托,苏州信托等。还有的是大的国字号企业直接设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仑信托,中国航天集团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信托。注册资金一般在12亿左右。同比担保公司,仅河南省注册的就有1640家,注册资金大多在500万到1个亿之间。
其次从募集资金的流向来看,信托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实业(房地产,政府工程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收益率从属于固定收益类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从选择项目开始,信托公司一般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同时,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而担保公司投向的项目仅仅受到公司自身内部风控体系的审核,其中蕴涵的风险较大。综上所述,信托产品要比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从法律层面来讲,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法律性质上判定,投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从收益率上来看,担保公司目前能给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额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银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单从收益率来看,信托公司确实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担保公司投资标的有着非常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人才储备,选择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项目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据河南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进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产企业通常不会用担保公司的钱,而担保公司的钱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产界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小地产商抱着投机心理用担保公司的钱,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产企业使用这种融资手段充满了风险。

② 担保公司与信托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公司有资格为个人或小型企业提供担保,信托公司可以发行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差不多。

③ 信托产品怎么样和担保有什么区别

市面上看到抄的信托产袭品为集合信托,和担保完全是两个层面上的。
1、信托产品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公司为正规金融机构门槛很高。
2、担保为担保公司担保,或者担保人担保,担保为金融产品架构中增信中的重要环节,一般由保证人提供,专门从事担保以赚取利润的为担保公司。
3、集合信托产品目前还是相对安全的,但是已经积聚了很大的风险
补充:信托产品是理财产品的一种形式,担保为一种行为,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类机构。

④ 信托与担保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信托产品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公司为正规金融机构门槛很高。担保为担保公司担保,或者担保人担保,担保为金融产品架构中增信中的重要环节,一般由保证人提供,专门从事担保以赚取利润的为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是为个人或者公司做信用担保。信托公司,就是一些基金公司啊。就是一种信托责任,把大众的钱,交给专业的理财师进行投资盈利。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设立为信托计划服务的信托资金运用、信息处理等部门,并指定信托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

每个信托计划至少配备一名信托经理。担任信托经理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适用前款规定。

⑤ 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什么意思

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9股,就是变相出货

⑥ 受托人以什么为目的管理信托财产

信托目的有哪些分类?

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划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和处理信托。

一、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当受托人接受了一项担保信托业务后,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受托期间并不运用信托财产去获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保证信托财产的完整。

从举债的角度看,债务人举债必须要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或以信誉担保,或以财产担保,以财产担保居多。为此企业可以向信托机构申请附担保公司债信托,由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在受托期间妥善保管担保品,待企业偿还债券本息以后,再把担保品交还给发债的企业。

二、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这里的管理是指不改变财产的原状、性质,保持其完整。在管理信托中,信托财产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如果管理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房屋,那么受托人的职责就是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护,保持房屋的原貌,在此期间,也可以将房屋出租,但不得改建房屋。如果是以动产,如机器设备为对象设立管理信托,那么受托人可以将设备出租获取租金收入,但不可将动产出售变卖,换成其它形式的财产。

三、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在处理信托中,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财产可以变换形式,如将财产变卖转为资金,或购买有价证券等等。若以房屋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换取其它形式的财产。若以动产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动产出售。

四、管理和处理信托

这种信托形式包括了管理和处理两种形式。通常是由受托人先管理财产,最后再处理财产。例如以房屋、设备等为对象设立管理和处理信托,受托人的职责就是先将房屋、设备等出租,然后再将其出售,委托人的最终目的是处理信托财产。这种信托形式通常被企业当作一种促销和融资的方式。企业在销售价值量巨大的商品,如房屋、大型设备的时候,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很难将产品销售出去。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企业又不能及时收回成本。企业以这些商品为对象设立管理和处理信托,把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则通过各种形式为企业融通资金。这样,商品可以顺利销售,企业的资金又可以顺利回收。

五、遗嘱信托

设立信托可以采取遗嘱的形式。当委托人以遗嘱形式设立信托时,该行为包含两项法律行为,一是立遗嘱行为;二是设立信托行为。由此,为要使信托行为有效,其前提是遗嘱行为应当有效。因此,设立遗嘱信托,应当符合继承法有关遗嘱的规定。 为了使遗嘱有效,必须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完成立遗嘱行为。

⑦ 信托与担保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信托产品为信托公司发行,信托公司为正规金融机构门槛很高。

二、担保为担保公司担保,或者担保人担保,担保为金融产品架构中增信中的重要环节,一般由保证人提供,专门从事担保以赚取利润的为担保公司。

三、集合信托产品目前还是相对安全的,但是已经积聚了很大的风险,信托产品是理财产品的一种形式,担保为一种行为,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类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⑧ 信托财产一般不得强制执行

对信托财产不得进行强制执行的例外情形

第十七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信托财产不得进行强制执行的例外情形的规定。
(一)信托财产独立性之三:强制执行的禁止
本条虽未直接规定,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但本条的第一款,规定的是不得强制执行的例外情形,其隐含的前提就是,对于信托财产一般情况(指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外)不得强制执行。一般认为,因信托财产应与受托人自有的财产相分离,所以某一信托一经产生,该信托所设定的财产即“自我封闭”。这样一来,不论是受托人个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还是受托人所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的债权人,都不能对该信托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而言,从信托当事人的债权人方面来讲,委托人的债权人除了以设定信托有害于债权人为由而请求撤销信托外,对于信托财产不能强制执行,因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已经归受托人所有,而不再是委托人的财产;受益人的债权人,只有在受益人破产并且信托之受益权不专属个人的情况下,受益权列为破产财产时,才有权请求强制执行,但无权对信托财产本身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国家的信托法除了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加以禁止外,还同时规定了对信托财产也不得进行拍卖。比如《日本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除因信托前之理由发生的权利或信托事务处理中发生的权利外,不得强制执行、临时扣押、临时处分或进行拍卖。”《韩国信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或拍卖。”我国对信托财产拍卖的禁止未加规定。

(二)禁止强制执行的例外情形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四种情形。
1.“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此项规定表明,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债权人,如果和“设立信托前”这一时间要求相联系,债权人一般应是委托人的债权人。该债权人先在某一财产上设定了优先受偿的权利,之后,委托人又将该财产信托出去。比如,信托成立前,该财产之上已经设定了抵押权,此时,虽然信托成立,但原抵押权等优先受偿的权利仍然有效。如果债权人申请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不再具有独立性,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依法执行。
2.“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此项规定表明,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受托人的债权人,但不是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而是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时所产生债务的债权人。这种债权,一般被认为是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由他人取得的债权。比如因维护信托财产而应向维护者支出的手工和材料等费用等。我国台湾“信托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生之权利”可以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台湾的学者认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生之权利”还应包括信托财产本身所生的权利和受益人的给付请求权,前者如受托人依信托文件出卖信托财产时,而产生的瑕疵担保责任。我国信托法对于为实现因出卖信托财产所产生的瑕疵担保责任所生的债权,也应该可以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3.“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这里的税款应该理解为信托财产被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比如将信托的现金存入银行后对所生利息征收的利息税,将信托的房屋出售,在此过程中所要支付的契税、印花税等。对于这些税款,名义上是受托人应该支付,受托人当然可以用信托财产支付。如果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未按时上缴,国家税务等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受托人固有财产所生的税款,则不能以信托财产偿付,更不能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包括现行法律和将来实行的法律中所有对信托财产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

(三)相关第三人对强制执行信托财产的异议
本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认为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不在信托法规定的上述四种情形以内,是违法对信托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可以和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以执行标的的全部或一部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
提出执行异议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即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他虽然没有参加诉讼,但却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程序结束之前提出。
因此,如果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是案外人,不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他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有一点疑问是,如果信托财产已经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持有,那么受托人一般已经成为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如果是对该信托财产执行的案件,受托人一般应是案件的当事人,这样看来,由受托人的提出执行异议,似乎不可能。

⑨ 为何信用交易担保账户内为信托财产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该规定确定了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担保关系,即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属于信托财产,其名义所有权归属证券公司,但您在履行义务后,有权要求返还相关证券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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